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這一站,幸福!

無意間看到篇老新聞,頓時發現原來,能夠在這裡寫網誌和看我的網誌的朋友,全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原因是:


如果這個星球只有 100 人…

那 61 個人會是亞洲人、12 個人會是歐洲人、8 個會是北美人、5 個會是南美人以及加勒比海人、13 個非洲人、1 個大洋洲人

50 個男人、50 個女人

47 人住在城市

9 個人是殘障

33 人是基督徒、18 人是回教徒、14 人是印度教、16 人沒有信仰、6 人是佛教徒、其餘 13 人信奉其他宗教

43 人居住的地方沒有基本的環境衛生

18 人居住地方水質沒經過淨化

6 個人擁有全部的 59 % 的財富

13 個人遭受於飢餓跟營養不良

14 個人無法識字

只有 7 個人受過中等教育以上

只有 12 個人有電腦

只有 3 個人上網

1 個 15-49 的成年人有 AIDS

花費了 1.12 兆美金於國防軍備,而只花了 1000 億美金於幫助弱勢族群

如果你有冰箱可以放置食物、有衣櫃可以放置衣服、如果你有床可以睡,並且有一個有屋頂的房子,那你比 75 % 的人有錢了

如果你在銀行裡面有一個戶頭的話,那麼你是前 30 個有錢人裡面的一人

18 個人每天維生的費用不到 1 美金

53 個人每天維生的費用不到 2 美金…

珍惜你所有用的,並且盡你最大的努力讓這個世界更美好





以上內容出自「Mr./Ms. Days (MMDays) - 網路, 資訊, 觀察, 生活」的Mr. Monday〈縮小版地球〉

2007年12月21日 星期五

WEB 2.0,誰才是老大?!

最近發現許多原本在無名小站寫網誌的朋友都紛紛搬走了,接著看到KAKU的這篇文章〈搬家的理由〉有感而發。

要從一個BSP搬到另一個BSP,就像要把我的傢伙搬出我房間再搬回去一樣,是生活中的惡夢,我連想都不敢想這個問題。不管後來有沒有下定決心並且很快地搬了家,如果繼續留在無名小站的話,也只會受悶氣而已。問題絕對不是出自使用者,要不然難道大家都集體發瘋了嗎?都集體潛意識錯怪無名小站的經營者嗎?


無名小站在去年的確發生一堆丁丁事件,包括背棄對VIP者的承諾、三不五時擅自更改版面或連結、擅自要求使用者更改密碼甚至要求傳雙證件、惡意攻擊同業PIXNET、以及更改robot.txt以阻擋Google的搜尋。儘管這些事件乍看之下都不太相關,不過其實背後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無名小站的經營者抱著老大的心態,還以為自己活在威權時代的老闆,不真正去體會使用者的心情和立場。

好吧,就算無名小站是全台灣第一大BSP業者又如何?只要無名小站不是唯一的BSP業者,他們就無法阻擋網友去使用其他BSP,或者乾脆出去搬去別家BSP。或許無名小站仗著的是全台流量第一大站的聲勢,以為大家就會西瓜偎大邊。甚至他們在惡意攻擊PIXNET和擅改robot.txt時,都沒想過無名小站的使用者,很多是精通電腦程式的阿宅嗎?

我真想不透為何他們甚至還以為沒人會發現他們的劣行。他們一定是被解嚴前的國民黨教育成功的精英,以為隻手遮天才是王道嗎?無名小站的成功,是順WEB 2.0之勢,提供大家上傳照片以及觀看正妹照片之利。可是他們也敗在WEB 2.0的使用者才是老
的現實。無名的流量,靠的是阿宅們觀賞的正妹照片,敗的也是阿宅把他們捉包。所以,在WEB 2.0的時代,阿宅才是能嗆最大聲的老大!

在WEB 2.0的時代,是使用者來告訴BSP業者,他們想要怎麼搞,甚至只想要一個安安靜靜功能完整使用簡便的平台。不需要BSP業者三不五時更改版面設定,或者還要傳雙證件。除了更改密碼之外,我有好幾次被他們要求更改欄位設定才能正常使用Java Scripts,他們的理由是網路安全。

拜托,網路安全是他們的責任,關我們屁事?我們為何要更改欄寬才讓無名小站更安全?他們如何沒有辦法自個解決問題,那誰才是丁丁呢?是的,我想要更多的新功能,可是難道我不能在想要增加新功能時才自個去加嗎?為何我們這些使用者需要一再配合經營者呢?我們不如去找個有能力自個解決問題而不擾民的BSP。

無名小站的經營者們真該好好看看去年TIME的年度風雲人物那一期:




好好思考為何成為風雲人物的是我們這些無名小眾,而不是那些有名大站如Google、Wikipedia、MySpace、Facebook、Blogger.com、Flickr、YouTube、eBay等。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們這些無名小眾才是決定那些有名大站的內容之使用者!

Google和Yahoo!最大的不同之處,不在搜尋的能力,而是前者要你趕快滾出Google的網站,Yahoo!希望你留下來愈久愈好。相對Yahoo!,Google的版面沒有內容,才是他們最大的成功之處,因為他們不主動告訴你,你該看些什麼,而是讓你自個決定你想要看些什麼。
Wikipedia甚至還讓你自行撰寫更改百科條目和內容呢,其正確度甚至還不輸大英百科太多(請參見〈明天過後〉)!我們現在的時代,已經不再是由主流媒體才能決定我們想要做什麼和知道什麼的時代了,也不是在科技的使用上逆來順受的時代了!

WEB 2.0,你我才是老大!

