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選擇用「Gene」當筆名,是大一剛入學、要在BBS站取帳號的時候;那時我只是覺得這個英文名字剛好和生命科學的專有名詞一模一樣,十分有趣,完全沒有想到日後會和「Gene」的科學意涵結下不解之緣。
有些朋友不相信「Gene」真的是個英文名字,甚至聽我信誓旦旦地解說,還開玩笑說他們也想取名叫「Cell」、「DNA」或「Protein」,我只好回說要不然幹脆叫「Genome」,這一來就比我大很多了。其實,「Gene」這名字來自古希臘文「γόνος」,意思是「生」(born),這個名詞在遺傳學中,字源也一模一樣。
我博士班念的就是遺傳學,在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當遺傳學實驗課的助教時,就有很多學生說我名字取得實在太妙了。事實上,我大學時期最討厭的必修課之一就是遺傳學。當時我的導師說他大學時最不喜歡的必修課也是遺傳學、可是卻念了遺傳學博士班、所以做人別太鐵齒;我心想這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可是命運就是這麼愛捉弄人──決定念演化生物學當志業後,發現遺傳學真是最佳的工具,於是我步上了導師的後塵。
簡單來說,遺傳學是門研究基因的生命科學。我們在博士班利用果蠅進行遺傳學研究,顯微鏡底下,麻醉台上的細小孔洞嘶嘶輕響地噴著二氧化碳,讓果蠅暫時沉睡,我們趁機輕輕地用羽毛或毛筆把帶有不同性狀的果蠅分群,這時總能讓人一再讚歎孟德爾(Gregor J. Mendel,1822-1884)的先見之明。然而,在不是唸研究所拚學位、無升等壓力、不必拿科研計畫、沒有KPI考績要求下的修道院神父,是懷著什麼樣的心情和信念在為豌豆進行實驗的呢?
念了遺傳學博士班後,我會三不五時在茶餘飯後接到親友詢問,問題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從單純好奇到試圖挑戰,例如:真的能夠用基因工程改造人類嗎?我們科學家為何要這麼變態地製造變種生物?如何生出更聰明健康的小孩?小孩的問題都是來自遺傳嗎?為什麼罕見遺傳疾病愈來愈多?
普立茲獎得主、英國衛報新人獎得主、暢銷書《萬病之王:一部癌症的傳記,以及我們與它搏鬥的故事》(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 A Biography of Cancer)作者辛達塔.穆克吉(Siddhartha Mukherjee)在聽到一位癌症病人接受了長時間治療後向他請求「我願意繼續治療,但我要知道我在對抗的是什麼。」,於是寫了《萬病之王》(請參見〈癌症的人性傳記-萬病之王〉)。
《萬病之王》是一本充滿熱情的書,是一本癌症的傳記,也是人類與癌症搏鬥的生命故事。在為癌症作傳後,穆克吉寫這本《基因:人類最親密的歷史》(The Gene: An Intimate History)似乎順理成章、天經地義,因為癌症不就是因為基因出了錯嗎?那麼基因為何會出錯呢?
然而,讀了《基因》才會深刻地了解,對穆克吉而言,追尋問題答案的源由,遠遠沒那麼簡單。他出生在印度,他父母那一代最深沉的痛苦之一,是印巴分治後,被迫離鄉背井。後來落腳的加爾各答(Kolkata)原本是印度最具活力的大城市,但是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瘋狂地互相大肆屠殺後,淪為一個三四流的破敗城市,迫使他們又要遠走他鄉。
對他們家族而言,傷痛遠遠不僅於此。幾年前的冬天,穆克吉陪同父親回加爾各答到精神病院探望堂哥莫尼,讓他回想到他的兩位叔伯拉結什和賈古皆可能患上精神疾病,加上他父親也曾經兩度出現精神病的症狀,難免讓他懷疑自己家族是否帶有遺傳缺陷。如果真是如此,那為何父親和姐妹會逃過一劫?他們的病有多少是天生的?又有多少是後天的?
