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

參與式民主政治的公民批評者角色

我常在FACEBOOK上貼清大彭明輝老師部落格的文章連結,主要是想讓自己和大家思考彭明輝老師提出的問題,而非贊同他所有觀點。這舉動引起不少共鳴,但是也有同樣多的爭議。在爭議的部分,有時候甚至還產生火藥味,甚至不時傳出一陣烽煙。

其實,我真的是個很討厭政治的人,大學被迫要修憲法方面的課,選了一門政治學的通識課,那門課的老師教得很棒,也非常風趣幽默,可是我打定了進去教室就補眠的主意,常常被同學的笑聲叫醒還不知發生了啥事。那是我大學最不認真上的一門課,因為我睹定一輩子不漟政治的渾水。

可是,後來涉世愈深,才發現你可以不管政治,可是政治卻不會不管你。是的,你自己可以做個好人,也可以多和好人交朋友,更可以希望大家都能成為好人,甚至道德勸說讓更多人都成為好人。可是如果我們身處一個壞的制度,那制度變相處罰好人,變相獎勵壞人的話,我們不僅要任壞人宰割,還會看到更多好人成為壞人。是的,在那樣的制度下,你還是可以堅持成為好人,不過你就無法阻止你的朋友成為壞人。因此,不讓你的朋友成為壞人,制度改革才是治本之道。

在FACEBOOK上,會來吐槽論戰的朋友,可能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不過大多持著的同樣理由是,他們不滿有人只會提出批評而沒有提出任何建言,他們認為那是不負責任的!

可是,在這裡我要從兩個方面來反駁這樣的觀點,也就是我並不認為只批評而沒有提出建言,是不負責任的。一個方面是從民主政治的公民社會切入,另一個方面是對公民角色認知的誤會。

彭明輝老師在〈解決房價、糧食問題與水資源短缺問題的根本之道 〉說得好:「中間選民必須想一想:要安居樂業,可以完全不管政治嗎?」,我在〈是的,教育應該不一樣!〉中提到了公民參與的重要性,在〈民主究竟有多好?〉用科學化的分析方法驗證了民主的優異性。在這裡,我想再闡述我對民主政治的理念。

在民主是憲政機制下,代議式民主的確需要一定的專業,所以三權分立的政體有專職的內閣、國會和法院,除非親自下海參政,人民要透過選票間接參與民主政治。可是民主社會所保證的言論自由,卻也賦與了人民除了選票之外的參與政治之可能,那包含看報、和朋友討論、參與公民團體表達對某種議題的關懷、參與遊行、集會、連署、募款或抵制等活動。

根據傳統代議式民主體制的作法,我們把國家決策的責任和權力交付給政治家,因為我們對他們有一定的信任。可是人心難測,再被看好的政治家,都有可能在上任後,因為如腐敗、自私自利、不適任等原因讓人民失望。在代議式民主的邏輯下,人民只有在下次大選時才能發揮當家的權力。可是,運用參與民主的邏輯,人民除了傳統的選舉投票,還能透過公民團體的參與(非政府組織NGOs、非營利組織NPOs或第三部門)、及其他政治或社會活動的參與(遊行、集會、連署、募款、抵制、線上論壇等)等影響政治家的決策!

在參與式民主政治良好的運作情況下,人民除了選舉政治家作為代表以執行民主體制中正式的行政及立法的功能之外,亦可以參與他們感興趣的公民團體,如關懷弱勢族群、人權、環境、宗教、特定議題等。即使國家決策還是得依靠在政府體制內以審慎的程序完成,不過人民還是可以透過一些政治或社會活動,諸如遊行、抵制、連署、募款、集會、網路論壇的方式等來表達對政治、社會、經濟和文化議題的意見,並增加溝通對話的可行性。

在台灣這樣的民主新興國家,經歷了社會運動動蘯的時期,終於讓走上了民主之路。可是在上了軌道,民主之車還沒開穩時,人民或許又因為厭倦泛政治化的運作而厭倦了。然而在這個人情可能愈來愈淡薄的時代,還是能集合了數十萬人民的輿論力量,終於眾志成城,讓國光石化終自彰化大城濕地退了場!這基本上就是參與式民主最大的勝利!