20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

危機

大約在兩年半前,我被怪妹妹騙去舊金山禪中心(San Francisco Zen Center),原本是要去靜坐禪修的,結果遲到了。只能待大家打坐結束,再聽方丈師父的開示。那天我表面上,看似和平常沒什麼兩樣,心中其實亂得很,因為我遇到一個很大的危機,那是一件很丟臉的事,到現在甚至很多很要好的朋友都還不知道。

師父的開示很簡單,甚至可以說是老套,可是居然命中當時我心中最大的困擾。他的開示是,危機(crisis)這個字,在中文是由兩個字組成的--危(danger)和機(opportunity),所以危機也就是轉機。其實這種老套的話,我聽過不下百次了,平時也不會真正當一回事。可是在當時,師父像是世界上最懂我的心的人,他的話是最剛巧的及時雨,直接透進我的心中,澆息了煩燥的心,馬上給了一顆定心丸。


在今天回想起,其實也沒什麼,只不過一科主科被當了而已。可是,我從上大學開始,就成了一個主科沒命拿全班最高分的就覺得很幹的人,怎麼能容許自己居然把我們這裡博士班的主科分子生物學給當掉,而且分子生物學原本還是我最拿手的科目。這是我上大學以來最大的恥辱,我覺得我對不起任何人,我無法在老闆同學面前抬頭,我見到任何一個人都覺得他們一定把我當白痴,我們學校一定很後悔收我當學生,我辜負了父母的養育之恩......這件我視為畢生最大的恥辱之事,一直被我保守成秘密到今天,還都無法親口對絕大部分的朋友提起,因為實在太丟臉了。

不過在一年之後,師父的話居然成真了。我重修時,一直都抱著戰戰兢兢的心情,一點也不敢鬆懈,連其中一次期中考只比平均高一點,都成為我的惡夢,擔心第二次再被當,就要打包回家了,那一定會生不如死。於是每次考卷都要檢查十遍才敢交出去,結果學期成績居然還不錯,終於有驚無險地化解了一次危機。不過後來沒想到的是,這件事居然成了標準的塞翁失馬,因為那樣的胡搞,被當掉重修的話,第一次的成績會被蓋掉,GPA才夠高被學校推薦成為榮譽學會Phi Sigma Society會員。

不過就算大家都知道危機是轉機這事實,還是沒有人喜歡危機,我也還是不例外。平靜安樂的生活不正是大家都在追求的嗎?安樂的生活的確令人響往,我從九月開始,幾乎都沒認真在寫任何文章了,連垃圾文也寫不出來。九月時新生來時忙著當好人,之後只要一有自己的時間,就只想靠趴在床上和小玉親熱來度過(請參見〈我的小玉〉一文),或者做些沒啥建設性的事來度過,反正就是不想認真用腦。忙,其實是個很好的藉口,只不過用來打嘴炮的時間分一些些來思考,也不至於靈感空白一片。要不是最近發生了兩件機車的事件,才讓我被迫要在安樂的生活中甦醒過來,否則這裡永遠也不會有任何文章,而且我還是會繼續留在無名小站受悶氣。

第一件機車的事是,我這個月初在薪水入帳時,居然只有$93.38,連買醉來換取靈感都不夠,更甭提付房租。那時候頓時晴天霹靂,我甚至懷疑老闆是不是把他的計劃的錢都花光了,連學生都養不起了。如果真的要每個月領$93.38,還不如去Wal-Mart當非法勞工算了,要不然只能偷實驗室裡的酒精回家調廉價汽水喝。還好,那只是會計的丁丁搞錯了,不過卻讓我感到,雖然我們領的不過是份微薄的薪水,不過每個月能領到那份微薄的薪水,原來是件幸福的事。

第二件機車事件是,好不容易終於領到正常薪水的那天開始下起雨。原本冬天北加州就是雨季,一個禮拜有四五天都在下雨,不過去年和今年的雨下得特別少,可是雨一下就變小貓小狗,我從老闆家轟趴完,趁他還沒把我灌醉再丟給條伯伯修理前,就騙學妹開車送我回家。帶著醉意一進踏房間裡就頓時醒了,馬上發現我的地毯成了汪洋一片。原來雨水不知從哪漏進了房裡,還先鑽進地毯再湧出。

三更半夜了也不知該怎麼辦,就躲在客廳度過漫漫長夜,頓時深深感到,什麼叫做屋漏偏逄連夜雨。原來下雨天時,雨水不漏進房子裡,也是一件幸福的事。這是繼大學宿舍寢室被火燒之後,睡房再被水淹的記錄。第二天我們公寓的管理員來檢查時,二話不說先拆了一片墻再說,後來地毯公司來檢查,發現地毯都吸飽了水而泡湯報銷的,我得搬出去一陣子讓他們修復,並換上新地毯。

看過我的變態文〈原來我才是強者!〉的朋友,一定很清楚我房間長什麼樣子。要把那堆看似垃圾,本身也很可能是垃圾的傢伙全搬光,然後再分類處理,簡直就是我生活中最大的惡夢。這就是為何我寧可把時間花在打嘴炮也不願意去整理。虧我還一向標榜那不過是亂而不髒而已。不過在搬家時才發現,原來我簡直就是住在垃圾堆裡,和日劇〈交響情人夢〉(のだめカンタービレ)裡的野田妹有得比。把傢伙搬到客廳堆滿後,只好去寄人籬下,到好人之家的客廳住了一個多禮拜。

離開了原本舒服的垃圾堆,失去了平日安樂,才頓時發現原來生活中許多的習氣,都已經把自己緊緊綁起來了,自己變得愈來愈麻痺,雖然還以為自己有許多靈感,卻再也不願面對它們,只願靠習慣來過生活,自己以為生活變得平靜安樂,最好就降一直一成不變下去,一切的安寧和樂最好都是順理成章
理所當然的。我變得希望生活不要有任何改變,最好每件事都照我習慣的方式來進行。

被迫離開了原本習慣的生活,才發現原來原來生活中的意外才是人生前進的動力。原來許多順理成章、理所當然的事,其實只不過是自己騙自己而已。激情和感動,從來就不會是習氣的朋友,麻木不仁才是。人的一生只有一次,日子從來就不是用來混的。許多不願面對的真相,也沒那麼可怕,要不然我房裡的垃圾堆還會一直存在。

是的,人生的確諸行無常,人生的幸福其實並非自以為住在安樂中,而是能夠在動盪中平心靜氣地期待安樂的到來!人生的開闊原來並非永遠不曾存在危機,而是能夠坦然面對危機!

