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6日 星期二

博物史上最不尋常的羽毛賊






我一直都認為,羽毛是世界上最美麗的生物結構之一!

作為最複雜的角質化皮膚附屬物,羽毛和哺乳動物的線性毛髮不同的是,它不僅是三維結構,也同時有二維的構圖,不僅在鳥身上不同部位的形態、構造、質地、功能各異,也讓鳥當畫布,用基因在其中作畫,然後又一根一根地在身上拼出更大的畫作,簡直奇妙絕倫!

並不是只有鳥才有羽毛,鳥類的獸腳類恐龍祖先,早就演化出了五花八門、繽紛多彩的羽毛。羽毛的功能,也隨著羽毛的變化愈來愈多而增加,包括保暖、保護、偽裝、求偶、飛翔、感知等等。中生代的白堊紀結束後,所有恐龍都滅絕了,只有演化成今鳥的獸腳類恐龍的後代存活了下來,還演化出近一萬種鳥類適應到各種各樣的生態棲位。

我沒想到自己居然在博士後研究開始,也成了一位羽毛的研究學者,利用鳥羽在身上的多樣性研究基因的功能和調控,還有用家雞和虎皮鸚鵡為模式,研究同種的鳥羽突變如冠毛、絲羽、捲毛、毛腳等等,以及跨物種地探討雛鳥絨毛的演化。

就因為鳥羽太奇妙了,像《羽的奇蹟》(Feathers: The Evolution of a Natural Miracle)等科普書(請參見〈鳥羽之美:鳥為何有多彩多姿的羽毛?〉),就講述了人類對羽毛的迷戀,包括把羽毛用作時裝等時尚商品上,為此獵殺了許多美麗的鳥類,導致牠們滅亡。當我讀到這本高潮迭起的《羽毛賊:一樁由執念、貪婪、欲望所引發,博物史上最不尋常的竊案》The Feather Thief: Beauty, Obsession, and the Natural History Heist of the Century),下巴還是不禁地掉到地上!

《羽毛賊》的故事實在太奇葩了!任何對羽毛或自然史著迷的朋友,讀起這本記錄真實案例的書籍,還是會很有情緒吧!作者柯克.華萊士.強森(Kirk Wallace Johnson)不屈不撓地明查暗訪,才抽絲剝繭地還原這個離奇故事可能的真相,簡直比絕大多數推理小說更讓人義憤填膺、血脈賁張!要不是這是真實發生的犯罪事件,好萊塢和韓國的編劇大概也寫不出來這種劇本吧?






一切都要從一個叫做鮭魚毛鉤的小玩意談起。所謂的毛鉤,是釣一些淡水魚的工具,這些魚會突襲水面上的昆蟲等小動物來當作營養豐富的食物,鱒魚就是,所以有釣客就模仿了這些昆蟲做出唯妙唯肖的毛鉤,高手甚至還能依不同季節和地區製作出模仿當地當季昆蟲的毛鉤。

然而,釣鮭魚不太一樣。鮭魚不愛吃餌,但牠們易被挑釁,並主動追擊在水面上飛舞的生物。此時,羽毛派上用場了。為了讓釣鉤可以呈現水上飛舞的形象,鉤子上面必須綁上羽毛。而享受釣魚的富人們,也開始拿最稀奇、最昂貴、最叫人瞠目結舌的鳥羽,綁製一個又一個綺麗的毛鉤。鮭魚毛鉤演化到後來,甚至失去原本釣鮭魚的功能,成了綁製鮭魚毛鉤愛好者炫技的工藝品。




如果只是一小群阿宅用羽毛綁製出難度高超的炫技工藝品,那就是個小眾的嗜好娛樂而已,無傷大雅。可是他們其中有些害群之馬,居然打起珍稀鳥類羽毛的主意,競相標購非法盗獵得來的鳥皮鳥羽,這就成了種炫富的行為而已,和什麼手藝高不高超無關了,僅是滿足個人虛榮心和慾望的炫耀行為。

製作鮭魚毛鉤,對絕大多數台灣人,甚至亞洲人來說,是壓根兒完全沒聽說過的玩意兒,這當然也關係到西方的殖民歷史等等。西方各國剝削了他們在亞非美洲的殖民地後,一些富裕到不愁溫飽的西方人可以閒著沒事去釣鮭魚當嗜好。除此之外,西方列強在殖民地也搜刮了許多奇花異草、珍禽異獸到他們的博物館、動物園和植物園以及私人玩家的豪宅中,滿足西方民眾獵奇的好奇心,這也導致了許多當地物種的滅絕。維多利亞時代的羽毛熱,讓珍稀羽毛成了炙手可熱的商品,鐵達尼號上羽毛的保除費用甚至還高過鑽石的。