《基因》就是他為了追尋眾多問題解答而寫的另一本傳記,探討基因的誕生、發展、影響和未來。穆克吉提醒我們,對基因的認知是科學史上最有力也是最危險的觀念。經過長久的瞎子摸象,我們愈來愈清楚基因是什麼,儘管中途對遺傳的本質出現過不少妄想誕生了納粹的優生學禍害千萬人,但今天我們已能在實驗室裡輕易操作基因。
孟德爾的發現,理應為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1809-1882)的演化論錦上添花,不過,儘管他們是同一時代的人,但是為達爾文演化論如虎添翼的「現代演化綜論」(Modern evolutionary synthesis)要等待到二十世紀上半葉才逐步完成。達爾文的堂兄高爾頓(Sir Francis Galton,1822-1911)則在對基因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提出了優生學概念,後來成為納粹的藉口,衍生各種在今天來看叫人瞠目結舌的作為。
生物其實是一連串資訊構成的,孟德爾的遺傳實驗被三位歐洲科學家幾乎同時重新發現,科學家透過各種巧妙的實驗,抽絲剝繭地確認:染色體上的DNA就是那個帶著資訊的穩定分子。DNA的結構為什麼能夠攜帶建構和運作生物體的重要資訊呢?這得等華生(James D. Watson,1928-)和克里克(Francis H. C. Crick,1916-2004)發現DNA雙螺旋結構的著名故事發生。
聰明絕頂的英國生化學家桑格(Frederick Sanger,1918-2013)兩次發明定序的藝術和技藝,也獲頒兩次諾貝爾獎。他先發明了定序蛋白質胺基酸序列的方法,接著成功挑戰DNA的定序法。當定序成為事實,人類基因體計畫就是義務,DNA定序讓我們一步一腳印地拼湊出整個基因體的近乎全貌,不過更有野心、好鬥的克雷格.凡特(J. Craig Venter ,1946-)提出散彈槍法抄捷徑,夾私人企業的資金和政府資助的人類基因體計畫比拚,雙方較勁的結果加上技術革新,大幅加速定序的速度。
人類基因體計畫用了三千多位科學家的人力,花費上百億美元(大概只夠在小布希政府入侵伊拉克初期燒半個月不到),我大學畢業那年(2001年)獲得一份所謂的草圖,這是個劃時代的里程碑式成就。因為所費不貲,《基因》提到當初有不少科學家擔心如果不好好定序取得最佳品質的資料,以後都定序不到了怎麼辦?
然而,2007和2008年間問市的次世代定序技術,把定序的成本極大幅度地降低,我這幾年內為幾種鳥類全基因體定的序列,早已超過了一個人類全基因體(鳥類基因體大約為人類的三分之一)。定序成本下降程度比資訊科技產業著名的摩爾定律(也就是每兩年積體電路的成本打五折)還快許多。
儘管這十幾二十年間,已經能夠價廉物美地為任何一個人的基因體序列精準作本有字天書。人類基因體計畫完成後,我們赫然發現原來人類只有兩萬多個基因,甚至比有些「低等」生物還少,基因的多寡和生物體的複雜度不必然有正比關係。許許多多基因的生物功能和作用仍然是謎團,我們還在努力解讀這本天書的字義和文法。但是我們也不必妄自菲薄,科學家經過長年基礎研究的努力,確實也知道不少,我們很有可能應用對某些基因的理解來預測罹患疾病的機率和藥物的功效。
為了理解基因的功能,在實驗室裡做跨物種的基因轉殖和選殖,是家常便飯。我在實驗室裡操弄基因已是小菜一碟,如同千千萬萬個大學實驗室裡天天上演的戲碼,不足為奇。科學家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就開始這麼做了,進行重組DNA實驗的初期,科學界內外都有很激烈的辯論,《基因》生動地重現了當時的爭議。基因選殖不僅是有學術研究價值,胰島素也是第一個利用重組DNA的方法製造的藥物。只要一旦涉及商業利益,就會有專利爭奪大戰,差一點連基因的序列本身都能用來申請專利。
當我們對操弄基因習以為常時,就有科學家想要為基因突變而罹患罕見遺傳疾病的人進行基因治療。不過很不幸的,首例在不嚴謹的規劃下釀成大禍,導致基因治療在一段時間裡成了髒話。轉基因作物也在環保人士不分青紅皂白的抹黑下,在很多國家無法合作栽種。不可否認,有些販售轉基因作物種子的大企業不太良善,不過無差別地對待所有轉基因作物不是明智之舉。
我還是窮學生時,要進行轉基因或剔除基因實驗,過程極為複雜,而且常常不能隨意修改基因體的序列。一直到幾年前,在細菌細胞內找到一種針對病毒的特殊免疫機制CRISPR,富想像力的科學家靈機一動把它修改成好用的遺傳學工具,我們居然就能夠對基因體進行近乎隨心所欲的編輯了,就像用MS Word來編輯文字一樣(當然實際過程還是頗複雜的)。這個基因體編輯工具太具革命性了,有興趣可參考《基因編輯大革命:CRISPR如何改寫基因密碼、掌控演化、影響生命的未來》(A CRACK IN CREATION: Gene Editing and the Unthinkable Power to Control Evolution)。