2007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分享】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

來點很爆笑的輕鬆卡通短片: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1~5精選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6~10精選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11~15精選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16~20精選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第21話:速度要注意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第22話:戰車要注意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第23話:改造要注意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第24話:偽物要注意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第25話:檢問要注意


爆笑變態監獄兔( ウサビッチ,USAVICH.TV)--第26話:總攻擊注意(完結)


以下介紹改編自osaki's Blog





這是日本MTV台委製的動畫,非常可愛又爆笑!可以說是紅遍整個亞洲網路啊!由日本動畫大師富剛聰監督,描述兩隻個性迥異的兔子在獄中發生的趣事,非常的爆笑!!總共將會有26集,只要有更新就會貼在這裡哦!官方網站






故事背景設定在1960年代的俄羅斯監獄裡。主角是兩隻兔子;綠色兔兔是普京,本來是工人,因為喝醉酒上班打瞌睡被抓到監獄裡,是一隻極為樂天派的兔子,心地非常好,喜歡跳哈薩克舞喜歡搖屁股,常常被監獄的門欺負。紅色兔兔是前黑手黨老大,被手下背叛炸爛後接合回去所以身上有須多接痕及顏色,平常安靜,必要時非常的暴躁,武功高強,刀槍不入,有潔癖,愛帆布鞋成痴,個性和善,稍微愚蠢,不過卻非常喜歡快樂的事。兩人與看守警衛一同展開歡樂有趣的笑鬧喜劇。官方網站




人妖小雞科曼尼奇
性別不明,被虐待狂傾向,被欺負就會很愉快。

青蛙列寧格勒

只要是會動的東西就會被他視為食物。經常把人妖小雞吞下肚後再排泄出來。





科曼尼奇的母(父?)親
因為聞到兒子(女兒?)的體臭而到監獄找他。下場是被BOSS做成烤雞吃下肚。





看守科夫(囚門)
提供犯人日常飲食、盥洗,還有BOSS的侍從與飯後娛樂!




奏卡伊斯基(處刑門)& 羅多夫(勞動門)& 錢尼羅夫(報酬門)




包里斯 & 科普基夫
俄羅斯民警,擁有精準槍法的包里斯跟駕車技術一流的科普基夫,面對犯人絕不寬容!



延伸閱讀:

The Sky of Gene -【分享】爆笑變態監獄兔第三季(ウサビッチ,USAVICH.TV)

The Sky of Gene - 【分享】〔超扯童話血多〕賣火柴小女孩

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分享】Felix Baumgartner 從台北101大樓跳傘成功




台北101大樓首次有人無預警跳傘,12月11日下午4點15分,奧地利定點跳傘明星,素有鐵金剛之稱的Felix Baumgartner,在台北101大樓警衛不注意時,偷偷從台北101大樓第91樓一躍而下,在空中打開降落傘盤旋 3分鐘,然後平安地降落。

據說他2005年就來探查過地形,2006年申請跳傘被拒,今年就自個偷偷來,跳下後就跳上計程車直奔桃園國際機場,趁台北市政府搞清楚狀況前就飛到香港去慶功了,然後又很快地把影片上載到YouTube。

其身手好當然不必提了,事前也得作好功課啊,要不然就要被風吹到去撞大樓,或者去學鳥停在高壓電纜上。而且據說他用的降落傘也是頂級的,一秒鐘就全張開了,還事先藏在大樓的公廁裡,趁警衛不注意時才抄出。

其實,台北市政府和台北101大樓真該開明些,台灣即使花再多時間力氣去正名,也不會比這麼酷的事能在國際上出名!

Felix Baumgartner曾在1999年挑戰過馬來西亞吉隆坡雙子星大樓,同年挑戰巴西里約熱內盧耶穌像;2003年滑翔飛越英吉利海峽、2004年挑戰法國米約高架橋。

Felix Baumgartner的其他壯舉







2007年12月12日 星期三

2007年精華文章

亂七八糟寫了一堆文章,雖然有些人覺得我言無論次胡言亂語,甚至還有還不認識的學妹被那幾篇劈腿的變態文嚇到,以為我們在美國的生活極為淫亂,卻不知原來我最大的弱點是潔身自愛。話說回來,寫文章畢竟還是得花心思,當然還是希望有朋友來奉場。

在無名待了一年多了,也累積了近百篇文章,加上從前小時候寫的,也超過一百多篇了。現在既然也決定搬家了,我們就來個大回顧吧!我就列出最受歡迎的文章和最熱烈討論的文章和大家再度分享一下。最受歡迎的文章是從Google Analytics的資料來的,也就是點閱率最高的十五篇文章;而最熱烈討論的文章,就是有最多回應留言的文章。

讓我們再來重溫舊夢吧:)


最受歡迎的文章:
1. 好人萬歲
2. 【分享】麻坡的華語(Muar Chinese)
3. 原來我也是劈腿族(18禁)
4. 民主有多好?
5. 我的小玉
6. 其實我才是劈腿的超強者(21禁)
7. 最幸福的時代
8. Diamonds Bloody Diamonds
9. 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10. 到沙加緬度賞鯨
11. 一個人的轟趴
12. 投資
13. 台灣不民主紀念館
14. 西藏人權
15. 【分享】腳尾米


最熱烈討論的文章:
1. 最幸福的時代
2. 民主有多好?
3. 這就是人生
4. Diamonds Bloody Diamonds
5. 好人萬歲
6.
一個人的轟趴
我的小玉
8. 【分享】麻坡的華語(Muar Chinese)
原來我才是強者!
疤痕
11. 包容和想象力
12. 到沙加緬度賞鯨
13. 原來我也是劈腿族(18禁)
不恨情人節
15. 教育部長,您腦袋裡也......
其實我才是劈腿的超強者(21禁)
如果阿扁很帶種地不特赦楊儒門......

