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1日 星期四
地圖的歷史和故事
在到美國加州唸博士班前,我幾乎是不看地圖的,也並非是宅,是因為從前在新竹唸書時,出了校園能去的地方也就市區、南寮和青草湖,到了台北也幾乎只會到捷運能夠到的地方。可是到了米國,卻要自己開車,窮學生能省則省,當時GPS也不算便宜,所以把地圖背在腦海裡最實際。
從前我非常討厭地理,所以跟著不喜歡看地圖吧。畢竟中學時期,唸地理就只有一招,就是背多分。我們中文學校很克難,師資嚴重不足,所以學校認為我們初中有個大國的地理沒上到(忘了是中國還是米國),不如高中再補上。那位老師其實教得很不錯,所以我勉強還是唸了點書,可是有天背到一半,突然覺悟到,這種考過就忘的東西,有什麼意義?還不如去看武俠小說,至少可以學到江湖的賤招,所以期末完全拿零分。
可是到了老外的地盤唸書,我卻愛上了地理,有事沒事就上維基百科讀史地的條目。在美國加入AAA(美國汽車協會),可以每年拿很多地圖,包括國家、州、郡縣、市鎮、國家公園等等的地圖。只要出遠門,就事先要幾份地圖來作功課。房間牆上就貼了幾張地圖。在柏克萊唸書的強者我同學,還從紐約帶回一個浴室簾幕,是世界地圖,他們把去過的國家,還用小貼紙標上。
Google地圖推出時,觀看這個世界的方法,又進了一大步。無論如何,在外有份地圖在身上,總是叫人放心。現在地圖更是智慧手機必備的,連過去出門前要作的功課也免了,只要沒遇到手機沒電或者網路塞車。不過成也地圖,敗也地圖,蘋果的iPhone就差點栽在他們的爛地圖上。
對只要走過一次就能認路的人,我是很佩服。對過去連地圖都沒有,就敢上路到處冒險的探險家,更是五體投地。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1451—1506)出海前,連地球是圓的扁的都還不確定咧。如果哥倫布遇到穿越到過去的人,早知道印度那麼遙遠,不僅方向不對,中間還隔了美洲大陸,恐怕歷史就要改寫了吧。
《地圖的歷史:從石刻地圖到Google Maps,重新看待世界的方式》(On the Map: Why the World Looks the Way It Does)這本好書,作者賽門.加菲爾(Simon Garfield)熱情地帶領我們進入中世紀的宗教奇想,十五世紀的地理大發現、十六世紀晚期的三角測量、十八世紀的經度確立、二十世紀的飛航與空中觀測,從穴居人首次在石頭上刻下地圖開始,從古董手稿、航海圖、地圖集,一直介紹到螢幕截圖以及手機App,用130張地圖穿越了一萬六千年的時空。
不管真正完美的地圖該是如何,真正在製作和使用地圖的,是人!地圖不僅是我們認識這世界的圖像,東南西北的位置以及其中出現的東西,就是我們對世界認知的重建。有人的地方,就有地圖,因此《地圖的歷史》也介紹了許多自吹自擂的商人、吹毛求疵的測量員、天馬行空的哲學家、一擲千金的收藏家、不可輕信的航海家、初出茅廬的地球儀匠、緊張兮兮的館長以及貪得無厭的征服者等等,即充滿文藝情懷又帶有科技感。
地圖不僅是我們看世界的窗口,也是窺視人類慾望和想像的窗口,所以《地圖的歷史》當然少不了藏寶圖、龍出沒地圖、謀殺案地圖、火星上的地圖。窮人與富豪地圖、電影地圖與藏寶地圖、獵捕章魚用的地圖、非洲詐騙地圖、南極洲地圖,還有那些烏有之地的地圖等等,讓我們瞭解到人類究竟想要從這世界找到什麼,並且認識到文明的興衰。
不過因為《地圖的歷史》寫了許多西方的歷史,對我們來說可能沒那麼平易近人,不過歷史中的人性,古今中外仍是一個樣啊!《地圖的歷史》雖然寫的是地圖的歷史(廢話XD),但其實是我們人類文明的歷史縮影啊!
