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能夠和一位古代美國先賢對話,你會選誰呢?
我會選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一七○六年~一七九○年),因為富蘭克林不僅是多才多藝的曠世奇才,作為開國先賢的遠見還讓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
富蘭克林出生於麻薩諸塞州波士頓,是美國史上最著名政治家、科學家,同時亦是傑出的出版商、印刷商、記者、作家、教育家、慈善家、外交家及發明家。他事業成功和學有所成後,致力投身公共事務,是美國革命時重要的領導人之一,也是唯一簽署過美國三項最重要法案文件——《美國獨立宣言》(United State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一七八三年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 (一七八三)),以及《美國憲法》(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的建國先賢。富蘭克林亦是世界上最龐大的秘密組織--共濟會(Freemasonry)的成員。在科學研究上,他曾經進行多項關於電的實驗,並且發明了避雷針,以及新式火爐、雙焦點眼鏡,蛙鞋等等。倫敦皇家學會亦為表揚富蘭克林對電的研究,在一七五三年推選他為院士。
這麼偉大的人,怎麼能不好好認識呢?很可惜的,我還不會觀落陰,所以我只能學富蘭克林,藉著閱讀來和偉人作心靈對話。正好《富蘭克林自傳》(The 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影響了幾代美國人,兩百多年歷久不衰。《富蘭克林自傳》包含了富蘭克林的人生奮鬥史與對美德修養的真知灼見。
富蘭克林並非是天生的人生勝利組,他出生的家庭用現在的眼光來看,就是標準的「魯蛇」(台灣鄉民對Loser之音譯戲稱,也是對岸俗稱的「屌絲」)。對於一個魯蛇之子來說,他如何登上人生勝利的巔峰呢?我想,使富蘭克林出類拔萃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那旺盛得不得了的求知欲望。他十歲的時候,離開了學校。但他終生始終堅持不斷地學習。讀書,使富蘭克林掌握了熟練的寫作技巧,擁有邏輯論辯的能力,能夠堅定有力地為自己的信念進行辯護和宣揚。
《富蘭克林自傳》事實上是未完成的傑作,是富蘭克林晚年的作品,一七七一年動筆至一七九○年過逝前撰寫的回憶錄。人生如戲、戲如人生,《富蘭克林自傳》的出版過程也相當曲折。僅上過兩年學的魯蛇之子,竟然讓《富蘭克林自傳》開創了美國傳紀文學的優良文風傳統!
《富蘭克林自傳》分為四個部分。《富蘭克林自傳》在富蘭克林生前從未發表,而初版其實是一七九一年在法國巴黎以法文發表的,而非英文。那個法文的初版僅有第一部分,而且還是根據錯誤的手稿版本翻譯的。結果英文的初版還是根據法文的初版翻譯的,一七九三年在英國倫敦出版;爾後法譯英的版本又用作法文翻譯的版本,然後出了包括第二部分片段法文版。
《富蘭克林自傳》的前三部分首先是由班傑明‧富蘭克林的孫子William Temple Franklin於一八一八年在倫敦出版的,當時出版的版本沒有第四部分,因為W. T. Franklin把《富蘭克林自傳》的完整版本拿去換了個只有前三部分的版本,而且W. T. Franklin也自作主張地根據上述重譯的版本作了文句上的修飾。W. T. Franklin的版本被視作標準的版本長達半個世紀,一直到一八六八年美國律師John Bigelow在法國購得了原本的手稿並且出版了最可靠的版本。《富蘭克林自傳》也在一九六九年成為史上最早的有聲書。
《富蘭克林自傳》出版後對西方文壇的自傳寫作有深刻影響,是美國最受歡迎的自傳文學作品之一。美國其實是個很講求美德和家庭價值的國家,除了教會的影響,另一個主因就是《富蘭克林自傳》的第二部分明確地提出的十三個美德修養,深遠地影響了美國的價值觀:
一、節制:食不過飽,飲不過量。
二、慎言:不說對人對己無益的話,不參與閒談。
三、有序:一切物品都應規律有序,每件事情都應安排時間完成。
四、決心:下決心去完成該做的事,下定決心之後就一定要完成。
五、節儉:所花錢財必須於人或於己有利,不浪費一分一毫。
六、勤奮:不浪費時間,每一分鐘都做有用的事,摒棄一切不必要的行為。