2007年12月11日 星期二

我要搬離無名

2070938337_6e8a336abf


我加入無名成為金卡會員的這一年來,發生了很多機車事件,讓無名小站成為丁丁大站。我是個容忍度高的人,我可以不要優先入股,我可以不在乎傳雙證件,我可以不管別人嘲笑我們這些留在無名的人,可是我實在不能忍受「YAHOO!奇摩」居然更改程式讓Google搜索不到無名的部落格,也不能忍受無名一再更改JAVA語法的欄位,我只想乖乖寫些我的心聲,而不是一再地被這些不會理的事件困擾,也不想一再去設定欄寬了,於是我只好祝「YAHOO!奇摩」好運,也祝無名的創辦人賺錢愉快,我自個另尋出路吧!


原本有考慮過搬到PIXNET,只是如果要使用他們的進階功能,還是得付費,可是又不知交大的丁丁們又會搞出什麼花招(歹勢,我是清大的),所以「勉強」去Blogger.com試了一下。沒想到,馬上就愛死了Blogger.com,真是相見恨晚!Blogger.com不管是在使用者數量上,功能的完整,使用的簡便上,都遠超無名那丁丁大站可比的,真想召告全天下人,不要再去付費來寫部落格了!付再多的錢,也不會得到Blogger.com的方便好用!Blogger.com不僅讓你隨便泡JAVA咖啡,還把AdSense弄成內建的元件,讓你想放什麼就放什麼,不會三不五時有機車事件來煩你,不會像無名一樣,以為部落客的寶貴時間不是應該用來寫網誌的。Blogger.com在台灣原本似乎沒有像無名、PIXNET、Xuite日記等多人使用,我猜想有可能是有些部落客不知Blogger.com有中文介面吧!Blogger.com不僅有繁體中文介面,而且還有完整的繁體中文使用說明。

我原本視搬家為畏途,不過Blogger.com的方便性和功能性實在太強大了,我不加考慮就決定搬家了。接著google了「無名 搬家 blogger」這幾個關鍵字,就有一些好站介紹如何用程式搬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我用的是這個網誌介紹的方法:

一隻大宅鳥» 支援留言的MT轉blogger工具(可用於從無名搬家到blogger)

其他方法可參考這篇:

Blog.XDite.net » [網誌] 無名搬家至Blogger 教學


Blogger.com一天只能發表五十篇網誌,所以一天只能搬五十篇過去,還得重新安排圖片,要全搬去再裝潢好,可能得再一陣子吧。我在無名的金卡會員是到2008年2月初,在結束之前無名和新家會同步發文,之後無名就不再更新了。也希望在Blogger.com上見到大家的部落格:)

2007年12月9日 星期日

獵人與鳥

假設你是一位獵人,給你一把獵槍和一顆子彈,讓你去森林裡打一隻你最喜愛的鳥。

你看到了一隻鳥,你嘗試瞄準牠,然後開了一槍,「砰!」,「靠,打歪了!」,請問那隻鳥還會停留在樹上嗎?


又或許,你帶了個同伴,你看到了那隻鳥,你猶豫了一下,然後舉起獵槍,結果你同伴也看到了鳥,還大叫:「看,那隻鳥在那棵樹上!」,結果鳥又飛了,這就是人生!

如果你是神槍手,你可以只帶一把獵槍一顆子彈去打你最喜好的鳥。如果你不是神槍手,你可能永遠打歪、永遠把鳥嚇走。

但是,為何不選一棵枝頭都站滿鳥的樹?或許你槍法還是不準,但是樹上都是鳥,你或許能歪打正著。

你也可能帶一把霰彈槍,帶一顆裝有五十顆小鉛彈的霰彈,不管樹上只有你最喜愛的鳥,還是停了一堆鳥,你可以一把霰彈天女散花地去打。

總而言之,不管你用一顆子彈去停了很多鳥的樹打鳥,或者用霰彈去打只有一隻鳥的樹,重點是:


有時候,對的策略,適當的方法,比精湛的技術重要!

2007年10月13日 星期六

【分享】兩百年前的Google?!

美國電視台NBC的一個節目拿Google來搞笑,蠻有趣的:



2007年9月29日 星期六

【分享】 "好人Orz"

最近狂力當好人當到沒時間寫文章,只好分享一些好玩的。以下影片還蠻白爛的,彷彿又回到大學時代當好人的日子:


Part I




Part II



Part III



Part IV



Part V



Part VI


影片是台灣國立聯合大學的學生拍的,以下是原影片出處:
http://www.wretch.cc/blog/nuugoodguys&article_id=5812674


2007年9月2日 星期日

【分享】Negara K U K U K U

這是《麻坡的華語》(Muar Chinese《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作者黃明志支持者yahoonamewee的創作,很有意思:




這段話是作者說的:

我是明志的支持者, 我也是半個中化生,對於明志的遭遇,我感到非常憤怒. 這是我第一次開嗓也是第一次唱rap, 東施效顰只為向明志至敬.但願我這次能抛磚引玉讓更多聲音可向不平的制度嗆聲!中化生萬歲,華人萬萬歲!


或許大馬政府也還活在家醜外揚就是叛國的思考模式下。不過或許這個時代的價值觀已經成為不把國醜外揚才是不愛國了?馬來西亞在前幾天剛滿五十歲,我們都知道這五十年來有多少的不滿,只是無處發聲。

說老實話,雖然裡頭大部分內容也是我的心聲,但是我不知道降的創作是否會真如作者所說的拖磚引玉。不過,馬來西亞政府就算不爽又能怎樣?大馬政府覺得最幹的,不是這種言論的存在,而是這種言論居然能夠在極短的時間讓成千上萬的人看到,家醜一覽無遺。在十年前,政府還可以恐嚇媒體,讓媒體不能刊登批評政府的言論,可是在這個WEB2.0的時代,就算你是強權又怎麼?連堂堂美國總統在十幾年前的訪談,也被挖出來放在YouTube上,證明他早就知道入侵伊拉克的慘痛後果。

是的,或許強權可以封鎖網路媒體。像中共就是以愛封鎖國外網站出名的,我在兩個月前,還可以從Google Analytics看到有從中國連過來的,不過差不多一個月前就完全沒了,想說該不會是因為發表了敏感言論而被封鎖了,到網站Great Firewall of China去測試,果然被封鎖了。我好奇之下,把一些朋友的部落格也去試,結果也被封鎖,我當時不相信,因為我的確有文章專門幹譙中共,可是連寫美食旅遊的部落格都被封鎖了,我就不太能相信。不過,過了一陣子,看了些報導才知道,原來中共乾脆把幾乎所有國外部落格給封鎖了啦,真可謂一網打盡,寧可殺錯不可放過啊!