過去人民接受訊息的通道,主要依靠報章、雜誌、電視或廣播,所以資訊的篩選與流通,主要是靠少數人在管理,人民過去只能選擇他們比較信得過的報章、雜誌、電視或廣播來接受資訊,除非自己是公眾人物,否則甚少機會直接在這些傳統媒體上表達意見。可是在這個BBS、部落格、微網誌、YouTube和社群網站盛行的時代,人民甚至可以向全世界公開他們任何的想法,而閱聽者也能快速地成為資訊的提供者!在網路無遠弗屆的力量下,真相也比往常更容易被公開,或者扭曲。

網路縱然是無面刃,不過卻提供了參與式民主最佳的舞台!當初苗栗大埔毀田事件中,業餘的網路記者拍下毀田的過程,並且把影片貼到CNN的網站上,讓主流媒體原本完全不關心的議題迅速沿燒了起來,迫使苗栗縣縣長出面道歉,行政院院長也得出面協調。這也是網路參與式民主的大勝利!

在代議式民主制度下,每一位選民只是一根小鑼絲釘。幾根小鑼絲釘不太可能撼動整台大機器,可是一堆小鑼絲釘就能。可是,在參與式民主制度下,一位有心的公民,或者團體,就能夠成為大機器中的關鍵零件。一台汽車少了一兩根鑼絲釘可能不太打緊,方向盤缺了一半就會影響駕駛。而公民或團體,就能夠透過公共參與的方式,來成為汽車的方向盤或其他關鍵零件!

在成熟的民主社會中,對公共事務關心的公民或團體,就是汽車的關鍵零件。參與式民主制度鼓勵的是公民參與的公共討論,藉由公共討論達成共識,既然是公共討論,公民之間的意見就能夠互相影響以及檢視,或許有些公民的影響力較大,意見也較優異,所以能夠得到更大的支持。可是,一位公民或團體縱然是一台大機器的機鍵零件,卻也不可能成為機器而整個部分。一台汽車不是單靠轉動方向盤就能前進,所以一位公民的意見倘若沒有其他公民的支持,也無法成氣候。

既然公民作為一台大機器的關鍵零件,那麼既使針對同一議題,不同的公民就能夠各司其職。因此,在民主社會本來就有人會主要是批判者,有人主要是建言者。民主政治本來就是團體的活動,要求一個人在批評時,就要能夠解決問題,會不會太理想了呢?

從前有一個訪談讓我印象深刻,記得當時當紅記錄片《無米樂》的導演製作人接受訪問,他們說有人問他們為何不直接參與農民運動來幫助農村農民,他們回答說他們的專業是拍記錄片,如果拍一部記錄片就要參與一個運動,給他們幾百年都不會夠用!

是的,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一個人的影響力卻可以是無限的。或許他們沒有直接幫到農村農民,可是透過他們的影像,卻可能可以讓更多的人起身關心農村農民。沒有一個公民或團體可以當民主社會這個大機器的整體,可是卻能夠成為一個關鍵的大零件!

同樣的,一個人對制度的嚴厲批評或許不能直接改變什麼,可是卻有可能讓更多人瞭解到問題的所有,進而有更多人可能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批評制度的人,不應該被指責沒有直接解決問題而被抹殺其在公民參與中的貢獻!

對於批評的公民,我想主要就是看其論點有沒有道理。就像對一個零件的評價,是評論它能不能好好地完成其工作,而非它能不能也做其他工作,像是方向盤也是圓的,不過拿去替代輪子可能就會不適用。當然,一個方向盤如果也能和輪子做替換,可能是一個超讚的設計,不過那是一種錦上添花!一位好的批評者,有可能不是一位好的建言者;一位好的建言者,可能就不花力氣去批評。可是一位好的批評者如果也能成為好的建言者,那是一種錦上添花!

再從另一個公民角色的方面來討論。有朋友指出,如同在指導學生的研究一樣,必須要要求學生除了能夠批判,也要能夠揚出實際可行的作法。

可是,在這裡我要很抱歉地指出,這是一種對執行者和評鑑者角色的錯置。

在民主社會中,政府是政策的執行者,而公民是政策的評鑑者。政府要對政策導致的結果負政治上的責任而,公民卻不需要。好的政策結果或許不會得到多少讚揚,可是壞的政策結果卻會被譙到灰頭土臉。這乍看之下不公平,可是政治專業是一種個人自由的選擇,沒有人被逼要當政治家,就像怕熱就不要去當廚師一樣,政治家憑自由意志參政,接受了人民的信任委託,就要有擔當!

