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2日 星期一

【健行記(01/14/07)】Feather Falls National Recreation Trail,

Feather Falls National Recreation Trail,景觀:超讚!難度:普通。



這個步道離Sacramento大約70幾英哩,約一個小時四十五分鐘車程。據說Feather Falls是全美第六高,全加州第四高的。個人心嚮往之已久,於是趁Martin Luther King, Jr Day的長週末,週日約三五好友共同去探險,順便帶上我的新歡小A大顯身手(SONY α A100 DSLR)。該環狀步道全長約9.5英哩,我參考的California Hiking by Tom Stienstra & Ann Marie Brown是說約四個小時步行路程,還給了滿分十分的評分;一個專介紹北美西部瀑布的好站(http://www.waterfallswest.com/index.shtml)也給了滿分十分的評價。



我們到了登山口已十一點多(我居然在Sacramento迷路@@"),今年加州超冷,雖然已接近中午,可是一走出車,手都冷到疆。步道是環狀的,左邊到瀑布的是3.3英哩,右邊的是4.5英哩,我們遵照書上的建議走順時鐘方向,所以就走左邊的。





Trail Topo Map(from http://www.waterfallswest.com/index.shtml)





步道大多是在林中,那天那裡早上應該有零下四五度吧,至少我們健行時,華生的手錶溫度計測到的好像只有四五度,意即實際氣溫會更冷,地表也肯定更冷,應該是零下吧。這或許對美國中西部和東岸的朋友來說是小兒科中的小兒科,不過對加州來說很不尋常,尤其是因為今年冬天幾乎完全不下雨,和以往每天陰濕多雨的天氣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而且也就是沒雲無雨,所以因輻射冷卻,日夜溫差很大,淩晨時氣溫都降到零下,可是完全沒有下雪的可能。



步道旁的地表土裡都形成了柱狀冰:













我們到的第一個景點是印第安人留下來的古蹟,在石頭上的那兩個坑是印第安人搞出來用來處理橡子的(好吃嗎?):









然後經過一個小溪:













第二個景點Bald Rock Dome,海拔約一千一百公尺高:









Middle Fork Feather River:













走了一個多小時,我們都餓了,就隨便吃了吃早上去超市買的三明治等當午餐。在我們用餐時,有兩個人騎腳踏車經過,那條步道雖然不太變態,不過我都還不敢想有人居然能騎腳踏去瀑布,因為有好一大段是上坡路。吃完午餐再走約廿幾分鐘,步道就豁然開朗,我們終於可以曬到太陽暖活一下了:

















Brain、宜君、Eric和華生。





休息一下拍了拍照,再走約十幾分鐘就聽到瀑布聲,也終於一瞥Feather Falls的英姿了:









雖然今年冬天幾乎沒雨,Feather Falls還是沒令我們失望:













用不同快門速度拍的:





1/4000 s; F5.6





1/2500 s; F5.6





1/1600 s; F5.6





1/800 s; F6.3





1/500 s; F8





1/320 s; F10





1/200 s; F13





1/125 s; F16





1/80 s; F20





1/60 s; F29





1/50 s; F25





1/30 s; F32





1/20 s; F36





1/13 s; F36





1/8 s; F36





1/5 s; F36 w/ cir-polarized filter





1/3 s; F36 w/ cir-polarized filter



其實,我忘了帶cir-polarized filter,為避免低快門速度曝光過度,我向華生借了他那片大口徑的,放在鏡頭前擋光。我回家後才發現他早借我一片neutral density filter,效果應該會更好,這就是人生......



岩壁上懸吊著水滴凝成的冰柱:













瀑布下溪水旁的岩石也覆蓋著水滴和水汽凝成的冰:













還順便附送彩虹:









那兩個騎腳踏車的傢伙也不知是怎麼搞到瀑布上的:









我們終於找到往瀑布上游的路,中途還差點迷路,才好不容易翻山越岭拔上涉水搞到瀑布上,路途中居然還遇到那兩個抬著腳踏車的猛男,真是太強了!我似乎該向他們好好學習,只要我只要有他們一半的體力就好(>.<)



如果有注意到的話,瀑布右上有個用鐵網圍起來的地方,後來我們過去玩後,華生說他看到一個牌子寫說,1995年有位叫作Jason Lee的人不幸從那掉下去喪命。



瀑布上游:





























由於我們在瀑布上玩到三點半才意猶未盡的離開(對面觀景台的人群早散了),而五點天就暗了,我們只好又抄原路(3.3英哩)打道回府,而錯過了4.5英哩的那邊。



宜君再度表演走獨木橋,掌聲鼓勵鼓勵:

















回程比我們想像中快,我們不到五點就回到停車場。然後我們為終結華生的前一天受盡風寒還未能滑到雪的怨念,到終點站-Sacramento的Tapa the World & Kasbah Lounge(2115 J St, Sacramento, CA)享用美味的西班牙海鮮飯大餐!