不過有趣的是,中共早在好幾年前就把許多國外大學的網站給封鎖了,不過大陸學生還不都嘛一個一個成千上萬地出國。中共以為他們是怎麼搞到資訊的?如果中共真的辦法封鎖國外大學網站,或許出國的大陸學生變少了,還順便造福台灣學生咧。這就是標準的道高一尺,魔高一杖。

我一直相信言論自由是一個文明國家對人權的最基本保障。不過,或許有趣的是,在這個時代,還在未來的時代,言論自由已經不是政府的施捨了,而是一種無法避免的趨勢。或許大部分專制政府,如果無法思考要如何在人民都能自由表達意見的情況下施政,那就等著跨臺吧!


原來錢尼才是對的!!!

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影片,是拍攝於1994年錢尼的一段訪談,原來錢尼曾經才是對的!!!請看:




看完這段影片,我才恍然大悟,當然我們早知道美國總統錢尼(小布希實質上才是副總統)非 常老謀深算、詭計多端,是個不可多得的標準政客。不過,看完影片我才知道原來他真的是個天才,諸葛孔明再世也不過如此。他早在十年前,就料到攻佔伊拉克的 後果了,而且預測得分毫不差:一)美國若攻佔伊拉克,美國將被孤立;二)伊拉克將會分裂,而且演變為內戰;三)把海珊幹掉根本不值得犧牲美國小弟兵性命。 還有,他還很精確地形容美軍佔領的伊拉克就會深陷泥沼(quagmire)。

當年的錢尼任職保守派智庫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並且曾經考慮過競選總統。沒想到高瞻遠囑的錢尼,卻在他發表了那番遠見的十年後,親自帶貪美國人踩入他那所謂的「泥沼」當中,真是世事難料,還是世風日下啊!?

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健行記(02/17/07)】Alamere Falls@Point Reyes National Seashore

Alamere Falls@Point Reyes National Seashore,總長:8.6哩。景觀:超讚!難度:普通。

雷斯角國家海岸,我去過蠻多次了,第一次聽說那兒有瀑布,是從我老闆老婆Olga那。那時我們實驗室的日本博士後研究員田中光太郎來面談,週六老闆就帶大家去Point Reyes健行,測試他是否耐操,Olga就建議可以去看一個加州最有名的瀑布,那是她從AAA(美國駕駛者協會)的雜誌Via上 看到的。Point Reyes基本上是一塊從南加漂到北加的陸塊,後來撞上舊金山以北的Marin County形成的半島。那兒基本上沒高山,所以哪來什麼瀑布啊?Olga一時又說不出那瀑布的正確地點,結果我們沒人相信她。那天我們就隨便找了個地方 健行到海邊,路上看到任何小溪流就問Olga那是不是"One of the most famous waterfalls in California",所以她一路臉上都浮現三條線。不過一個禮拜後,我就跟她道歉了,因為我去書店和小玉幽會時,她告訴我Point Reyes真的有一個很酷的瀑布。後來怪妹妹夫婦也趁我不注意時去了那,拍了些很酷的照片回來。

1257437655

1257437656


Alamere Falls怎麼說是一個很酷的瀑布呢?因為「正常」的瀑布,水是流向河流的,那個瀑布呢?水是流向大海的,Alamere據說在法文的意思就是「向大 海」。基本上在加州,一年有一半的時間是乾季,一半是濕季。Alamere Falls要在濕季時才會有水,也就是差不多十一月到隔年四五月是最適合去的。而且去那最好是查好潮汐時間,選退潮時到那,才能從海灘上欣賞瀑布的英姿。

於是我們就趁總統日的連假,到那去健行,那天正好是除夕哦!我依慣例迷了一下路,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到那,然後再Alamere Falls進攻。那時候雖然是二月,加上離海近,理論上應該蠻冷的,不過路上都不太冷,甚至有點熱。沿路風景也普通,有幾處可以看到大海,少部分是樹林, 大部分是草原。我們走到快到目的地是,還差點迷路,還好問了一下路人,才向海邊衝去。


DSC07964_resize

DSC07965_resize

DSC07970_resize

DSC07971_resize

DSC07972_resize

DSC07974_resize

DSC07975_resize

DSC07978_resize

DSC07993_resize

DSC07994_resize

DSC08001_resize


到衝到海邊時,終於聽到久違的瀑布水聲。快到海邊就有些涼意。

DSC08010_resize


我們先看到Alamere Falls上遊的幾個小瀑布,然後居高臨下觀看一瀉千里的Alamere Falls的英姿。

DSC08016_resize

DSC08017_resize

DSC08023_resize

DSC08028_resize

DSC08078_resize

DSC08083_resize


我們在上面拍了拍照後,看到有人在瀑布下遊玩,就想找地方下去。我們問了些人,從山壁爬下去,山壁上都是碎石,很不好走,我還摔了一跤撞傷膝蓋。不過看到Alamere Falls,一切都是值得的!

DSC08086_resize

DSC08126_resize

DSC08182_resize

DSC08246_resize

DSC08266_resize

DSC08267_resize

DSC08268_resize

DSC08269_resize

DSC08270_resize

DSC08281_resize

DSC08287_resize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分享】9月3號 敬請期待

盜版之王,黃明志個人專輯全國發行:




或許降講有點幼稚,不過說老實話,當我看到《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的MV時,我只有一個感想:幹得好,爽!