後來,西方社會也漸漸興趣了保育的意識,許多有識之士發起各種社會運動,讓民眾瞭解到那些對大自然無休無止的殺戮是殺雞取卵甚至道德淪喪的行為,後來各國也簽訂了各種保育的協約如《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CITES)和《瀕危物種法案》(Endangered Species Act)等等,雖然盗採盗獵的行為在貧窮國家仍此起彼伏。

回到鮭魚毛鉤製作上。毛鉤釣社群的玩家們,許多人就是足不出戶的阿宅而已,他們很多人可能都沒真正釣過幾條魚,可是這群阿宅可以不眠不休地花上好幾天綁製毛鉤,還會大事周張地出席各種研討會,甚至有不少阿宅沉迷到所有閒暇時間和精力都獻給了毛鉤釣社群。

綁製鮭魚毛鉤可能對大家來說都很陌生,YouTube有不少教學影片,好奇的話可以隨便點選幾個來看一下:








有些阿宅玩家,在玩手藝玩到一定的境界後,就更渴望用珍貴的羽毛畫龍點睛。輪到毛鉤綁製天才愛德溫(Edwin Rist)出場了。這個阿宅在美國紐約州的一個小鎮克拉弗拉克(Claverack, NY)長大,十一歲的時候在電視上見識到鮭魚毛鉤的綁製,深深著迷,投入了大量時間和精力於其中,後來成為了社群中眾所皆知的高手。



除了鮭魚毛鉤綁製,愛德溫也是位長笛手,參加了紐約青年交響樂團。他拿到哥倫比亞社區學院的副學士學位,申請了世界頂尖的紐約茱麗亞音樂學院(The Juilliard School)及英國倫敦的皇家音樂學院(Royal Academy of Music),夢想是成為柏林愛樂(Berliner Philharmoniker)的首席長笛手。他在2007年被皇家音樂學院錄取,於是赴英求學。原本他想要暫時放下綁製毛鉤的嗜好以應付繁重的學業和課程,並且他也擔心攜帶一大堆珍貴的鳥羽赴英會讓他在海關遇上麻煩。



可是愛德溫在英國遇上一些鮭魚毛鉤的愛好者後,還是開始重操舊業。許多毛鉤綁製名家,都想要讓珍稀的鮮艷羽毛給自己的作品增光,但市場買得到的珍稀羽毛一根至少幾百美元起跳。他知道收藏有最多鳥類標本的,就是赫赫有名的倫敦自然史博物館,於是就上門探尋,結果在倫敦撲了個空,因為大多數鳥類標本,其實是在特陵的自然史博物館(Natural History Museum at Tring),那裡原本是收藏富可敵國的羅斯柴爾德勳爵收藏品的,現在係由倫敦的自然史博物館管理。他於是偽造文書假裝是牛津大學做專題研究的學生,才混進特陵的自然史博物館。



那裡典藏著偉大的英國博物學家華萊士(Alfred Russel Wallace,1823-1913)在馬來群島費盡心力採集而來的各種鳥類,是科學史上非常重要的收藏。他見到那些珍稀鳥類標本後,順便摸清楚了博物館因經貴不足而貧弱的保全系統,於是就起了歹念,計劃了幾個月後,提了個大行李箱,搭火車從倫敦到特陵去,輕易地偷走了兩百九十九個鳥皮標本。

因為這個竊案實在太奇特了,英國警方毫無線索,後來被一個執法者誤打誤撞盯上在網路上販售的珍稀羽毛才被捉包,然後英國警察到愛德溫宿舍破門而入把他逮捕到案。雖然頗奇葩,但這不過就是個留英美國阿宅犯下的輕罪,但當《羽毛賊》的作者強森在新墨西哥州山區溪流玩毛鉤釣時,從釣魚嚮導史賓賽(Spencer Seim)那聽到這個竊案,突然有了興致。強森原本在伊拉克協調戰後的重建工作,後來成立非營利組織設法接送伊拉克難民到美國。

強森玩毛鉤釣是因為工作壓力極大,想要舒舒壓。但是他很快就被這個奇案給迷住了,親身把身家都押在調查此案上,自費試圖把整個案件的來龍去脈搞個清楚。當他自己參與了調查後,才發現這不是個阿宅一時興起犯案而已,而整個竊案背後的世界有多麼錯綜複雜。為了追討英國警方已放棄尋找、下落不明鳥皮標本,他花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投入個人的查案中。過程中他也一再受到威脅、恐嚇、欺騙、誤導等等,也被毛鉤釣社群排斥,而抽絲剝繭的過程也一再柳暗花明、峰迴路轉。