七、真誠:不欺騙、傷害他人,思想要純潔公正,說話要實事求是。
八、正直:不冤枉傷害他人,不忽略自己能造福他人的責任。
九、中庸:避免趨於極端。受到應得懲罰,不要感到惱怒。
十、整潔:保持身體、衣服、工作和住所始終整齊乾淨。
十一、鎮靜:不受瑣事、普通或難以避免的事故紛擾。
十二、忠貞:不亂搞男女關係,以免使大腦遲鈍、使身體虛弱,或破壞自己或他人的安寧和名聲。
十三、謙遜:效仿基督和蘇格拉底。
以上十三個美德,雖然都是說易行難的。可是富蘭克林能夠成為美國最偉大的人之一,也就是因為他能夠堅持不懈地貫徹這些美德。仔細想想,一個有修養、受人愛戴的君子,不正該或多或少具有《富蘭克林自傳》提到的這十三美德嗎?在這個專業和財富十分炫目的時代,這個社會其實更需要這些美德的守謢。富蘭克林很生動不八股地討論了他對這十三個美德的看法和作法,很人性化地一點一滴地執行這些美德,而非逼迫自己馬上成為聖人。
當然《富蘭克林自傳》的重頭戲還有他一生多姿多彩的奮鬥史。《富蘭克林自傳》的第一部分述說了他早年的努力和打拚。他父親原是英國漆匠,當時以製作蠟燭和肥皂為生,有十七個孩子,班傑明‧富蘭克林是最小的兒子。他八歲入學到文法學校讀書,希望將來當牧師,他讀了一年又轉了學,雖然學習成績優異,但由於家中孩子太多,父親的收入無法負擔他讀書的費用。因為生活所逼,他到十歲時就離開了學校,回家幫爸爸經營店鋪做蠟燭。班傑明‧富蘭克林一生只在學校讀了這兩年書。
十二歲的班傑明‧富蘭克林到哥哥詹姆士經營的小印刷廠當學徒,兄弟倆簽訂了苛刻的協議,他一直做到廿一歲都不領工資,自此當了近十年的印刷工人。但是他的學習仍從未間斷過,除了從伙食費中省下錢來買書,還利用工作之便,巴結了幾家書店的學徒,把書在晚間偷偷地借來,然後夜夜通宵達旦地閱讀,第二天清晨便偷偷歸還。
後來,富蘭克林在哥哥辦的報紙上發表了諷刺文章,得罪了權貴人士。他想要換工作,但是他哥哥走遍當地所有的印刷廠堵他,只好在朋友柯林斯(Collins)幫助下落跑。他去費城時,幾乎身無分文。他先在全美國最早的兩家印刷廠打工幹活。他後來得到了總督威廉‧凱斯爵士(William Keith)爵士的賞識,答應出錢資助富蘭克林開印刷廠。富蘭克林的父親在他回鄉獲知他得到總督的賞識後,他帶著父親的期望離開家鄉再次前往費城。但他萬萬沒有想到,凱斯爵士原來是個言而無信的人,他給富蘭克林的錢總不能兌現。富蘭克林到了英國,只能在委身在一家印刷廠打工。由於他的技術熟練,很快就擔當了重任。危機就是轉機,他有了更豐富的人生閱歷,也學習到了世界上最先進的印刷技術。
十八個月後,富蘭克林從倫敦回到費城。雄心勃勃的富蘭克林,終於開成了自己的印刷廠當上了老闆。學富五車的富蘭克林還是不斷地好學,組織了一個讀書會,討論有關哲學、政治和自然科學等問題。在讀書會中,他結識了許多有識之士。深謀遠慮的富蘭克林還靠這群朋友利用社會地位,為他新開的印刷廠拉生意。
讀到此,或許有讀者會認為那個時代富蘭克林的打拚和好學精神和今日社會經濟環境差太多了。此言差矣,讀完富蘭克林的早年奮鬥史,我突然有種很強烈的即視感,然後發現,原來富蘭克林的故事就發生在我身邊的朋友身上,其中一位小文子的,也很富傳奇。而且無獨有偶的,他也在印刷廠打過工XD
小文子父親生長於大陸一個貧窮農家,家徒四壁,為了生計,千方百計從當時民不潦生的中國,利用自行研發的化學藥劑更改官方文件,從中共統治的中國移民到香港落腳住在龍蛇混雜的九龍城寨。九龍城寨是香港社會當時不願正式面對的大貧民窟,因為樓與樓之間緊密相貼,住在裡頭根本就是暗無天日;大樓內也沒有自來水,要用水就要去公家水管或水井打水,然後扛回十樓的家;下雨天,大樓裡就會漏水;許多在香港犯了法的人就逃到這裡,然後落地生根,又因這裡無法可管。自然販毒,走私、殺人、搶劫的亂事不斷,生活非常刺激(請參見〈【香江新春】九龍寨城(Kowloon Walled City)〉)。
小文子努力地到台灣唸大學,畢業後到台北公館的書店打拚,為書店創立了出版部,專門出版大學社會科學類的教科書。領著22K多一點的他,一個人很克難地花二千五的月租在寶藏巖那租了個斗室,從香港的貧民窟住到台北的貧民窟。當地當時常有醉漢倒臥路旁,精神異常的男子毗鄰而居,時而傳來咆哮,夜夜野狗群吠(請參見〈寶藏巖之寶〉)。
和富蘭克林一樣好學的他,從不放棄任何學習的機會,他藉著出版教科書的同時,和多位大學教授打交道廣結善緣,也趁編輯時趁機用心學習書本裡頭的內容,於是他編愈多書,學問就愈好。他學習了不少經濟學和管理學知識,然後把知識用到創業上,幾乎身無分文的情況下和朋友合伙開了兩家出版社!富蘭克林的故事,顯然能夠不斷地在現代社會再現啊!