面對與解決政治上的問題,也就是政治家的責任。就像研究生是研究計畫的執行者,當然不夠只會批評別人的研究,而自己卻做不出成果。在野黨上台成為執政黨,如果只會批評前朝而自個沒作為,被人民用選票換掉,也只是活該。

而公民的角色,在民主社會中,應該算是評鑑者,而非執行者吧。評鑑者對政策當然可以只批評,而解決問題的,要留給執行者,那就是政府!或許評鑑者也可以給建言,但實際去解決問題的,是政府!這不是不公平,因為怕熱就不要當廚師,沒能力就不要參政,這才是對社會負責任的態度!

最後,舉個我們在學術界比較讓人熟悉的比喻。研究生是其研究計畫和論文的執行者,資格考或論文口試委員是評鑑者。有哪位研究生或指導教授,會在資格考或論文口試時,對評審委員說,如果沒有實際的想法,就不要光批評研究生的研究計畫或論文,而不給具體的建議嗎?

當過研究生,我們都知道,評審委員大可只是大力批評,如果有幾位能給具體的建議,那非常好,只不過那是可遇不可求。我們都可以接受資格考或論文口試委員只批評不給建議,因為我們自個都知道,找出具體可行的做法,是學生和指導教授自個的責任!

在民主社會中,公民就是政府真正的評審委員!

當然,學術界也非無情的,只要學生夠認真,多少會有資格考或論文口試委員在批評之餘給點建議。同樣的,好的公民也會提供建言,只是批評者和建言者可以由不同人扮演,而集合起來就成為公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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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則留言:

  1. 我作口試委員 只給實際可行的建議 可供修正之用的 只批評的委員我想不是負責任的委員 你遇過的口試委員真的都這樣搞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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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這點,我要作以及幾點說明:

    1) 委員的責任是在於學生有沒有受到教育。有時候,有些不成熟的建議並不見得比中肯的批評受用。認真給批評的評審委員,我不認為就一定是不負責任的。是的,我就遇過只批評不太給建議的資格考委員,不過他的批評超中肯,我後來受益不少,我很感謝他。

    2) 批評和建議,並非兩件不相關的事。假設這個情況,如果我們去當口試委員,發現某位學生閱讀和引用的文獻太老太少,於是批評他這點,我們總不會預期他會降嗆我們:「老師,如果你們不告訴我該閱讀和引用哪些新的文獻,就不要嫌我引用的文獻太老太少啦~」

    3) 我自己也不想當只批評而不給建議的委員。可是,在民主社會中,只要不違法或不道德,我們想扮演的角色如果和別人的不同,不代表認真做某件我們不想做的事的人,就比較不負責任或沒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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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們的社會好批評的人太多,舉某黨總統候選人為例,所提出的能源主張,似乎沒有經過認真的思考,感覺就是騙選票,如果他自己也相信,就是夢話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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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反對黨和總統候選人不算是一般公民哦!他們是要有擔當的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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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批評本來就每一個人的權利。
    在政治上,如果執政者受到批評就要批評者拿出具體的解決辦法,那麼責任政治就蕩然無存,執政者也就是無能。
    不論是政治或是研究,沒辦法接受批評的東西,或是受到批評之後知會負向思考的人,請把東西收起來自己爽就好,就絕對不會有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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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執政者的確是沒資格這麼說,如果覺得批評不合理,可以說明或公開辯論,可是因為批評執政者,就得要為執政者找可行的方法,那執政者的責任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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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但如果候選人批評又拿不出未來的方案和計畫,選民眼睛就要亮一點,因為候選人是準備要執政的,她沒有只批評不知道做法的權利。如果又閃躲公開辯論每天講些模糊的話,支持她的人豈不更瞎嗎?沒有好蘋果,選民也要會挑比較不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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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是的,候選人的確是要有可行的政策政見,不應玩抹黑打迷糊仗!因此,對政治責任的歸屬,也要清楚!

    執政者和意圖執政者,要有完全的責任提出實際政策作法,不應推給任何一般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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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公民願意了解政治,進而批評,這就算是有所行動了,現在台灣民主最大的關鍵就是責任政治的落實,公民需要做的是參與,如果公民們有更多,更好的行動,當然大家也是樂見其成。
    PS.內文中第一個“民主究竟有多好?”的超連結好像有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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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是的,說得好!公民願意瞭解政治,進而分析和批評,這就算是有所行動了!

    我其實甚至懷疑,有些批評別人只會批評的人,而要人家有能力和作為才該批評的人,是否還活在少數幾個人說的算數的威權時代啊?當然,這只是心中的小OS而已。

    是的,這也說得好,台灣民主最大的關鍵就是責任政治的落實,要不然政客還以為競選支票是可以黑白開的!而選民也不在乎追責跳票的責任,造成政客和選民的相互不信任,這真的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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