雖然這本書是非虛構類的,可是整個查案過程簡直不輸大部分推理小說,真的十分精彩絕倫,為了不破壞大家的閱讀體驗,這裡就儘量避免爆雷。強森明查暗訪地追查真相不餘餘力,他帶著新婚妻子四處奔走,試圖潛入毛鉤釣社群中,也極力追查可能的共犯。除此之外,他也把自然史的發展、華萊士在馬來群島的研究以及綁製毛鉤的所有必要知識整理得非常清楚,簡直就是為我們開了多個世界之窗。

很可惜的,英國警方追討回的大部分鳥皮標本,不是因為愛德溫拔去鳥羽在網路上販售牟利,就是為了躲避追查而銷毀標籤,即使歸還博物館也無濟於事,因為已失去了研究價值。可是強森仍為了正義感而不懈調查,因為他認為那些鳥皮標本就是博物館的財產,無論如何就是得物歸原主!而且他也對那些不願歸還的鳥羽買家的主張很不屑,因為他們不過是找藉口說那些羽毛擺在博物館的抽屉中才會沒有利用的價值。

這其實是對自然史博物館最大的誤解。博物館許多保存在收藏庫的標本,是為了保存科學史上產生偉大科學思想的材料的尊重,例如華萊士的收集。如果對此否定,那人類所有考古遺物對現代人又有何意義?就該交由市場上的買家隨意處置?

許多有百年歷史的自然史博物館的標本確實可能近來幾十年乏人味津,但那是因為多國縮減公共支出壓縮了自然史相關的研究導致,並非博物館想要讓標本蒙塵,而是苦無預算好好研究;還有,有些科學構想是需要時間蘊釀的,博物館標本就像是存在銀行裡的錢一樣,不會有人說儲存現在不會用到的錢是蠢事吧?即使過去有,他們在金融風暴時都後悔了啊!另外,有許多研究是要待科學研究的技術突飛猛進後才有可能進行,例如在DNA定序技術成熟後,博物館標本的DNA就可能用作定序出完整基因體產生新的科學發現。

強森指出,很令人痛心的還有,大量珍稀羽毛仍在ebay這樣的平台販售,而他聯繫了ebay,得到的卻是公關消極的罐頭回應。而毛鉤釣社群一直不願面對的是,他們利用珍稀羽毛製作工藝品時,對羽毛的拔取和修剪其實就是不可逆的破壞,而使用鮮艷的珍稀鳥羽,他們用的是大自然百萬、千萬年演化出的基因製作的藝術品,而這些基因有不少早已隨這些鳥類在盗獵和生態破壞後就在世界上永遠消失了。可是現在大量鳥類仍可以提供許多變化多端的羽毛,他們反用珍稀羽毛製成毛鉤,我個人認為,就是柿子挑軟的吃!根本不配被認可為高手!

《羽毛賊》不僅有高潮迭起的情節,書中值得思考之處也真的很多。只要對推理作品和鳥類感到興趣,《羽毛賊》都是本不可錯過的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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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0日 星期三

歐亞草原上的騎馬者和語言






馬,曾徹底改變運輸、通訊和戰爭的方式,形塑人類文明。有了馬,人們也能夠跨越以前無法想像的距離進行旅行、交流、貿易和襲擊。也有歷史學家提出,馬的貿易和中華文明與遊牧民族的恩怨情仇有關──當中原地區結束分裂和爭戰形成統一王朝,北方遊牧民族缺少了賣馬匹給中原各政權的貿易來獲利,就只能用侵略掠奪的方式強搶中原王朝的資源。

然而,家馬的起源長期以來一直存在爭議,因為與牛羊等其他牲畜不同,考古學家難以從骨頭分辨遺骸屬於家馬還是野生馬。因此,過去的研究工作必須建立在間接證據上,例如殺害模式、牙齒損傷、食用馬奶的痕跡、符號性證據等等。

根據2021年10月28日刊登在《自然》(Nature)的一項研究,考古學家使用古DNA樣本,發現現代家養馬可能在大約4,200年前首次被馴化,起源於俄羅斯境內黑海地區的伏爾加河和頓河周圍的草原,然後延伸到歐亞大陸。




法國土魯斯第三大學的分子考古學家Ludovic Orlando等人,花費了十幾年收集兩千多個來自家馬可能起源地如伊比利亞、安納托利亞、歐亞大陸西部和中亞草原的骨頭和牙齒碎片樣本。他們從大約兩百七十個樣本中獲得完整的基因體序列,並且使用放射性碳定年法來確定樣本的年代,並從野外考古學中收集文化背景資料。這使他們能夠追踪馴化之前、之中和之後各種馬族群。他們發現,直到大約4,200年前,許多不同的馬族群還居住在歐亞大陸的各個地區。