遺傳學家原本就知道,環境對許多數量性狀有不同程度的影響。更複雜的是,環境對我們基因的影響還會體現在表觀遺傳學上,有些基因的資訊會像電腦儲存檔案,壓縮不太需要用到的檔案,也像讀教科書劃重點一樣,重要的或常需要用到的基因,會被劃上標記。很多時候,這些壓縮或標記就能讓兩個基因體完全一模一樣的人出現很不同的表現性,果真是你的基因不是你的基因。表觀遺傳學方興未艾,有興趣可參考《表觀遺傳大革命:現代生物學如何改寫我們認知的基因、遺傳與疾病》(The Epigenetics Revolution: How modern biology is rewriting our understanding of genetics, disease and inheritance)。
因為基因是一個既複雜又危險的觀念,人類在探索過程中走了不少岔路,以為基因決定一切,或者以為後天決定一切。前蘇聯生物學家李森科(Trofim Lysenko,Трохим Денисович Лисенко,1898-1976)完全否定孟德爾遺傳學,自以為是地認為單單後天刺激就能隨心所欲地改變作物的性狀,還殘酷肅清幾乎所有遺傳學家,造成前蘇聯的大饑荒。
穆克吉透過這些遺傳學史來讓我們對基因進行批判性思考,認識到基因複雜的多面向。《基因》這本好書值得所有關心人類的朋友來讀,對生命科學相關領域的朋友更是如此。穆克吉是醫學院的教授,對人類的關心大過其他物種,因此幾乎未提基因在農牧業上也有翻天覆地的影響,不過這點瑕不掩瑜。
基因確實造就個人之間的差異,可是卻非身分的決定性因素,我們還有很多有關基因的知識要學,現在知道的可能連皮毛都算不上,在後基因體時代,我們正在學著如何解讀和編寫我們自己。
本文亦刊登於泛科學、閱讀·最前線
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人類最親密的基因史
張貼者: Gene Ng 於 上午10:27:00 0 意見
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操弄人心的注意力商人
因為臉書用戶個資外洩事件,創辦人暨執行長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不久前被迫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接受議員們馬拉松式的尖銳提問圍攻。猶他州參議員Orrin Hatch質詢祖克柏:臉書是如何維持用戶不須為社群內容服務付費的商業模式?祖克柏對此只是簡單的回答,「參議員,我們有廣告。」
很多主流媒體都嘲笑老態龍鍾的美國國會議員是科技盲,可是我有位朋友突破盲腸地指出,這些國會議員問出的一大堆幼稚問題,很可能只是演戲,扮豬吃老虎地讓對社群網站洩露隱私和操縱選舉等反感和恐懼的民眾以為可以放心。
不過,有本書早就先知地指出:如果商品免費,那你就不是消費者,而是商品!你我可能都不知不覺地把自己賣給了注意力商人!
這是吳修銘(Tim Wu)《注意力商人:他們如何操弄人心?揭密媒體、廣告、群眾的角力戰》(The Attention Merchants: The Epic Scramble to Get Inside Our Heads)中的一語道破。吳修銘的老爸是台灣人,他小時候在台南鬼混過,現在是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顧問。
吳修銘的上一本書《誰控制了總開關?》(The Master Switch: The Rise and Fall of Information Empires),回溯整個媒體發展史,從電話、無線電、廣播到電視,發現出一種「壟斷─創新」的循環不斷出現,提出「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的創見,是本令人腦洞大開、不可多得的好書,建議也列入必讀書單!
在《注意力商人》中,他又用擅長的傳播科技史、政治經濟學、法學的學識,爬梳了美國兩百年來從報紙、海報、廣播、電視、網路崛起的商戰歷史,拆解創造吸引╳培養聚眾╳收割轉賣的注意力變現商業模式,揭露出注意力商人如何因時代變化、工具改變轉進新的獲利結構。
我很喜歡吳修銘的書,因為和很多大學教授不同,他寫作功力不俗,不總泛談大道理,而是用很多實際的有趣案例讓讀者自己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可讀性很高,而且令人印象深刻,極有啟發。
這個時代,我們無論在社群網站、APP、報章、雜誌、電視、廣播、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等處,都能輕易看到各種各樣的廣告,甚至連報章雜誌看似正經的文章常常都是葉佩雯,收割注意力的行為無孔不入,大家似乎都已經習以為常。
網站或APP跳出廣告蓋版,常常讓人找不到可以把這該死廣告關掉的小小的「x」隱藏到哪裡去,心中就會不斷憤怒地暗罵,提醒自己千萬要抵制廣告中的商品,這些網站、廠商和廣告商的智商是有多低能啊?