附送一個專介紹Feather Falls的好站:

http://members.tripod.com/~djkuba/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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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1日 星期日

Cool Stuff : iPhone

來點輕鬆的,來個我們實驗室的undergrad看過後說:「I'm glad I'm still alive to see this......」的傢伙:



Apple的三個新產品:






把smart phones變stupid phones:





可以去這個網站比比看大家原先對iPhone的猜想:http://www.everythingiphone.com/iphone-photo-gallery/





真的要降聽歌?





酷:





也很酷:





在這個隔壁的Wi-Fi不難捉到時代:





隨時去捉隔壁的Wi-Fi,隨時可以上網查看人家是不是在唬爛:





捉得到Wi-Fi就不怕找不到好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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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1日 星期四

這就是人生!

今天看到一則很不幸的新聞:

華裔神童張世明 憂鬱症早逝 十三歲獲得美國加州理工學院入學許可,創下該校最年輕新生入學紀錄的馬來西亞華裔「神童」張世明,日前在家鄉馬國森美蘭州首府芙蓉市一家醫院去世,得年卅一歲。 http://news.chinatimes.com.tw/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4+112007011100080,00.html


張世明在馬來西亞華社,應該是無人不知的吧?當初他十三歲就到加州理工學院去唸物理,就是一件很傳奇的事,大馬華社為了籌錢讓他爸去陪讀(美國規定未成年大學入學需家長陪同),也沸沸揚揚了好一陣子(如果你不是馬來人,就算你是曠世天才,再多努力,也甭想得到大馬政府的支援)。


當時的我還小,雖然他也只大我一歲吧。當時我唸的是放牛班,成績還滿江紅,上課唯一的樂趣就是鬧事,或者把老師氣炸,大學太遙不可及......

後來終於給我走狗屎運上了大學,記得有次在上通識課哲學概論時,老師在課堂上說,讓年輕人唸書唸到廿歲才出社會,實在是太不經濟了。如果是他的話,他會讓他的小孩在家就學,好好的教導他學有用的東西,讓小孩早點出社會,為人類做更多有用的事。

這個理論有沒有道理,姑且不論。不過,人生中難道只有課堂上教授的知識和道理需要學嗎?沒有了在小學中學,甚至大學或研究所的一般校園生活,沒有和同學朋友的互動,人生會沒有遺憾?

如果我說人生中有很多重要的東西是課堂上學不到的,這一定是廢話。不過,我想說的是,和同學朋友的相處,在打混摸魚的同時,往往才能學到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之一,那就是深刻的體認到,什麼叫做這就是人生!


考試作弊,很有義氣的讓同學抄答案,結果他的分數比你高,這就是人生!

很用功努力的K書,卻K到考試全不及格,都怪老師都不考金庸和衛斯理小說,這就是人生!

從來沒聽進耳的長輩老師的忠告,原來全都是對的,這就是人生!

一直深信不疑的長輩老師的故事,原來大多是假的,這就是人生!

和同學趁父母外出,成群結黨去同學家偷看A片,差點被突然回家的同學哥哥捉包,這就是人生!

等待許久的色情雜誌終於傳到手上,可是好幾頁精彩的都被黏住了,這就是人生!

上學時去找班上大哥單挑,被打破了頭,回家不敢讓父母知道,所以還要硬著頭皮洗頭,這就是人生!

和同學去山上看夜景順便抓猴,抓到反被人抓下山,這就是人生!

很想阿一個同學,可是每次在班上提出來,反被捉去阿,這就是人生!

一群很有義氣的同學讓一群美媚幫你慶生:他們把你的褲子脫掉,然後丟進都是美媚的隔壁班,這就是人生!

把最不可告人的密秘告訴最可靠的人,第二天全班都聽說了,這就是人生!

每次都被不醉朋友灌醉,有天才發現他從頭到尾都只喝那杯,這就是人生!

喝酒喝到騎車把車撞爛......喝酒傷身傷到被救護車送進醫院......喝酒喝醉到醉到路旁,差點被條伯伯送去警局過夜.....這就是人生!

玩拱豬時拿到羊,就一定會豬羊變色,這就是人生!

很努力用功辛勤的工作,可是成果卻讓學長拿去跟老闆炫耀,讓老闆把他當作愛將,這就是人生!

有一天終於有了大發現,隔天就知道那一定可以登上超好的期刊,因為它剛好被發表了,這就是人生!

暗戀某美媚很久,因為個性內向害羞不敢開口,多年以後才發現原來她對你也有好感,這就是人生!

朋友一直鼓勵你追某美媚,說到你已經心動到受不了,才發現他已經助攻變主攻,先下手為強捷足先登了,這就是人生!