是的,黃明志的確犯了法,如果他人在馬來西亞,一定會被捉去坐牢,而華人的執政黨馬華公會也會無能為力。是的,黃明志可能不懂法律而犯法,不過連馬來西亞 外交部長都不懂法律,我就不知他憑什麼要台灣政府把黃明志引渡回國,而知道台馬之間是沒有簽引渡條約的,如果馬來西亞公民沒有觸犯台灣法律,台灣警察是不 能捉人的,如果可以隨便降搞,新加坡政府也不必騙王又曾上機了,幹嘛不直接捉人了事?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難得以為每個國家都可以像馬來西亞隨便捉人然後把人 關到死嗎?如果連堂堂一國外交部長都不懂法律,那馬來西亞內閣有資格指責一個大學生的無心之過嗎?

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寫實地描述社會狀況,真的是一種罪嗎?我相信馬來西亞政府沒有人從心裡會否認黃明志的那首歌提到的不是事實,或許他們可以指責黃明 志的歌有不雅的情緒化用字。我當然相信,在多元種族的社會,是需要包容的。可是如果所謂的包容,卻是打壓任何敏感言論,讓人民不能公開地幹譙政策,於是沒 有任何異議了,那不同的聲音就不該有被包容的餘地了嗎?難道愛國,就只能是乖乖唱正版的國歌,還有乖乖地讚揚政府的偉大嗎?馬華總秘書拿督黃家泉自己也說 了,黃明志所唱的那首歌內容提到很多事,其中有些是屬於敏感課題,不應公開渲染。是的,政府的醜事當然不應該公開渲染,因為降會弄到政府不爽,然後政府有 權力把你捉去坐牢!

或許,有人會說黃明志在國外待久了,搞不清楚大馬政府的容忍尺度,因為外國都比較亂來。不過,就算那些政府資助出國留學的學生,會有多少選擇比馬來西亞還 不亂來的國家?如果馬來西亞學生會選擇去留學的國家,全都比較亂來,那馬來西亞人的乖,是否才是不正常的呢?巫統青年團副團長凱里自個也勸請各界不要再渲 染這項課題,因為這是敏感課題,特別是從YouTube的讀者留言中,可以發現到許多言論是非常情緒化。可是,難道在這個時代,就算一國政府,就有辦法去 阻擋情緒化留言了嗎?就能夠把留下情緒化留言的人全都捉起來關嗎?

馬來西亞已經獨立五十年了,我們也曾經歷種族暴動,然後用妥協的方式一度創造出榮景。然而在今天,我們就不能直接聽聽別的種族不爽的聲音嗎?難道什麼事都得在WEB2.0的時代關起門來談嗎?

2007年8月17日 星期五

【分享】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

再來一首西北夠力的大馬創作--《麻坡的華語》(Muar Chinese黃導最新欠幹作品--《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




結果這首作品果然被馬來西亞政府幹譙,新聞請看《聯合報》的報導和以下東森新聞:




說老實話,這種歌一點建設性也沒有,要不然馬來西亞人聽了都會上街反政府嗎?不過就黃導寫爽,大家聽爽就好。歌裡說的情況,我在馬來西亞都遇過啊,沒遇過還不能證明我在馬來西亞住過咧,不過就闡述事實而已,都不知大馬政府放著貪官不辦,放著公務員睡覺,還花時間來惡搞人家家人來幹嘛。而且,大馬政府把建設施設的大把銀子來去拍宣傳片反正也沒吸引多少遊客,給黃導降一搞,注意到宣傳片的人搞不好還更多。況且,大馬國歌的曲子好像也是抄來的:




我支持黃導,言論和創作自由以及愛國之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好啦,夏天不需要更多火氣,來點清涼的:




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分享】Iraq for Sale


這部記錄片是美國名導Robert Greenwald的作品,Robert Greenwald是激進自由派記錄片導演,對外國觀眾來說名氣雖然不如Fahrenheit 9/11的激進自由派導演Michael Moore來得響,不過他的作品內容的深度和在美國的影響力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他最有名的作品是攻擊零售業大龍頭剝削員工的Wal-Mart: The High Cost of Low Price。這部記錄片Iraq for Sale: The War Profiteers,基本上是要讓大家認清,美國入侵伊拉克,為了不是未來的石油利益而已,而是為了當前的重建利益,基本上那已不是國對國的戰爭,而是場商業戰,只不過這場商業戰中,屍橫遍野!

請觀看吧!


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

一個人的轟趴

先說明,這篇文章是我寫爽的,是剛看過王文華的文章《我35歲,我單身 》,有感而發的垃圾文,隨便看看就好,要看就不要賭爛。

前個週末去朋友的朋友家參加轟趴,幾個完全不熟的朋友為了裝熟,就玩什麼真心話大冒險之類的遊戲,我建議可以玩牌搶湯匙,結果遲鈍的自己就一直中招。去轟趴的其中一個羅莉正妹就問第一個很正常的問題:「請問你的初吻是發生在什麼時候?」,我不假思索就回答道:「我也想知道。」,大家愣了一下,我就接著解釋說我沒交過女朋友,結果去轟趴的正妹們居然全趴在地上笑個不停,彷彿卅歲沒交過女朋友是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話一樣。後來,我很快地又輸了,那位蘿莉正妹的第二個問題居然是:「那你第一次性經驗什麼時候?」,我說我是處男,結果所有正妹又笑到趴在地上,彷彿卅歲了還是處男又是一件全世界最好笑的事。可是後來當其他男生在輸牌時被迫要把自己的性經驗公諸於世時,我就不知是該慶幸還是悲哀。


