在美國唸博士班時,上Amazon買書是家常便飯。就算不買書,也常常上去看暢銷書排行榜來瞭解美國民情XD 或者讀讀書評心得,以及瞧瞧Amazon又量身推薦了什麼好書等等。台灣的電子商務和Amazon相比,容我老實不客氣地說,使用起來的方便度和感覺,以及版面、推介商品、評分評言系統等等,無論任何方面,簡直就是停留在石器時代的產物!
即使回到台灣好幾年了,還脫離不了Amazon XD 我上個月有支用了快六年的CASIO登山錶,錶帶快斷了,想在悲劇發生前先趕緊處理,可是跑了幾家鐘錶行,他們都表示無法處理,除非回CASIO原廠。我只好到CASIO的台北維修總部去問,結果他們查了也表示那隻錶的錶帶太特殊了,沒有替代品,可是卻停產多年了,只能舊換新,新錶打八折Orz 我幹嘛換掉一支還用得好好而且有感情的舊錶,再花好幾千塊去買新錶?束手無策下,只好上網找,沒想到就在Amazon的第三方賣家找到了錶帶,還有一家可以作跨國寄送^_^
Amazon從成立起,就是一家超怪的公司,常常和絕大部分公司唱反調。例如膽敢好幾年沒有盈利還狂砸錢。後來還發生一件怪事,就是Amazon的網站上居然允許第三方和Amazon競爭,還可以買到一堆加運費還比新書便宜很多,可是狀況良好的二手書,我有近三分之二的書都是買較便宜二手書。
Amazon推出Kindle電子書閱讀器時,讓許多讀者眼睛為之一亮,當時許多暢銷書都統一定價9.99鎂,而大多數新書的精裝版,Amazon特價完也要13~15鎂左右。當時記得Kindle閱讀器除了用電子墨,不需要背光很省電不傷眼,而且還是用3G免費上網下載電子書。只是考量很多書,買二手的加運費連9.99鎂的一半甚至都不到,加上讀完還能轉賣,所以就沒買Kindle。回台灣後,有同事要購買Kindle,連台灣也都能用3G上網下載Amazon專賣的電子書,而且也能自行把文字檔或pdf檔存入Kindle,害我心動得很,因為每次搬家最痛苦的事之一就是打包和搬運上千本書XD 只是後來研究一下,因為Kindle沒彩色電子墨,有些圖書和論文無法閱讀彩圖,於是就改買iPad。如果Kindle未來出彩色電子墨大尺吋版,我搞不好就會敗下去了XD
Amazon進軍電子商品後,我的第一台數位單眼相機就是在那買的,還有其他周邊等等。說也奇怪,Amazon有許多商品僅標原價,要加入購物車才能看到折扣價。到Amazon購物,好處除了種類齊全、折扣大方外,也不必付消費稅。後來,Amazon賣的東西種類愈來愈多,是逐年…哦不…逐月增加,到後來連食品等超市商品還有尿布奶粉都賣,只是我還沒宅到不上超市XD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Amazon推出Prime的服務,一開始只要年繳79鎂,就可以享受無限次隔天送到府服務,雖說很划算,但我也沒那麼猴急,所以沒用過。況且只要滿25鎂,就有免費運送了,只是要等稍久一些。對窮學生而言,免錢的最實際XD 為了快速到貨,Amazon在全美各地不斷擴張物流中心,也就是他們所謂的履行中心。他們不斷併購或投資其他購物網站的消息時有所聞,台灣之子謝家華創辦的賣鞋網站Zappos.com在掙扎之後,也難逃Amazon的網羅。
Amazon自詡為科技公司,而非零售商,他們在大數據的應用是業界領先的〔請參見〈快準狠的大數據(Big Data)〉〕。更怪的是,Amazon後來還涉及雲端運算市場,提供許多AWS伺服器服務等等,顯示Amazon要賣的,還不僅是實體商品,還包括網站科技服務等等。Amazon曾推出A9搜尋引擎,可是後來似乎又不了了之。後來貝佐斯還買下了《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似乎對進軍媒體蠢蠢欲動,可是沒人知道他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
一個有個人魅力的企業領導人,究竟對一家企業來說有多重要,在管理學界也有些辯論,有人主張很多時候,企業領導人的成功是因為運氣,所以有「成功偏誤」,其實他們沒資格領超高薪和分紅等等。不過,以個人魅力加上無比遠見來領導企業開創新局的,恕我孤陋寡聞,能想到的,這世界上似乎也只有三個人--蘋果的賈伯斯(Steve Jobs)、維珍(Virgin)的布蘭森(Richard Branson),還有一位當然是Amazon的貝佐斯(Jeff Bezos)!
《什麼都能賣!:貝佐斯如何締造亞馬遜傳奇》(The Everything Store: Jeff Bezos and the Age of Amazon)這是一本解了我許多惑的好書!作者布萊德.史東(Brad Stone)長期追蹤和報導Amazon和矽谷科技產業發展。為了寫這本書,他走訪了Amazon的現任和前任主管和雇員超過300次!
《什麼都能賣!》很精彩地闡述了Amazon的發展史,解釋了以上觀察到現象背後的暗潮洶湧。《什麼都能賣!》有部分也算是貝佐斯的小傳記,只是相對Amazon和許多強勁的競爭對手如B&N、沃爾瑪、Google、蘋果、eBay、IBM交鋒,以及草創時期的克難,到擴大規模後公司內部的鬥爭,和華爾街分析師過招,以及諸多不按牌理出牌的商業招術等等相比,貝佐斯的人生經驗和賈伯斯或布蘭森相比,算是乏味得可以,除了生父因作者而認出貝佐斯那段比較戲劇化。
從《什麼都能賣!》可見Amazon在貝佐斯的領導下,從連老闆都要克難包裝和郵寄書籍,到成為一家超過九萬名雇員的超級大企業,中間歷經了無數困境,可是也創造了許許多多創新而絕地重生,這之間可能有賜於貝佐斯的異常冷靜和遠見,和超乎尋常的堅持,可以不惜虧損和得罪供應商及對手,也不放棄顧客至上的原則。然而,貝佐斯面對競爭對手以及後起之秀的手段之冷血,也令人不寒而慄。Amazon和許多大企業不同的,是堅守節儉的原則,和許多科技公司相比,員工福利算是相當的苛薄,對沒有利用價值的老將也有兔死狗烹的感覺。
讀完《什麼都能賣!》,令人慶幸的有三件事,一是還好有Amazon,二是還好我沒在那上班,三是還好我沒要跟他們競爭生意XD 在美國,被Amazon搞垮的通路不少,例如博德斯書店、電路城、百思買等等,更甭提許許多多小店家。所以Amazon的獨大,對消費者是禍是福還難料。
如果想要窺視這麼一家神奇又神秘的公司,《什麼都能賣!》不會叫你失望,而且還可能會讓人廢寢忘食呢!
本文原刊登於【GENE思書軒】。
2014年7月1日 星期二
什麼都能賣!什麼都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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