他們分析發現,具有現代家馬DNA特徵的馬匹,從公元前六千到三千年生活在西歐亞草原,尤其是伏爾加河─頓河地區。然後,到公元前2200到2000年左右,這些馬出現在歐亞西部草原之外——首先到達安納托利亞、多瑙河下游、波希米亞和中亞,然後蔓延到歐亞大陸,在公元前1500到1000年左右取代了所有其他當地馬群。大約4,200年前,馬的數量急劇增加,可能是人類開始大量繁殖此類馬,以滿足對以馬為基礎交通的激增需求。

在馬車發明之前,人類可能騎在馬背上。更重要的是,在馬被馴化幾百年後很常見的騎馬和戰車,改變了社會之間的權力動態,並可能進一步刺激了新馬的傳播。第一輛輻輪戰車出現在公元前2000到1800年左右。馬馴化的一些最早證據來自俄羅斯南部青銅時代的辛塔什塔文化(Sintashta culture),在那裡發現的馬和古老的車輪一起存在,意味著馬在交通方面的重要性。




原本馬被馴化的地點,被認為是在歐亞草原(Eurasia Steppe)西部某處,最可靠的證據來自位於哈薩克北部,距今五千多年的波泰文化(Botai culture),該地出土的動物遺骸,絕大多數都是馬的骨頭,並且還有裝過馬奶的陶罐。 這個新研究也發現,波泰馬並沒有產生現代馬,而是普氏野馬(Przewalski’s horses)的直系祖先,普氏原野馬原本被認為是地球上最後的野馬。可是牠們原來不是野生的,而是家養馬的野化後代。




這些發現還挑戰了先前關於馬在一些早期人類遷徙中的作用的觀點。分析古代人類基因體,揭示了公元前三千年期間從西歐亞大草原到歐洲的大規模遷移,與顏那亞文化(Yamnaya culture)有關。這些人被認為有助於將印歐語言傳播到歐洲,並且經常被認為騎馬。然而這個研究卻顯示,歐亞西部草原之外幾乎沒有家馬祖先。這排除了馬在顏那亞人的遷徙和印歐語言的最初傳播中發揮作用的情況。

人類在馴化馬匹的過程中,選擇性繁殖馬匹,以獲得更具耐力、溫馴和承受人類體重的能力等特性。Orlando等人研究了公元前三千年晚期現代馴化馬中常見的遺傳變異。他們還發現,在馴化過程的早期,GSDMCZFPM1基因變異,可能讓馬有更強壯的背部。

提出馬在顏那亞人的遷徙和印歐語言的最初傳播中發揮作用,就是《馬、車輪和語言:歐亞草原的騎馬者如何形塑古代文明與現代世界》(The Horse, the Wheel and Language: How Bronze-Age Riders from the Eurasian Steppes Shaped the Modern World)作者──美國人類學家大衛.安東尼(David W. Anthony)。這本於2007年出版的書是詳述了「墳塚假說」(Kurgan hypothesis;其中kurgan源自俄語курган,意為「墳塚」,可溯源自更早的突厥語言)的經典著作,現在幾乎所有和印歐語言起源、印歐語族遷徒路徑、馬的馴化等等的語言學、人類學、演化生物學研究,都深受這部經典的影響!無論是支持墳塚假說也好,反對也好,只要談到原始印歐語、印歐語族在歐亞大陸的擴散、馬的馴化和車輪的發明,一定繞不開這部經典。

安東尼是美國紐約哈特威克學院人類學榮譽教授,在另一個刊登在同一期《自然》的研究中,他也參與了德國馬克斯普朗克人類歷史科學研究所的Shevan Wilkin和Nicole Boivin等人領導的研究,卻發現了黑海─裏海草原有人類明確食用馬乳的證據。他們分析人類牙結石成分,發現了人類在青銅時代初期馴化馬的證據。顏那亞文化的代表從阿爾泰和蒙古傳播到斯堪的納維亞地區。科學家們認為,顏那亞文化的傳播源於使用輪式手推車和馬匹運輸的畜牧經濟。然而,過去沒有令人信服的證據支持這一點。








伏爾加地區發現的牙結石樣本,來自於新石器時代、青銅時代早期、中期和晚期的人類牙齒。科學家使用蛋白質萃取方法在許多樣品中發現了酪蛋白。青銅器時代的遷徙似乎恰逢一個簡單但重要的飲食轉變——喝馬奶。青銅時代前超過 90%的新石器時代大多數個體,沒有攝入乳製品的證據。相比之下,早期青銅器時代的人顯然有94%長期攝取乳製品。而且根據馬、牛、綿羊和山羊奶的酪蛋白差異,還發現他們喝的就是馬奶。