言歸正傳,富蘭克林最為人稱道的,是事業獲得成功後對公益活動的熱心,一直深刻地影響美國公益活動迄今。他建立美國第一家公共圖書館無私地傳播知識,他也熱心教育,在一七四三年提出成立學院的計畫,於一七四九年實現,該學院是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的前身。賓州大學現在是八所常春藤盟校之一,美國第四古老的高等教育機構,也是美國第一所從事科學技術和人文教育的現代高等學校。
一七四四年,他創立了美國哲學學會(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現在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學術組織之一。要成為美國哲學學會的院士,必須要在五個學術領域,即數學與物理、生物、社會科學、人文學科、技藝與公私領域中取得卓越的學術成就。美國哲學學會的院士迄今已達約九百二十人。
一七四八年,富蘭克林退出了他的印刷事業,不過他仍然能從他的合夥人手中分得印刷廠可觀的利潤,因此有錢有閒地進行各項發明和研究,當中包括了對電的研究。他發現電荷分為正、負,而且兩者的數量是守恆的,認為摩擦起電只是使電荷轉移而不是創生,這是後來的電荷守恆定律(law of charge conservation)之基礎。
一七五二年,富蘭克林進行了一項科學史上著名的實驗,他大膽地在雷雨天氣中放風箏,以證明雷電事實上是由電力造成。幸運沒被五雷轟頂的富蘭克林把論文寄給倫敦皇家學會,但沒受到重視。後來也幸運沒被電死的法國佬也重複了他的實驗後,他從默默無名一躍成為英國佬最欣賞的美國科學家。為了表揚他的貢獻,倫敦皇家學會授與他院士以及柯普利金質獎章(Copley Medal)。富蘭克林利用電學知識發明的避雷針,也成了人類破除迷信征服自然的一項重要科技里程碑。
學而優則仕,在公共事務上,他當過賓州州議員和州長,也是美國首位郵政總長,他最重要的政治成就包括改革當時的郵政系統。一七五一年富蘭克林在費城立了一家醫院,這醫院日後成為全美首家醫院。此外,他也出任外交職位,和當時最強盛的英國及法國打過交道。他出使法國,成功地締結對新生美國來說非常重要的法美軍事同盟。他也和英國談判簽訂了《一七八三年巴黎條約》,讓美國以平等原則與英國締結和約,創造了國際承認的條件。當富蘭克林在一七八五年回到美國時,他對美國獨立所作出的貢獻已是萬人之上,只在國父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一七三二年~一七九九年)一人之下。
富蘭克林在一七九○年四月十七日逝世。一九二八年以後每張百元美鈔上都印有班傑明.富蘭克林的肖像。美元身為世界主要流通貨幣,使得成為富蘭克林的長相舉世皆知,成為世界名人。美國今年十月會推出新版百美元紙幣,仍保留富蘭克林的肖像,並在其左肩旁增加幾段《美國獨立宣言》的內容文字。
本文為久石文化出版的《他改變了美國,也改變了世界:富蘭克林自傳》(The 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導讀之完整版。
2013年12月4日 星期三
他改變了美國,也改變了世界:富蘭克林自傳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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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那個時候,開印刷廠的又賺大錢的通常是版權海盜( http://www.tuxdeluxe.org/node/157 )。
不過,看偉人傳記,還是簡單的版本比較好,如果把缺點也寫進來了,那書就不夠精采了。
我認為看偉人傳記,應該要讀完整版,因為只記載優點的簡單版恐怕一來會造成盲目崇拜;二來讓讀者無法深切明白,偉人也只是能發揮美德的「普通人」;三來也要瞭解到,偉人也會犯錯和失敗,只是他們更懂得發揮所長。
十三個美德知易難行確實是。
容易做到,就不會是偉人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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