《注意力商人》用許許多多有趣的案例告訴我們,今天視為理所當然的一切,過往對社會大眾有多驚世駭俗。我們可從中見識到美式資本主義的力量,注意力商人為了賺錢能有多麼充滿創造力和想像力,橫空生出新的需求慾望,販售生產力提升後過剩產能的商品,然後在踩到社會的紅線、面臨政府管制、大眾對廣告厭煩、後進者競爭或科技迭代而末落後,又如何峰迴路轉地掩人耳目或利用新科技殺出生路。
注意力儼然成為這時代最值錢的稀缺資源,可以待價而沽。注意力確實是可以販售的,這其實就是臉書和谷歌賴以為生的方式,把人們引到網站上,把消耗在其中的注意力販售給廣告商。更有趣的是,臉書和谷歌其實看不起傳統廣告,因為他們要玩的是所謂的精準投放──以前會被臉書廣告嚇到,因為一再出現幾分鐘前出現的商品或服務,不過現在都習慣到無視了。
雖然看似探討廣告,可是《注意力商人》其實把從事宣傳、說服、廣告、行銷、節目製作、網路內容、社群網站等等的人都統稱注意力商人,他們不僅兜售商品或服務,也改造了社會,例如書中提到的女性抽菸實例,並且操弄人心,像是改變生活習慣使用牙膏和嗽口水。注意力商人中的重要成員也可能是政府,像是德國的納粹政府,就是極為成功的注意力商人,利用一連串高明的宣傳,讓德國人瘋狂投入二戰的恐怖漩渦。
一戰時德國的死對頭英國也不遑多讓。為了建立一支更龐大的軍隊,英國政府開展史上首次有系統的宣傳活動,印製五千萬張大型多彩的招兵海報,貼在全國各地的商店、房屋、公車和電車上,還舉行集會和遊行,在各個城鎮放映愛國電影,讓數百萬年輕人愛國心爆棚而甘心投入戰場送死。和德英政府的戰爭宣傳相比,被廣告商騙去敗家,似乎是小巫見大巫。如果讓《注意力商人》帶你穿越一段又一段過去,就能見識到注意力商人的創新有多不凡,像是在報章雜誌和電視廣播上投放廣告,當時有多獨創和困難。
現在的社會,因為各種宣傳、廣告、置入行銷、內容農場的頻繁轟炸,被分散的注意力就愈來愈多。不過科技的進步也讓消費者能夠反抗,觀眾利用電視遙控器在廣告時間轉台,或者預錄節目切掉廣告再看,廣告封鎖程式和APP也頗受歡迎。注意力的爭奪就像軍備競賽。注意力商人可壟斷分食的剩餘注意力愈稀缺,需要出奇制勝的花招就愈多,不少會誇張到政府不得不介入──雖然政府也是注意力商人之一,高官不食人間煙火的誇張幹話不就常常捕獲大量的注意力嗎?
不僅廣告,電影和影集的製作也要能夠時時捕獲觀眾的注意力,否則我們太容易獲得在看電影前就獲知電影爛不爛的資訊,或在網上看影集時一個按鍵就跳出。老實說,我在網飛上有多少吃飯時看到一半覺得不夠刺激就半途放棄的影集,我自己都難以計數。
吳修銘在《注意力商人》的立場似乎站在注意力商人的對立面,明顯看出他的態度傾向把注意力商人描述得偏向負面。我好幾年沒看電視,對電視廣告幾乎無感,但對螢幕上強行出現的廣告,確實頗感反感。不過,如果沒有廣告,我們可能也無法知道能夠改善生活的某些商品,儘管有人能說那些需求不過是被創造出來的。
《注意力商人》讓我們除了當個不理性的消費者敗家,也能夠適時跳出來當個旁觀者。試想,如果書中記載的某種狀況,是我們平時嗤之以鼻的,那麼當我們沉淪下去成了當事人時,是不是無形中被注意力商人操弄到失去原本的自己呢?或者自己從來沒搞清楚要當什麼樣的人、未曾探尋過自己真正的需求呢?
本文原刊登於閱讀‧最前線【GENE思書軒】。
2018年10月16日 星期二
起源密碼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
我們從哪裡來?我們要往哪裡去?