以上研究結論未來或許還會因為更多的證據而修正,但要解釋遍及歐亞大陸的印歐語族的崛起,還會是考古學和人類學的熱門研究題目,畢竟使用印歐語系為母語的人口達32億,佔了全球人口46%!日耳曼語、波羅的海語、斯拉夫語、凱爾特語、拉丁語、希臘語、伊朗語和梵語都屬於印歐語系。印歐語系民族也誕生了古希臘、古羅馬、古印度文明,深遠地影響了整個人類文明迄今。

在16世紀,印度的歐洲訪客就注意到梵語和歐洲語言的相似性。英國語文學家威廉.瓊斯(Sir William Jones FRS FRAS FRSE,1746-1794)被派往印度學習梵語並在殖民地最高法院任職,他意識到梵語與波斯語、拉丁語、希臘語、凱爾特語和英語有多麼相似,他的結論是,這些語言語法上的相似性太接近了,不可能是偶然的結果,所以唯一合理的解釋是這些語言是從某個古老的祖先那里傳下來的。

除了語法,雖然大多數詞彙變化相當快,這在重溯語言關係上很不方便,但有一組單詞,即核心詞彙,變化要慢得多。任何語言的核心詞彙都只有幾百個單詞,但它們是最重要的詞彙。通常,核心詞彙包括以下詞語:身體部位、小數字、親屬、基本需求、一些自然特徵或家養動物、一些代名詞和一些連接詞。核心詞彙每千年變化約14-19%,一旦兩種方言的核心詞彙差異超過10%,就能把它們視為不同的語言。梵文和歐洲語言的核心詞彙高度相似,例如「兄弟」在梵文、印地文、拉丁文、希臘文、英文分別是bhrata、bhai、frater、phrater和brother,「名字」分別是naman、naam、nomen、onoma和name,「神祇」分別是deva、devta、deus、theos、divine,「三」分別是tree、teen、tres、tria和three,「七」分別是sapt、saat、septum、hepta和seven,「十」分別是das、dus、decem、deca和ten。

當印度的梵文佛經翻譯成古漢文時,因為中文的屬性,梵文裡的被動語態,以及「主體」和「客體」的邏輯關係,還有時態,在中文難以被清楚表達,可是譯成英文反而沒太大問題。最廣泛流傳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中的第一句「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在佛教學者愛德華.孔茲(Edward Conze,1904-1979)的翻譯下:「Avalokita, the Holy Lord and Bodhisattva, was moving in the deep course of the Wisdom which has gone beyond. He looked down from on high, He beheld but five heaps, and He saw that in their own-being they were empty.」,其中的時態變化、主客體關係、主被動語態、單複數名詞,都比中文更貼近原梵文經意!

學者設想印度和歐洲的語言源於同一個的原始語——原始印歐語(Proto-Indo-European,PIE),這是後世語言學家根據現時印歐語系諸語的特色,透過比較語言學的方法而所倒推出來的假想語言。這種假想語言被認為是現時印歐語系諸語的共同祖先。雖然原始印歐語沒有得到直接證實,但其基本的發音和辭彙都透過比照法重構了出來。

據估測,原始印歐語應於約前4500年至前2500年間作為單種語言通行。即新石器時代晚期至青銅時代早期。根據墳冢假說,這個有關印歐起源問題的假說之一,認為印歐語族起源於「墳塚文化」(酋長或戰士墳墓的大型凸起土丘),即東歐大草原上亞姆納文化(意為「坑墓文化」),及其前身這一考古文化,因此印歐語的發源地可能是東歐大草原。對原始印歐語的重構也開闢了研究印歐語族文化、宗教的道路。

《馬、車輪和語言》這部經典,探索了來自黑海─裏海大草原(Pontic–Caspian steppe)的印歐語言在整個西歐、中亞和南亞的起源和傳播。在引入牛、馬和青銅技術的巴爾幹文化的影響下,黑海北部海岸當地文化的狩獵採集者成為了牧民。安東尼主張,馴養的馬和車輪的發明。動員了歐亞草原的草原放牧社會,並結合青銅技術的引入,為印歐社會帶來了優勢。

《馬、車輪和語言》第一部分涵蓋語言學和考古學的理論。給出了印歐語言學的介紹性概述、研究原始印歐語的重建、原始印歐語系的年代、羊毛和車輪的特定詞彙、原始印歐家園的位置、以及這些語言發現與考古證據的相關性;第二部分涵蓋了草原文化的發展以及隨後從黑海─裏海地區到歐洲、中亞和南亞的遷移。