很多人或許可以卅歲了還單身,可是牽過妹的手的,甚至還不止。我也快卅歲了,有一次在轟趴上惡搞學妹男友,其室友就仗義直言地建議我有種的話,就在卅歲生日前就交個女朋友來讓大家惡搞,不過她卻很快地意識到,不要說要在兩個禮拜交到女朋友,甚至是兩個月或兩年內,對我來說不是容易也不是簡單,而是難!不過單身最大的好處,不就是可以夜夜笙歌嗎?其實我也一直在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開到我房間地上床上內褲保險套掉了一地,只不過馬上就有學妹質疑到:「你有機會用到保險套哦?」

難道我非得開一個人的轟趴嗎?把個真的妹有這麼難嗎?我上次和我弟去高棉玩,他一路就一直秀他的把妹特技向我炫耀,還覺得我沒種去試。連我那正經八百的已婚堂哥,都在台大校門口秀兩手讓我學學。一個有四分之一的基因跟我一樣,另一個有一半跟我一樣,不管我弟或堂哥們都是不是帥哥,而正好他們都是,難道我遺傳到的那另一半,全都是劣等基因嗎?唉,差別不是在基因,是在品管。連我小妹小時候都分得出來,我這大哥品管不良,還直接跟我說,她不想承認我這醜男是她哥,除了想要禮物的時候例外。誰叫我是老大,等到弟妹都品管良好時,都已經來不及了。

我承認自己不僅不是帥哥,而且還離帥的距離很遠,這是我的錯嗎?這是命,無關誰的對錯。可是不管怎麼樣,是的,我基本上長得就像腦殘的丁丁,講話也很像,手腦不協調也就算了,而且還口齒不清。如果你曾經見過正妹不經意對你露出厭惡的表情,如果曾經有讀者對你說見了面很失望,你還會想和正妹搭訕嗎?反正禿頭牙齒不齊還泛黃,講話很大聲會噴口水還口齒不清的怪叔叔請都不要接近,這一點連我家的笨蛋小妹都很清楚。可是身體上的殘缺又沒大到讓我正式成為殘障人仕,於是只能假扮成正常人讓別人朝笑羞辱唾棄。我初中時因為手指彎曲不正常無法正確打字,就被打字課老師當眾羞辱;我不僅無法進行任何球類運動,連大家熱愛的Wii,對我來說是真正的惡夢,因為我腦殘到沒有辦法做出任何一個正常動作;有一次和網友初次見面,居然因為汗腺太發達而被唾棄,我說台灣夏天天氣太熱太濕,她居然指責我不愛台灣,把自己的錯怪到台灣的天氣頭上,沒有反省的能力。於是,我只好開著一個人的轟趴。

一人轟趴中的人生,會遇到幾位真正的朋友,因為他們甚至訓斥我要改變形象,要成為一個優雅的紳仕。可是不知道重聽的話,講話本來就會大聲到嚇走正妹嗎?還是不知道腦殘就是無法做出正常的動作嗎?我曾遇到伯樂,有位體育老師說教會我游泳是他在清大教書廿幾年最大的驕傲之一!我只好我行我素,因為費曼也是我好朋友,他說:「你管別人怎麼想!」。可是你要正妹花一兩年來瞭解我原來是個心地善良而且很有內涵的天才嗎?於是,我只好開著一個人的轟趴。

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生活也可以絕對很熱鬧。我從來都不覺得什麼日劇韓劇偶像劇有什麼精彩的,因為我就是一個人的轟趴的主角。我可以開個比電視劇更變態的一人轟趴,什麼感情情緒都是第一手的,我可以親自流著淚對正妹女主角直接問說:「為什麼?我有什麼不好?」,然後親自聽到這樣的回答:「不,你很好,只是......」,然後在她流下同情的眼淚時親自遞上紙巾,再祝她幸福後把悲傷留給自己。而不是看著摸不到的女主角由別人遞上紙巾,然後在心中暗自為不關自己的鳥事難過。

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我生活上可以不寂寞,我有小玉、小A和小紅陪我(請參考拙文〈原來我也是劈腿族(18禁)〉〈其實我才是劈腿的超強者(21禁)〉和〈我的小玉〉),她們永遠不會在我約她們時對我說,沒有空啦,不過明天要去買菜下個禮拜要搬家,然後跟我說我是個好人,改天再聯絡;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不小心買了七人座跑車,就要為人搬家帶人去買菜逛街,還有帶朋友去親近大自然健行露營登山,可是卻沒有心力、動力和體力把滿地的內褲撿起來收好,因為收不收都沒有差別,反正聞一聞就知道有沒有穿過;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生活上可以有很多朋友來來去去熱熱鬧鬧,可是沒人會真的在乎你那亂糟糟的房間,於是我房間就像開過轟趴一樣,內褲酒瓶滿地都是,只差沒有保險套,因為我不會用到;對了,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地上不會有一堆用過的衛生紙,只會有一堆看不完的papers,還有TimeNational Geographics;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也不會有人對你大喊:「靠夭,音樂關小聲一點啦,啊你只會聽U2哦!!?」

忙著開一個的轟趴,可以隨時開飯,只是來來去去只能吃麵類餃類,反正泡麵涼麵煎餃不需要多做幾樣小菜。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每天每週每月吃著來來去去重覆的東西,不是因為不做不出好菜,不是因為不懂品嘗美食,因為買了不常做的菜,只會遺忘到冰箱直到它爛掉發臭;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我可以從在從加州四處趴到紐約,從亞洲趴到美洲再到歐洲,我一點也不介意一個人去邁阿密紐奧良倫敦貝爾法斯特和柏林繼續趴,只是永遠不知道那些地方的美食在哪,因為一個人的轟趴不在意食物美不美味;忙著一個人的轟趴,一個人去旅行從未真正感到寂寞,只是拍的美美照片中,永遠沒有自己是主角的到此一遊照,不過沒關係,這個時代有Photoshop。