書摘:
地圖大小事:這裡有龍-《地圖的歷史》
自己形成的地圖-《地圖的歷史》
麥卡托有什麼好的?-《地圖的歷史》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與死神搏鬥的鐵與血之歌
蘇上豪醫師的寫作功力,真的是令我佩服得五體投地。在出版了精彩的《開膛史》才短短一年多(請參見〈借刀醫人的開膛史〉),蘇上豪醫師不僅再出版了部令人廢寢忘食的小說《DNA的惡力》(請參見〈DNA的惡力之迷〉),還再接再厲出了一本更精彩的外科史《鐵與血之歌:一場場與死神搏鬥的醫學變革》。怎麼辦到的?心臟外科醫師是不必睡覺的嗎?還是他有一位不為人所知的雙胞胎兄弟?
《鐵與血之歌》不僅和《開膛史》一樣有許許多多精彩的故事,寫作功力也更上層樓,比《開膛史》更深入淺出了,也更多了些人文關懷。《鐵與血之歌》在深度和廣度也有很大的進步,蘇上豪醫師不僅探討各種外科手術或器材的由來,也討論了它們對當時社會的影響,以及社會對外科手術等等的觀感等等,內容不僅包含了不限外科的醫療問題,而且還有對歷史事件的影響,簡直就是科普文章的優良典範。
其內容之廣泛,除了近來時事常聽聞的葉太太,還有電刀、 人工瓣膜,甚至探討了假死與巫毒藥、疫苗戰爭、毒品和種族歧視、維他命、正露丸、保險套、醫療圖騰、灌腸等等的有趣歷史。即使是專業的外科醫師,讀了《開膛史》和《鐵與血之歌》,在轟趴時也多了許多話題來打嘴砲了吧。
《開膛史》和也好,《鐵與血之歌》也好,更值得讚揚的,不僅是一篇篇文筆流暢、生動有趣的科普文章而已,而是蘇上豪醫師的好奇心,以及他對知識探尋的態度!醫學系原本就是第三類組首選,我當初沒選擇去唸醫科,被許多親朋戚友罵到狗血淋頭。可是,要毀掉一個人真正的興趣,就是強迫他只依分數而選科系啊,這搞得許許多多學生只是把大學所學當作混口飯吃的工具,心中對知識一點也不屑。
這甚至導致許多大學生不僅上了大學就不再讀課外書了,等到畢業後在工作外更對知識不屑一顧。台灣在高等教育上的普及性,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可是社會整體而言卻還有反智的氛圍,媒體更是利用這點大肆唯恐天下不亂,我想就是因為教育體制把許多受高等教育的人的對探求知識的興趣給摧毀了吧。
有醫師朋友告訴我,外科醫生承受的壓力極大,尤其是心臟外科醫師,可是無論壓力有多大,從蘇上豪醫師的好書中,都可以看出他真的是樂在工作中!他忙裡偷閒著考查各種外科史的趣事,並且還費心思地寫作一篇篇好文章和大家分享。搞了科普寫作十幾年,雖然和蘇上豪醫師相提不僅是小巫見大巫,還是班門弄斧,可是為了滿足好奇心而讀書,並且努力寫文章和大家分享,雖然看來有點傻呼呼的,可是箇中得到的樂趣和愉悅,卻是千金也不換的!
蘇上豪醫師的寫作熱情和功力,就算我們可能不及,可是燃燒自己旺盛的求知慾,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每天花一兩個小時讀讀書,看看維基百科的文章有多難呢?出了校園還繼續積極地求知才是最幸福的,因為不必再考試和趕報告了唄!求知,就只是為了滿足自己了啊!
書摘:
慈悲的殺戮 —《鐵與血之歌》
葉太太的由來 —《鐵與血之歌》
2014年8月13日 星期三
大到不能宰?