安東尼從1989年開始就長期在俄羅斯、烏克蘭和哈薩克斯坦進行田野考古考察,他主張在 《馬、車輪和語言》主張,早期的技術創新讓印歐語族在現代世界中佔據主導地位。這個創新是建立在能源和交通效率的大幅改進上。安東尼認為,馬在馴化之前就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和用途(尤其是作為乳品、肉類的主要來源)。然後,在公元前兩千年左右發現了馴養的馬匹可以用於騎馬和拉車,古代社會的整個結構就突然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充滿好奇心的安東尼,透過和獸醫師合作,利用電子顯微鏡測量了可能是由馬銜造成的牙齒磨損,提出證據指出,歐亞大草原是最早騎馬馳騁的地方之一。他也用線粒體 DNA 來支持關於現代馬遷移模式的觀點,並得出結論,歐亞大草原也是製造第一輛戰車之處,這項軍事創新,讓印歐語族在極短的時間內遍佈廣大領土上。 戰車是毀滅性的戰爭武器,能快速、高效對抗步兵,可以遠距離攻擊或猛撲敵方士兵,產生巨大的優勢。馬車戰通常配有一名戰車手和一名配備標槍、弓箭等武器的戰士。

《馬、車輪和語言》提供的資料極為詳細,列出許多考古遺址的細節包括房屋類型、陶器類型等等文物的描述,簡直就是掌中博物館,只是細節太多、過於龐雜了,對外行人來說讀下去會暈頭轉向,我只能跳著讀。

馬的馴化以及古印歐語族遷徙的問題也還未蓋棺定論,相信未來關於中亞草原上的考古學和古DNA研究還會有更多有趣的發現,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引用文獻:
1. Librado P, et al. The origins and spread of domestic horses from the Western Eurasian steppes. Nature. 2021 Oct;598(7882):634-640. doi: 10.1038/s41586-021-04018-9. Epub 2021 Oct 20.
2. Wilkin S, et al. Dairying enabled Early Bronze Age Yamnaya steppe expansions. Nature. 2021 Oct;598(7882):629-633. doi: 10.1038/s41586-021-03798-4. Epub 2021 Sep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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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 星期五

貓奴完全手冊






網路上天天都有大量貓咪各種耍寶的影片,不養貓的朋友也常用來紓壓解悶。而我們不必上網就能天天看現場直播,因為家裡養了三隻性格迥異的貓咪。

老大小皮是在路邊發現帶回家的虎斑貓,特別親人且是人來瘋,可以跟任何上門的人撒嬌,一點忠誠度都沒,一天要吵零食好幾次,每次都是聲嘶力竭的狂叫,淩晨三四點會來挖我鼻孔要我起床餵食;老二小白其實比小皮年長,是領養來分散小皮注意力的,牠特別怕生,甭說有親友上門,平時牠都要躲在被窩裡耍自閉;老三海狸是剛領養的小橘貓,極為調皮搗蛋,天天都要偷襲小皮和老婆,常常趁我們不注意時去偷玩水,把飲水機和水槽裡的水玩得到處都是,可是只要有人上門,牠就會用光速躲到沙發底下。

我本身是貓派,很明顯能夠感受到養貓和養狗的選擇和性格大不相同,例如貓的品種相對不多,養貓的朋友,大多不太在乎貓咪的品種,除了少數朋友例外,但差異主要是後者養的是長毛貓。我們常養的短毛貓,品種叫作「米克斯」(Mixed),簡單說,就非純種貓。養貓的朋友,甚至某個程度上,也不太在意貓的毛色,更在意的是貓咪的個性。彷彿像是人類的個人主義者一樣,貓咪不僅較常獨來獨往,每隻的個性也都非常鮮明。

另外,大量的寵物貓都是透過領養的方式帶回家的,也有不少是看到路邊小貓親人太可愛,就收編成寵物了。因為狗是高度被馴化的,很難在沒有人類的幫助下獨自在野外生存,可是貓咪基本上只能算是半馴化,牠們還保留許多野性,讓牠們野化後仍能如魚得水,在沒有人類的幫助下順利在城鄉獵食和繁殖,因此路邊的小貓總是在他們父母思春和叫春後,如雨後春筍般冒出,造成大量小貓有待送養。

貓不像狗那樣輕易能夠被馴服,能夠被馴服的只有人類。當牠們在搗亂時,或者淩晨莫名其妙把我們叫醒,就苦惱為何要飼養這些沒用的小畜牲在家裡讓人不得安寧,餵完零食還得去為主子鏟屎,而牠們從未露出感激之情,只會不挑時間地撒嬌。當我在寫這篇文章時,小皮就睡在書桌上睡飽悠閒地理完毛後,起立用手撫弄我的臉要摸摸頭,一旦動作停頓或不及格,牠就會生氣氣地抱怨,摸好摸滿後再開啟到飼料盆狂吵零食的模式。這基本是小皮的日常,只是主角有時換小白或海狸來當。