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有一次在和朋友對酒當歌時,有人爆了些料,是關於那些大頭管不著小頭的留學生之淫亂事跡。我赫然 發現原來自己直的是潔身自愛了,當時居然激動著抄出一瓶多年前買來藉酒消愁卻兩年未開瓶的廉價威仕忌,一直叫說如果我把那一整瓶威仕忌喝下去,應該沒有什麼事幹不出來吧?後來一直到今天,那瓶威仕忌還原封不動,因為喝了下去,恐怕不是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而是什麼事都幹不出來。前陣子,還有朋友傳給我一個《把妹達人》(The Game的書摘,看完後有種感觸,原來要把正妹搞上床也不儘然是難事,只在去對的地方用對的態度就好。不過,那種找正妹上床的生活中,沒有愛情,只有麻醉人心的激情。那種生活不是我沒種去過,而是不想去過,那不是我的世界。降說好了,要我去過那種生活,就好像你去找位宅男,問他為什麼不出去露營登山自助旅行;或者去找位大學教授,說電動遊戲很好玩,問說為何還要長時間關在研究室做研究?又或者去問一位藝術家,說公務員的生活穩定福利又好,為何還要有一餐沒一餐?反正一個人的轟趴,不需要保險套也不會染上愛滋病,也不會讓美媚受驚(精),更不會鬧出人命。

上次回台灣時繼續一個人的轟趴時,去誠品看了《脫離好人幫》這本書,才看到第五章,我突然頓悟了!頓悟了什麼?頓悟了太多轟趴的道理。其中一個當然是,我居然把整本書廿五章所有的好人之舉全幹完了!讚!另一個頓悟是,其實我根本已經不在乎要不要當壞人,還是好人了,反正只要我還是人就好。或許很多人會說,美媚是要花力氣去追的。嗯,或許我會開著一個人的轟趴是因為我都在混,不過同理你也可以跟台灣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大學生說:「靠夭,你們真沒出息,如果你們高中時夠用功努力的話,你們早就可以考上台大了啊!」

有一次,我放話說,一個人的轟趴也可以很快樂,學長就說,那表示我快結束一人轟趴了,因為當很多人降說的時候,一人轟趴就莫名其妙結束了。不過,我在五年前就一直以為一人轟趴可以結束了,只不過常常在一次又一次醉醒後,還得繼續開下去。我不介意有機會結束掉一個人的轟趴,不過我也不介意繼續開下去。

最後,我也想RAP一句:

一個人的轟趴,我感覺西北滿意,你不爽,我乎你看我(彎曲的)中指一支!


我不喜歡扮壞人,我覺得我很帥氣,因為我現在開的,就是一個人的轟趴!

2007年8月3日 星期五

【健行記(06/24/07)】Bumpass Hell@Lassen Volcanic National Park

Bumpass Hell@Lassen Volcanic National Park,總長:3哩。景觀:讚!難度:普通。



在Lassen中,火山活動仍活躍,不僅有包含四種不同火山類型,還有類似陽明山小油坑的噴氣孔、溫泉以及泥火山。



第三天早上我和Kohtaro睡得正甜,突然間有東西打在帳篷上,我原本以為是樹枝或松果掉在帳篷上,想繼續睡到夠。結果攻擊愈來愈頻繁也越猛烈,我翻身打開窗口往外一看,一顆石頭就往我飛來,原來又是Andrew那死變態在morning call。Andrew本性頑皮,他才來實驗室上班不久,就用保特瓶加乾冰作「炸彈」丟在系館前嚇人。清理冰箱時,他絕不浪費清出來的霜,都用來當雪球從三樓往下丟路人。我真想和美國國土安全部說,恐怖份子不一定是中東來的,你們國家裡就有現成的,而且還是白人。



我們又慢吞吞吃完早餐,也是十點再出發打道回府。Angus昨天還生龍活虎地爬Cinder Cone,那天他就面有難色地問我回到停車場後還會再去別處健行嗎?我們大約也走了四個小時回到停車場,快到停車場時我們居然在Summit Lake迷路,原來是在岔路上,有一群死小孩在湖邊玩鬧,我們所有人居然都分了心。老闆去找路時,我們就一邊偷吃零食一邊討論,是不是應該去逗那些可愛的小孩,把他們捉來抱一抱捏一捏摔一摔再丟進湖裡。



順利走回停車場後,老闆說時間還早,我們再去走一個景點Bumpass Hell。我們開到Bumpass Hell的停車場,那裡我兩年前到過,不過只能在停車場拍照,因為步道因積雪被封住。今年的雪下得特別少,加州好些原本在十二月就門庭若市的滑雪場,要遲至一二月才開放。我們先到Lake Helen吃午餐。Lassen那裡有好幾個湖,不過有趣的是,只有Lake Helen仍有浮冰。我們在風景怡人的湖邊吃午餐,不時還感到些寒意。

















吃完午餐,我們就向Bumpass Hell進攻。路上可以看到粉紅色的雪,看起來頗可愛的。雪上的粉紅色是來自一種真菌,稱作pink snow mold,它們雖然可愛,不過是有毒的,而且那些真菌對植物也有害。









在到Bumpass Hell的路上,風景就非常不錯。





































快到到Bumpass Hell時,就可以聞到濃濃的硫磺味,還有噴氣轟隆轟隆的聲音,難怪那裡會被稱作Bumpass Hell。我們先到了一條小溪,溪邊有沉澱出的硫磺等礦物。我聽到有人問說不知水是不是熱的,就跳下去直接用手去試,嗯,水是溫的,不過不燙。正當我期待大家敬佩我的勇氣時,有位老婆婆走到我面前,問我會不會不英文。我以為她要問我水燙不燙,她也要去試。結果她卻責備我不小心,她說她年輕時,她的公司有人被水燙傷,結果把旅行社告上法院。我只好向她道謝。其實,我在大家還不注意時,就瞧見有人用手去試水溫了,心想我的皮不會比較薄吧。





















不過,如果是在噴氣孔上,那就絕對不是好玩的,因為那些蒸汽的溫度是161℃哦。



















那裡還有個泥火山,會不時噴出噁心的泡泡。













有一些小水池,不知水溫如何,不過我不會想去試,因為裡頭搞不好含有硫酸。









離開Bumpass Hell,我們就準備回程了,結果了愉快的Lassen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