愛上了一個人,不計代價為她辛苦付出,百般照顧她,可是卻只得到一句:「對不起,你的人真的很好......」,這就是人生!

很愛的人發你好人卡,你不愛的人卻要你發卡,這就是人生!

終於有人跟你說,她很愛你,可是之後卻改口說,她其實是不想傷你的心,然後投向情敵的懷抱,這就是人生!

然後有天你發現原來那位情敵是女的,這就是人生!


學生生涯中有太多太多值得體會的,為什麼要讓它早點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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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 星期五

原來我才是強者!

一直以來,都有一個罪惡感深深困擾著我,讓我抬不起頭......雖然很多朋友都知道我的這種惡習,也不盡然會瞧不起我,不過這種事實在說不上光彩......

雖然偶爾強迫自己要改過自新,不過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單單收拾殘局就得費好一番工夫,更何況要不能重犯......

於是每天面對著自己製造的爛攤子,繼續忍受著朋友同事的嘲笑,然後責怪自己的無能,日復一日周而復始地喂養著內疚的心情......

說白了,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雖然某個程度上算是......),也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醜事(雖然很不好看),而且也不是沒人見識過......多說無益,看看以下照片就能瞭解了:







沒錯,這就是本人嘔心瀝血的精心傑作!展示場就在我家!(只可惜不賣牛排......)

不過就在我又深受罪惡感的困擾時,我在《紐約時報》看到了一篇可謂"One of the coolest articles I've ever f.....g read!"的文章:


Saying Yes to Mess

By PENELOPE GREEN

Published: December 21, 2006

http://www.nytimes.com/2006/12/21/garden/21mess.html?ex=157680000&en=7d9a7ed13b92bf17&ei=5124&partner=permalink&exprod=permalink


已經很久沒有看到這麼感人肺腑的文章了......


文章不算短,就摘出最重要的句吧:

「Studies are piling up that show that messy desks are the vivid signatures of people with creative, limber minds (who reap higher salaries than those with neat "office landscapes") and that messy closet owners are probably better parents and nicer and cooler than their tidier counterparts.」


「Mess is complete, in that it embraces all sorts of random elements. Mess tells a story: you can learn a lot about people from their detritus, whereas neat — well, neat is a closed book. Neat has no narrative and no personality (as any cover of Real Simple magazine will demonstrate). Mess is also natural......」

「......linked messy desks to higher salaries (and neat ones to salaries under $35,000), answer Einstein's oft-quoted remark, "If a cluttered desk is a sign of a cluttered mind, of what, then, is an empty desk?"」


原來...原來我才是真正的強者!!!

其實,我們都被電視電影騙了!原來大老闆大忙人好野人的辦公室才不會像螢幕中是整整齊齊的!(電視電影也都嘛遍地都是帥哥美女......)

至於為何如此呢?

要知道,人的時間精力是有限的,我就一直無法理解為何別人總是有時間和精力把房間桌椅弄得整整齊齊的,而我永遠找不到足夠的時間和精力.....

真實的生活,其實就像文章中說的:「......if you’ve never had a messy kitchen, you’ve probably never had a home-cooked meal. 」

最後,我終於有了一個啟示:



創造力,不是用來對抗熱力學第二定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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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1日 星期四

好人vs.壞人

這裡要說的好人和壞人,不是現在大家所認知的「好人」和「壞人」,不是那種「對不起,你真的是個好人......」中的「好人」,也不是「你好壞哦,討厭......」中的「壞人」。而是報章雜誌中一再出現,政治中的「好人」和「壞人」。

要如何定義所以的「好人」或「壞人」呢?是否是因為某人心地善良,行俠仗義,做了什麼什麼好事,所以他是個「好人」;反之,某人陰險狡滑,卑鄙下流,無惡不做,所以是「壞人」?

如果在政治中,你還用降的定義,你一定會淪落成「壞人」的啦!在政治中,某人是「好人」是因為他是「好人」,所以他做的事都是行俠仗義的好事!某人是「壞人」因為他是「壞人」,所以他幹的都是喪盡天良的壞事!

政治中的「好人」或「壞人」不僅簡單明瞭,沒有灰色地帶,而且還有程度上的差別。差別的判斷十分簡單客觀,不是靠主觀的幹了多少好事壞事,也不是多清廉或多貪腐,更不是政策有多好有多糟,而是靠選票有多少或民調有多高來決定!對方愈受歡迎,選票越多,民調愈高,就越壞!對方掌的權愈多也愈壞!

這個世界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當然不會有永遠的「好人」或「壞人」,只要有一天對方比自己而受歡迎,不管對方做了什麼,都永遠是「壞人」,不過只要對方夠貪腐無能到終於下台讓自己上台了,那對方就變成了「好人」!

總歸一句,只要是不同路的,全都是「壞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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