標題中的「宰」,並非指「屠宰」,而是「莫宰羊」的「宰」。
「學海無涯」,這成語出自明朝張岱的《小序》:「學海無邊,書囊無底。世間書怎讀得盡。」可是從今天的角度來看,當時的人如果真的去拚命死嗑,大部分讀書人搞不好還是有辦法把手邊能弄到的書讀盡的啊。
拜網際網路所賜,我們今天面對的知識之面貌,和過去幾年百甚至幾千年的,都大不相同了,這才是真的學海無涯。知識的結構也已徹底改變,我們過去面對、學習和掌握知識的方法,也已有和將有極大的改變。
我到上大學前,幾乎完全沒有接觸過網際網路,高三時有人到我們學校演講,說網路上啥都有,結果我們一群高中臭男生圍在一起說「啥都有」,表情不是驚訝,而是淫笑Orz 我第一次接觸電郵時,還很笨地問到,如果郵件送達時,我不在電腦面前,郵件會不會被退回XD 可是,現代社會,甭說高中,連小學生都會上網了吧。甚至還沒懂事前,就先學會用平板電腦。
網際網路確定改變了我們學習知識的方式。過去,我們要學習知識,大多數情況下非得從書本裡取得。我從小就很愛看書,可是家裡也買不起大英百科啊,只能去中學圖書館裡借有限的書籍。可是今天呢?維基百科有多到你每天不眠不休都讀不完的條目,而且還完全免費、免借閱,更新速度也驚人;過去,做研究要上圖書館影印論文,如果大學圖書館沒有訂閱的期刊,還得大費周張付費申請館際合作,可是現在坐在辦公室電腦面前,大多數文獻,甚至無論多古老,都能在按幾個鍵的情況下輕鬆下載,後來連一些學術書籍,也都能下載,只要校方有訂購的話;我前陣子對經濟學感興趣,沒想到一堆國外非常暢銷的經濟學教科書,居然也能找到全文的高解析度電子檔,只要耐心尋找;過去的科景也好,現在的泛科學也好,提供了傳統媒體輕忽的科學新聞,而且還以更快的速度和更高的準確度,並且還能附上資料來源。這都是網際網路傳播知識的正面作用,可是為何還有人持悲觀論點呢?
網路思想先驅溫柏格(David Weinberger)的這本《TOO BIG TO KNOW:網路思想先驅溫柏格重新定義知識的意義與力量》(Too Big to Know: Rethinking Knowledge Now That the Facts Aren't the Facts, Experts Are Everywhere, and the Smartest Person in the Room Is the Room)就試圖重新定義知識,並推測當知識離開了紙張,知識究竟如何演變?以及提出我們又該如何運用知識。溫柏格是哈佛法學院貝克曼網路與社會研究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資深研究員,對網際網路如何影響社會有獨到的見解,還曾擔任美國總統候選人的網路政策顧問,長期為 《連線》(Wired)、《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史密松寧通訊》(Smithsonian)、《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科學人》(Scientific American)、《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執筆。《TOO BIG TO KNOW》真是少數直接以原文書名當作中文版書名的好書。
自從古騰堡(Johannes Gutenberg,1398-1468)發明活字印刷之後,書籍的取得愈來愈容易。《TOO BIG TO KNOW》指出,到了早17世紀,已有人抱怨我們現在稱為「資訊過載」的現象。面對如洪水般的資訊,長期以來人們使用刪去法,過濾出需要的知識。可是到了網際網路的時代,已經能容下所有資訊了,於是過濾的策略再也不是刪除,而只是將所需資訊過濾到最前面。《TOO BIG TO KNOW》還指出,在新的知識制度下,廣度本身就足以成為一種深度、專家和非專家的界限正在消失、平民主義興起、擁有「異類」資格的人取代高學歷者、沒有共識也能產生新知。
為了應付過載的知識,我們為知識設立了由各種停駐點組成的體系。然而,《TOO BIG TO KNOW》指出,近年美國聯邦政府在歐巴馬(Barack H. Obama)的指示下,建立Data.gov把行政機關所有非機密資料公開。溫伯格主張,這樣把大量事實公開、供人自由使用,便是拆了停駐點上的釘子,使得知識的根基不再像以前那樣不可動搖,也不再有界限,形成喪失邊界的知識體。