這問題的答案藏在《起源》(Origin)的一系列密碼當中。解開起源密碼無法得到比特幣,可是能讓腦中如區塊鏈般的神經網路產生愉悅的感覺。
這裡不便爆雷破梗,但是要從哪裡來?往哪裡去?丹.布朗(Dan Brown)至少在旅遊上可以給你很好的建議,讓人極想遊歷西班牙的這幾個熱門城市:
「當其他學者為備課、研究計畫和論文焦頭爛額
蘭登教授可是在槍林彈雨中和出生入死啊」
哈佛大學符號學者羅柏.蘭登(Robert Langdon)以及《起源》裡的角色們,要在西班牙這個充滿歷史、文化、藝術和宗教傳統的國家,被一個天大的陰謀搞得翻天覆地、七葷八素。在這過程中,丹.布朗爆了許多有關西班牙這個在伊比利亞半島曾經盛極一時、比大英帝國更早成為日不落帝國、但是不久以前卻成了歐豬一分子的君主立憲制國家許多勁爆的料,其中不少是西班牙迄今都不願面對的暗黑近代史。書中也有提到西班牙輝煌的藝術作品,例如蘭登等人在建築大師安東尼.高第(Antoni Gaudi,1852-1926)於巴塞隆納(如果還留在西班牙的話)的作品米拉之家(Casa Mila)和聖家堂(Sagrada Familia)之中,如入無人之境。
這已經是天大的麻煩和陰謀第五回找上蘭登了,而不像大部分學者只是被備課和撰寫研究計畫及論文搞得焦頭爛額,他能在槍林彈雨中活到現在,還真是個了不起的奇蹟!只是這次蘭登的觸角伸到了現代藝術去了,在巴斯克舉世聞名的畢爾包古根漢美術館(Bilbao Guggenheim Museum)見識到極為驚世駭俗的行為藝術!最後震驚了全球兩億兩千七百廿五萬七千九百一十四人!
很難想像在歷經四次大風大浪後,蘭登還能遭遇到什麼令人心驚膽顫的大冒險,也就像西方宗教歷經了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1473-1543)、伽利略(Galileo Galilei,1564-1642)、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1809-1882)等等的科學革命後,還有什麼會令宗教人士感到害怕的。反正基督宗教在歐洲已愈來愈少虔誠的信眾,教堂被當作觀光景點的價值已多過實際的宗教場所意義,美國頂尖大學不信神的新生已多過信神的,儘管多數長春藤名校當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神學研究。那又何苦再來落井下石呢?而且在《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中,已揭示了耶穌其實有結婚生子的祕密,經歷了眾多熱烈的爭論與抗議,基督宗教似乎還是老神在在啊,為何這次就又要雞飛狗跳了?
「很重要但是出場不久就領便當的未來學家
就像蘋果創辦人賈柏斯和特斯拉鋼鐵人馬斯克化身」
在《起源》中,丹.布朗硬是很超過地給了我們精采絕倫的故事以及自圓其說的理論。蘭登的學生──未來學家艾德蒙.柯許(Edmond Kirsch)謀畫要向全世界展示他破天荒的偉大發現,這位對宗教充滿敵意的億萬富翁用尖端的科技和複雜的科學破解了人類起源的祕密,大膽地反駁了所有一神論宗教的教義,要結束宗教時代並迎來科學時代。這並不新鮮,因為這是大多數科學家日常的工作。可是他最過分的是還發現了人類的未來!在這之中,神也要閃邊去!
因為他的學生艾德蒙.柯許不幸在要向全世界揭示起源那石破天驚的大祕密時被射殺了,於是蘭登只好被迫又要和美女一起出生入死、東奔西跑,費勁心思尋找艾德蒙最喜愛的詩中的47個字符密碼,讓他在當一位符號學大師要破解一個又一個密碼的同時,也成了專業獵物被瘋狂追殺,還好這位四十歲的哈佛教授天天游泳健身,否則怎能經得了一次又一次亡命天涯的疲於奔波?
艾德蒙的死究竟是誰幹的?他在世界宗教大會前,先讓三位一神教的宗教領袖看過簡報,讓他們知道「所有宗教的教義確實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錯誤的」,是否正是導致他被刺殺的直接因素?我們都很清楚,宗教自古以來其實都有暴力的基因,因宗教之名殘害的人數不計其數,只是「死一個人是悲劇,死一百萬人卻是個統計數字」,蘇俄獨夫史達林如此開示,所以在《起源》中,艾德蒙的死是個悲劇。儘管是虛構人物,艾德蒙.柯許卻有賈伯斯(Steven Jobs,1955-2011)和伊隆.馬斯克(Elon Musk)的影子,怎能不令人感到惋惜?