飼養寵物,就是一種承諾,我們願意照顧牠們,一輩子不離不棄。貓咪和狗狗比起來,似乎有更多難解之謎,我們該如何懂得牠們的各種知識,好好和牠們平安相處的同時又能守護牠們的身心健康呢?這本《貓主子的科學:喵皇賣萌大小事》Catology: The Weird and Wonderful Science of Cats)就是一本很令人輕鬆愉快的好入門。

《貓主子的科學》作者史蒂芬.蓋茲(Stefan Gates)收集了各種關於貓最新的科學知識:大部分我們該知道的,和不想知道的(有點噁的),都收錄在這本詼諧幽默的好書中。從牠們的身世到解剖、生理、行為、交流、飲食到各種奇聞軼事都有,不養貓的朋友讀起來也能樂趣無窮,讀完我都想當貓被領養了(誤)。

貓咪可以算是半馴化或自我馴化的動物,當初很有可能的情況是,貓在人類農耕興起後,因為糧倉吸引了大量鼠輩。比起田野,人類的城鎮和糧倉對野貓來說簡直就像吃到飽的餐廳,貓咪慕鼠而來,其中一些天生沒那麼怕人的貓咪乾脆在城鎮巷弄中苟且偷生,而人類因為牠們多少緩解了鼠患問題,姑息牠們半夜叫春擾人清夢的惡行。

除了少數純種貓,大多數家貓在和人類相處的過程中,人類可能並沒有特意挑選有哪些性狀的貓才能傳宗接代。我甚至懷疑,那些來自世界各地的純種貓,可能是「奠基者效應」(founder effect)的成分比起特意為之的「人擇」( artificial selection)還多,也就是家貓在跟著人類趴趴走到全球的過程中,一些地方初來乍到的貓咪剛好帶有某個突變,機緣巧合下成了當地貓種的特色。

相對狗狗,針對貓咪的科學研究較少,可能是貓奴都比較宅吧?也或許是要貓咪勉為其難地配合那些我們自以為有趣的行為實驗,科學家還是柿子挑軟的吃,先聯絡狗飼主吧。不過近年還是有一些研究貓咪毛皮斑紋的科學論文發表,讓我們理解動物變化多端的體色和斑紋形成之謎;另外,有些貌似無厘頭的研究也讓貓榮獲幾次搞笑諾貝爾獎(Ig Nobel Prize)的殊榮,例如2000年電腦科學獎頒給寫出偵測貓是否走過鍵盤程式的阿宅工程師、2002年衛生獎頒給發洗貓犬機的阿宅、2014年公共衛生獎頒給探討養貓是否有精神上危險的研究、2017年物理學獎頒給探討貓是固體還是液體的研究,最近的2021年生物學獎得主研究的是貓咪如何用各種喵喵叫、顫音、咕嚕、嘶嘶、呻吟、尖叫、嚎叫、咆哮、嘰嘰喳喳、喋喋不休、喃喃自語來和人類溝通。

因為愛貓人士眾多,美國就有遺傳學家發起「達爾文方舟」(https://darwinsark.org)的公民科學計畫,讓貓飼主可以共襄盛舉,貢獻他們關於自家犬貓的資料,讓科學家能夠發掘更多和犬貓甚至人類有關的重要知識!相信我們家的狗狗和貓咪,不僅能夠陪伴我們身邊,也讓我們更加瞭解身而為人的科學道理!




本文為《貓主子的科學:喵皇賣萌大小事》Catology: The Weird and Wonderful Science of Cats)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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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4日 星期四

狗僕完全手冊






小時候,我們在馬來西亞的家養了一隻狗,很難說是把牠當成寵物,因為長輩似乎只是把牠養來看門的,牠老死後,我們短暫收養了一隻很聰明可愛的狐狸犬,但家裡沒大院子讓牠奔跑玩耍,爸媽就送給有豪宅的朋友了。

然而,就在幾年前,老爸和弟弟一時興起喂了幾隻他們公司附近的流浪狗,牠們居然在附近待著不走,被戲稱是「自來犬」。沒想到老爸苦心經營的五金公司,倉庫一年遭幾次破門行竊的困擾(後來連保全都監守自盜),居然迎刃而解。原來那些自來犬和公司上下混熟後,除了會經常扮可愛,還分辨得出夜晚時分有誰來者不善,會群起狂吠和追逐宵小。自此,老爸出遠門都不忘交代要讓牠們吃好吃飽。