《TOO BIG TO KNOW》提出專業技能的網路化,認為專業知識也可能在雲端。即便我們保有事實和專家,但知識的整體卻正在流逝。當老舊知識媒介的限制逐漸褪去,知識在網際網路裡到底會變成什麼樣子?網路化專業知識是怎麼運作?溫伯格認為,網路連結了許多人,例如《群眾的智慧:如何讓整個世界成為你的智囊團》(The Wisdom Of Crowds: Why The Many Are Smarter Than The Few, And How Collective Wisdom Shapes Business, Economies, Societies, And Nations)這本書指出,彼此無相關性的人群,可能可以比單獨的個人找出更準確的答案(請參見〈群眾的非凡智慧〉);還有,網際網路上有各式各樣的人,《TOO BIG TO KNOW》舉了個實例,提到一個水泥專家戴維斯,溢油防治技術研究所在網路上找到了他,成功解決了石油專家都解決不了的溢油抽取問題。用這個有趣的案例,透過網際網路的特性,專業知識發揮了更大的效益,專家所形成的網路遠比專業意見的總和更聰明。
溫伯格還指出,網際網路跟燕麥粥一樣,又黏又一塊塊的。怎麼說呢?許多不同專業的專家網路有忠實的成員,可以在特定類型的問題發揮所長;網際網路還會累積,成長速度飛快,還能縮放自如,大有大的好,小有小的妙;網際網路讓專業主題互相交錯連結,不會因為結論不固定而喪失價值,資料來源的連結讓專業知識更透明,還具有互動性,專家不再是個特殊的階層,多元的想法、知識和權威能夠並存。
《TOO BIG TO KNOW》接著探討多樣性的重要性和限制。在聲音多元的網際網路裡,意見相同的人容易聚集在一起,形成回聲室。因此,美國憲法學者桑斯坦(Cass Sunstein)認為,網際網路將創造出更多回聲室,使得「群體極端化」並破壞民主,人民更難取得共識。可是溫柏格認為,實際情況正好相反,指出極端化效應沒桑斯坦認為的那麼強。
網路似乎把人弄得更笨,卡爾(Nicholas Carr)在《網路讓我們變笨?:數位科技正在改變我們的大腦、思考與閱讀行為》(The Shallows: What the Internet Is Doing to Our Brains)提出,網際網路正改變我們的腦袋,讓我們愈來愈難去吸收有深度的知識(請參見〈網路真的讓我們變笨?〉)。溫伯格在《TOO BIG TO KNOW》花了一章回應卡爾,比較了長篇幅思想(書本)與超連結的優劣。他認為,書籍是一種非連線、非對話式的單向媒介,將思想固定在紙張上,並塑造成書本的篇章。然而,網路化知識則沒有形狀與固定形式,論證能以自然的長度呈現,主題隨時能交錯連結,這樣「糾混」的網路也許更能準確反映這個世界的真實狀況。
《TOO BIG TO KNOW》繼續探討了網際網路時代的科學,認為網路化的科學巨大到無法讓人知曉全貌、永遠針鋒相對,而且沒有定論,如此反而更接近科學家看待科學的方式。頂尖學術期刊如《自然》(Nature)和《科學》(Science)只能接受大約2%的投稿,可是線上期刊如PLOS ONE卻能夠接受大量的投稿,在去年就發表了超過三萬篇論文。只要同儕審查後內容在科學方法上沒有重大瑕疵,PLOS ONE就會接受投稿,他們決定把論文的實際影響力交給科學社群去決定,並且還讓讀者在論文底下留言討論。在科學界,「開放存取運動」(Open Access)的期刊也興起,免費讓讀者下載論文,不需要學術單位的訂閱,讓大型出版社無法以科學家辛勞的成果為獲利工具。
我們需要再做些啥,才能讓網路變成一個更適合知識的架構?《TOO BIG TO KNOW》呼籲建立知識的新架構,儘管身處知識的危機中,但網際網路降低了阻礙,改變了知識的根本架構,也改變了我們面對世界的方式。網際網路提供了我們豐饒的內容,可以利用超連結跳來跳去,不用特別的特許,即公開又沒有定論。網路化的知識,讓我們更接近知識的真相。我們可以利用以下方法,讓網路化的知識造福大眾:一、開放存取;二、提供智慧可以用的攀附之;三、連結所有的東西,傳統媒體難以完整提供出處,可以網際網路卻能夠輕鬆做到;四、不拋棄任何機構化或制度化的知識,網際網路提供我們更輕鬆在傳統媒體上的搜尋和閱讀,也讓學院式知識能夠更有效遠距傳播;五、教導所有的人。
對關心知識的學習和傳播的朋友而言,《TOO BIG TO KNOW》是本必讀好書!網際網路是洪水猛獸,還是恩典福音,端看我們如何駕馭和應用。知識的網路化,鐵定會是無法逆轉的歷史潮流。時勢造英雄,我們應該要能夠搭上這個時代的狂潮帶向未來,而非讓歷史把我們給狠狠埋沒!