「叫神學家閃邊去,讓專業的來!?
其實是因為科學擁有更強大、經得起辯證的解釋力」
過去,人類和宇宙起源的解釋,是宗教的地盤,甚至連對自然萬物的解釋和分門別類,從歐洲中世紀後,都是神學的研究範疇。我們現在認知的偉大科學家,例如牛頓(Sir Isaac Newton,1643-1727)和林奈(Carl Linnaeus,1707-1778),都是虔誠的教徒,他們也自認進行的是神學研究,伽利略和天主教教會同樣關係密切,甚至達爾文在劍橋大學鬼混時念的也是神學院。
然而,當我們現在熟知的「科學」興起後,科學家才叫神學家閃邊,讓專業的來!並不是科學家掌握了啥至高無上的權力來迫害神學,而是科學有了更強大的解釋力。科學和宗教衝突最厲害的地方之一,就是達爾文演化論。神創論不是科學,因為無法證偽。神創論說啥都是上帝之手創造的,怪異的例子都當作魔鬼的欺騙或者對信仰的考驗,真的什麼都沒解釋到,因為不管你問我啥,我都說「神就是想那樣,你管不著」,事實上我就是丁點有意義的資訊都沒提供。否則就真的是「厲害了,我的宗教」。
過去廿年間興起的創世科學(Creation science),試圖以科學包裝神創論而提出智慧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卻在沒有任何認真的科學家理睬、沒被主流教科書採納以及沒在主流學術期刊發表的情況下,就屢屢嘴炮說演化論被推翻了,欺瞞對科學不夠了解的社會大眾,還真的是「厲害了,我的理論」。
自然神學家培里(William Paley,1743-1805)提出,如果在田野間撿到一個精密的鐘表,就會知道背後一定有設計者,不太可能是自然生成的,那麼,所有生物的構造與功能機制既複雜又巧妙,所以也應該是有位智慧設計者。只不過這在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的《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中就已被反駁,他指出演化有兩個特殊面相──基因的隨機變異以及演化沒有先驗的方向,是故大自然的萬物並不需要一個全能的設計者。
另外,智慧設計論者提出一個觀念,指稱存在所謂的「不可化約的複雜」,認為半顆眼睛有什麼用。可是,甭提有很多動物仍然只有很簡單的眼睛,甚至只能稱作眼點來感光躲避天敵獵殺,許多生物構造的演化出來時,其功能就可能和現在的不同。例如現在有哪支智慧手機沒照相機和不能上網啊?如果誤會要能上網和照相才能稱作手機,那是在唬嚨用過智障手機的人都真的是智障嗎?
「在科學的時代,宗教還有沒有立足之地呢?
這五個西方科學界旗手,以寫書來全面開戰!」
人類不是神創的,是基本事實。人也並不是從猴子演化來的,我們現在非常清楚這點,因為人類是從猩猩(大猿)演化來的。大量化石、生化、分子生物學、生理解剖等證據顯示,我們人類不過就是第三種黑猩猩,不信請讀賈德.戴蒙(Jared Diamond)的《第三種猩猩:人類的身世及未來》(The Third Chimpanzee : The Evolution and Future of the Human Animal)。甚至我們自以為傲的智力,和其他動物也可能只有程度上的多寡而非本質上的差異, nmuij不信請讀法蘭斯.德瓦爾(Frans de Waal)的《你不知道我們有多聰明:動物思考的時候,人類能學到什麼?》(Are We Smart Enough to Know How Smart Animals Are?)。
即使追溯到生命的起源,近年也有許多理論和實驗上的重大進展和突破,讓我們瞭解了「我們從哪裡來?」,像《生命之源:能量、演化與複雜生命的起源》(The Vital Question: Why is Life the Way It Is?)就能告訴你生命可能從何而來;《生命如何創新:大自然的演化創新力從何而來?》(Arrival of the Fittest: How Nature Innovates)告訴你,有了新的實驗性及計算性技術,能發現驅動適應的不只是偶然,而是一套法則,允許大自然在隨機變異上花費的小部分時間裡,發現新的分子與運作機制。