我一些在台灣郊區有豪宅的朋友,家裡的狗狗,不少也是這麼來的,久而久之,就漸漸建立出不可分割的友誼。當然,不少有養狗的朋友,家裡的寶貝寵物是各種純種犬,例如貴賓犬、蝴蝶犬、博美犬、黃金獵犬、秋田犬、柴犬、拉不拉多犬、臘腸犬、邊境牧羊犬、馬爾濟斯、吉娃娃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我本身是貓派,和狗派的性格大不相同。養狗的朋友,通常比較擅長社交,也比較外向,畢竟養狗要經常帶他們到戶外散步,所以運動量也比較大。在公園經常看到人聚在一起聊天,狗狗也聚在一起玩耍。另外,狗和貓相比,是特別的忠心耿耿,而且行為大多不難預測。養狗的樂趣之一,就是可以訓練牠們配合做出各種動作和行為,甚至還能夠娛樂親友。

飼養寵物,就是一種承諾——我們願意照顧牠們,一輩子不離不棄,而各國都有各種傳為佳話的忠犬故事。作為和人類還是很不一樣的哺乳動物,我們該如何好好懂得牠們的各種知識,好好守護牠們的身心健康呢?這本《狗麻吉的科學:汪星人狂汪大小事》Dogology: The Weird and Wonderful Science of Dogs)就是一本很令人輕鬆愉快的好入門。

《狗麻吉的科學》作者史蒂芬.蓋茲(Stefan Gates)收集了各種關於狗最新的科學知識:大部分我們該知道的,和不想知道的(有點噁的),都收錄在這本詼諧幽默的好書中。從牠們的身世到解剖、生理、行為、交流、飲食到各種奇聞軼事都有,不養狗讀起來都樂趣無窮,讀完我都想把家裡的貓換成狗了(誤)。

我小時候,很常聽大人說,狗有分兩大類,一大類的祖先是狼,另一大類的祖先是狐狸。現在我們知道,這其實是都市傳說,不管是任何關於狗的遺傳研究,都會告訴我們,狗其實就是種狼。在四萬多年前,有些比較不怕人類的狼,在人類圍在篝火的聚會散場後,到附近撿食人類殘存的食物殘渣或甚至糞便為食,久而久之其中一些比較懂得扮可愛的「自來狼」漸漸卸下人類的心防,人類漸漸習慣了這些狼的存在,甚至發現了牠們的好處,還開始特意把牠們帶著四處趴趴走。

關於狗的馴化,目前還有諸多細節還尚未確定,近年每幾個月在頂尖科學期刊上都有堪稱可改寫教科書的大發現,如果你以為我們懂得牠們的起源,那我敢保證,你把這幾年的論文都通讀一遍,你會發現我們搞混的比搞懂的還多!畢竟狗在馴化的過程中,發生了許多不同地區犬隻情慾流動的事件,牠們的譜系比我們想像的複雜許多。這些研究其實都方興未艾,未來肯定還會有許多令人驚訝的新發現。

在這幾萬年的馴化中,野狼經歷了人類特意挑選出的遺傳變化,讓更親人、攻擊性更弱、體型較小的「狼」能留下更多的後代,當狗崽愈來愈多時,還能當作禮物送給親朋好友。已經和牠們野狼祖先大不相同的狗,隨著人類在地表上的擴張,傳播到了世界各處,也逐漸適應了當地的氣候和飲食。接著到近百年,人類又根據自己的喜好,把一些誇張的遺傳突變特意保留,培育出了五花八門的純種犬。

這些純種犬,也是非常豐富的遺傳資源,讓遺傳學家可以找尋控制這些形態、行為、生理性狀的基因,讓我們更清楚它們的功能;另外,不少狗飼主也都清楚,不同品種的純種犬會有罹患不同疾病的傾向,這並非是都市傳說,而是確有其事,因為有些會增加某些疾病風險的基因,剛好就在和該品種有關的特徵的基因附近,所以順帶一起遺傳給後代,這也讓遺傳學家有了很好的材料來研究人類的基因和遺傳疾病的關係。

因為愛狗人士眾多,美國就有遺傳學家發起「達爾文方舟」(https://darwinsark.org)的公民科學計畫,讓狗飼主可以共襄盛舉,貢獻他們關於自家犬貓的資料,讓科學家能夠發掘更多和犬貓甚至人類有關的重要知識!相信我們家的狗狗和貓咪,不僅能夠陪伴我們身邊,也讓我們更加瞭解身而為人的科學道理!




本文為《狗麻吉的科學:汪星人狂汪大小事》Dogology: The Weird and Wonderful Science of Dogs)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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