科學不僅是取代了宗教,西方科學界也有所謂的五大寇,瘋狂拚命著書直接對宗教開戰!他們是牛津大學的動物學家理查.道金斯、芝加哥大學的演化生物學家傑里.考伊奈(Jerry Coyne)、史丹福大學的神經科學家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塔夫斯大學的哲學家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和克里斯多福.希鈞斯(Christopher Eric Hitchens,1949-2011)。
他們的著名作品分別是道金斯的《上帝錯覺》(The God Delusion)、傑里.考伊奈的《信仰vs.事實》(Faith vs. Fact: Why Science and Religion are Incompatible)、山姆.哈里斯的《道德風景:穿越幸福峰巒與苦難幽谷,用科學找尋人類幸福的線索》(The Moral Landscape: How Science Can Determine Human Values)和《信仰的終結:宗教、恐怖行動及理性的未來》(The End of Faith: Religion, Terror, and the Future of Reason)、丹尼爾.丹尼特的《達爾文的危險想法》(Darwin's Dangerous Idea: Evolution and the Meanings of Life),以及希鈞斯的《上帝沒什麼了不起:揭露宗教中的邪惡力量》(God Is Not Great: How Religion Poisons Everything),這在《起源》中也多少有提及。
在科學的時代,宗教還有沒有立足之地呢?這我不敢下定論,可是科學家畢竟是探討「T > 0」後發生的問題,也就是宇宙大爆炸後時間開始後問題,那麼「T = 0」的,千萬不要問科學家,反正也不會有答案。我們可能永遠不知道創世的問題,像佛教就很有智慧地根本不想去探究,因為對離苦得樂無益。然而,我們可能能夠知道另一種「類生命」的起源!
「這次有一個活到最後的重要角色
竟然不是人」
在《起源》中,揭示了不少高科技,《富足:解決人類生存難題的重大科技創新》(Abundance: The Future is Better Than You Think)、《科技想要什麼》(What Technology Wants)和《奇點臨近》(The Singularity Is Near: When Humans Transcend Biology),可以讓你見識到那是如何辦到的。
《起源》出場的角色除了人類,還有過去四次冒險未曾出現的非人類重要角色,例如新研發出的人工智慧溫斯頓,讓蘭登和古根漢美術館館長安布拉.維達透過耳機麥克風及手機對人工智慧說話,不會像和Siri說話那樣看來愚蠢,並且在比真實世界的量子電腦D-Wave更先進的E-Wave以及英國口音的溫斯頓相助下,周旋在西班牙王室及反教宗的帕爾瑪天主教會(Palmarian Catholic Church)的大亂鬥之中試圖逃出生路。
近幾年,微軟、IBM、Google、Intel等高科技巨頭都投入量子電腦的研究開發和商品化。和半導體靠控制積體電路來記錄及運算資訊不同,量子電腦控制原子或小分子的狀態來記錄和運算資訊,所以不像半導體只能記錄0與1,而可以同時表示多種狀態,所以能在短時間解開現在超級電腦花費大量時間解決的問題。艾德蒙就是應用E-Wave這個高階量子電腦解答了「我們從哪裡來?我們要往哪裡去?」的大哉問。
和量子電腦相比,人工智慧更是個熱門的社會話題,我們現在有不少有識之士擔心人工智慧對人類的危脅,這也是電影愛用的情節。可是,對一個強大的人工智慧而言,如果真的演化出意識,它們是如何看待身為創造者的人類呢?它們要如何探討自身的起源問題呢?它們會問「我們從哪裡來、我們要往哪裡去」嗎?對人工智慧而言,它們想要什麼呢?
我不曉得人工智慧未來的能耐有多強大,可是我難以想像它會創作出像《起源》這麼精采出色的驚悚小說!
本文原刊登於博客來OKAPI閱讀生活誌
2018年10月3日 星期三
龍鱗焰火的燎原亂世
若在你上班途中,擁擠的捷運站裡有一位迎面而來的陌生人,露出恐懼和痛苦的表情,身上冒著濃煙,突然間著起火來,燒成一團火球⋯⋯我想任何人都有很大的機率不是被驚嚇致死,就是在逃命的過程中被踩踏而亡。這種驚悚的畫面應該會讓每個人心中驚呼:我的老天啊,這不是世界末日,那什麼才是世界末日?
很不幸地,在故事中龍鱗癬的肆虐下,這不僅可能發生在台灣,也發生在世界各各角落,全球各地都因為人肉火種傳出慘重火患災情,遠水救不了近火,人人將陷入自危自保中,人際信任瓦解,互相敵視詛咒對方「你才自燃,你全家都自燃」。
人體內儲存許多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質,都是具有能量的分子。細胞和組織運用能量的方式,並不是直接燃燒,那樣太暴力了——雖然每個人都應該很想把腰圍的脂肪一次燒光吧——但是人體自燃現象卻不需要玩火也能自焚。這個超自然現象時有所聞,可是在科學上,此現象究竟真實存在與否,仍有許多爭議。
然而,若有一種原本不知名的真菌,能夠用孢子侵入身體中的各種器官,布滿氧化劑在身體深層的組織裡,然後用最快的速度在某處把溫度升高至燃點,形成的鏈反應把身體中所有碳水化合物和脂肪等高能量分子快速地劇烈氧化,此作用在化學上就稱作「燃燒」,以光和熱形式釋放的能量就稱作「火」,這現象在故事中就構成了「龍鱗焰火」的原型:學名為Draco incendia trychophyton的真菌孢子感染,身體上會長出像是龍紋身女孩身上刺青般的黑金色條紋,人體就成了不定時炸彈,隨時都有可能會在各種各樣的地方自燃。
人類歷史上,讓人口大規模毀滅的傳染病不勝枚舉。弔詭的是,如果人被疾病給弄死了,那病原體是病毒也好,細菌或真菌也好,要怎麼活下去呢?這太急功近利了。如果有一種可能性是:病原體或許讓宿主稍微不適,還能到處趴趴走去散播自己。當然啦,讓宿主快速死亡也是病原體延續香火的方式,當人肉成了火種,煙消了孢子卻未散,那就另當別論了。
森林中有些樹種的種子也要經歷野火的試煉才會萌芽,就像是浴火鳳凰一樣,母樹縱使被燒死,小樹苗卻茁壯成長,代代傳承。我們人類過去不懂得這個道理,於是一有森林小火就急著撲滅,自以為可以操控大自然的循環。可是沒想到卻讓老樹越來越多,而且在地上積累多年的枝葉無疑是救火投薪,於是森林大火一發不可收拾。
我們的無知改變的何止是森林的野火生態,更是讓全球生態失衡。故事中提出的致命病菌龍鱗癬的設定,很有可能真實發生在這個世界裡,就來自遠古的地下或是極地冰層,如同石油和煤炭也都來自地下或海底。過度依賴儲藏著遠古太陽能的化石燃料,我們正在讓地球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全球各地無不上演著極端氣候的大戲。
科學家早就知道全球暖化主要是因為人類活動造成的,可是即得利益者和固守意識形態的民眾總是嗤之以鼻,宣稱那都是假新聞。做為惡名遠播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和甲烷相比,簡直就是謙卑、謙卑、再謙卑,甲烷可比二氧化碳厲害了不止三十倍。事實上,我們釋放了太多二氧化碳到空氣中,加溫了極地的永凍土,當地封印已久的甲烷也都躍躍欲動,無不加速暖化地球,彷彿想要讓更多的同夥逃離冰封。
從永凍土的潘多拉盒子裡逃脫的,也包括遠古的各種微生物,鮮為人知的它們沉睡了幾萬甚至上千萬年,一旦活了過來就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如果大量微生物因為全球暖化而從永凍土中甦醒,到了我們人體中,會不會適應不良而先搞死了宿主呢?這並非聳人聽聞,最早闖禍的是二○一六年在俄羅斯西伯利亞北部亞馬爾(Yama)半島的永凍土,解凍的土層釋出大量炭疽桿菌的孢子,讓兩千多隻馴鹿感染死亡,遭殃的人當時也有超過七十人。沒想到,那只是個序幕開端而已,更恐怖的原來在後頭。
生命的世界無奇不有,因為生命總是會找到出路。地球上至在可能存在將近上億個物種,其中不少在我們人類能夠描述它們前,就因為環境的破壞而滅絕了。然而,我們是否會在好好認識任何超級病菌之前,也先滅絕了呢?世界會不會正如故事中的龍鱗癬那般到處燃燒,讓全球烏煙瘴氣、不見天光。物極必反,暗無天日的地球可能再進入冰河期,而我們人類真能受得了這冰與火之歌的折騰嗎?
也許現在正是一個最火的時代,也是一個最冰的時代;是一個赴湯蹈火的年代,也是一個殺人放火的年代;是一個隔岸觀火的季節,也是一個水火交融的季節;這是束蘊乞火之春,這是火上澆油之冬;人們面前不食煙火,人們面前水深火熱;人們正踏上洞若觀火之路,人們正走向煙消火滅之門。在全球勢如水火的恐怖時代,考驗著人性的智慧和醜惡。
本文為《龍鱗焰火》(The Fireman)導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