本文原刊登於【GENE思書軒】,並同步刊登於泛科學。
2014年8月7日 星期四
2014年8月6日 星期三
英國植物獵人的中國茶盜之旅
談到茶葉,對嗜喝茶的台灣人當然也不陌生,台灣的凍頂烏龍茶、文山包種茶、東方美人茶、松柏長青茶、木柵鐵觀音、三峽龍井茶、阿里山珠露茶、高山茶、龍泉茶和日月潭紅茶等等也是享譽國際的。
英國人嗜茶,也是眾所皆知的。在英國,早餐喝的茶和下午茶的茶還有不同。英國人極重視下午茶,我弟在英國念大學時,要到學校的實驗室用車床等器具實做,他有次要把一個東西釘幾個洞,工作人員幫他釘到只剩一個要釘時,剛好下午茶時間,原本只要一兩分鐘就搞定的,他卻要等卅、卌分鐘等他們吃完回來才能把工作結束Orz
如果茶這中國人熟知的飲料沒傳入英國,很多事物的景象就和現在不同的,雖然說歷史無法重來,可是搞不好沒有茶葉的貿易,中英就不會打鴉片戰爭,因為英國也能就不會為了把大量購買茶葉流失的白花花銀子賺回來,而賣中國鴉片賣到天朝暴走;如果沒有茶的提神醒腦,英國搞不好也不會產生工業革命,因為把啤酒當白開水喝的工作無法精細地操作機械;如果沒有拒繳英國的茶葉稅把發生的波士頓茶葉事件,老美把英國貨輪上運載的342箱茶葉拋入海中,美國革命或許會以其他面貌展開。
自從讀了《貿易打造的世界:社會、文化、世界經濟,從1400年到現在》(The World That Trade Created : Culture, Society and the World Economy, 1400 to the Present),我就愛上了貿易打造的世界歷史,然後讀了胡椒貿易打造的世界史:《香料之王:胡椒的世界史與美味料理;關於人類的權力、貪婪和樂趣》(Pfeffer: Rezepte und Geschichten um Macht, Gier und Lust)和 《最嗆的貿易史:小小胡椒,打造世界經濟版圖》(Pepper: A History of the World’s Most Influential Spice),和青花瓷打造的世界史:《青花瓷的故事》(The Pilgrim Art: Cultures of Porcelain in World History)(請參見〈多元貿易打造的世界〉、〈辛辣刺激的香料之王〉、〈最嗆辣的貿易史〉和〈青花瓷的故事與傳奇〉)。
在尋找胡椒貿易的過程中,西方人開始擴展海權,大肆進軍美洲、非洲和亞洲進行殖民,新大陸的發現和發堀,也帶動了世界動植物物種的交流,《1493:物種大交換丈量的世界史》(1493: Uncovering the New World Columbus Created)指出,原本彼此相隔的大陸產生混亂的交流與碰撞,稱之為「哥倫布大交換」(The Columbian Exchange)(請參見〈物種大交換丈量世界的1493年〉)。哥倫布大交換也替兩個半球帶來了人口增加和多樣的新作物品種和牲畜。在當時的探險者將它們帶回歐亞大陸之後,原產自美洲的玉米、馬鈴薯、橡膠、辣椒、可可、菸草、花生、蕃茄、番石榴、木薯、木瓜、向日葵、番薯、四季豆、腰果、胡桃、香草便成為歐亞大陸的重要作物(請參見〈改變世界歷史並扭轉近代文明的六種植物〉)。
這一本《植物獵人的茶盜之旅:改變中英帝國財富版圖的茶葉貿易史》(For All the Tea in China: How England Stole the World’s Favorite Drink and Changed History)基本上就是貿易打造的世界之茶葉版!不過《植物獵人的茶盜之旅》和其他書籍不同的是,整本書基本上是圍繞在一個英國植物獵人羅伯.福鈞(Robert Fortune,1812–1880)的身邊打轉。
茶樹為(Camellia sinensis)山茶屬。中國曾幾乎壟斷茶葉。從前,中國栽茶、採茶,運用炒青等各種工序製茶,並批發出口。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把鴉片賣到中國,收入用來買茶。中國則將茶賺取的白銀,向印度來的英國商人買鴉片。這穩定貿易關係持續了近兩百年。由於茶葉貿易是壟斷的,茶葉在英國貴重到,人們泡完茶後,仍捨不得把茶葉丟掉,而是沾鹽跟奶油混著塗在麵包上吃XD
原本英國統治印度的經費就是靠販售鴉片,可是19世紀中期,英國為擴張印度西北邊疆領域,發動了一連串戰事,因此耗費巨資,無論印度次大陸創造多少獲利,皆快速消耗殆盡。 當中國人鴉片癮如瘟疫擴散後,中國欽差大臣林則徐奉命前往廣東通商港口,在1839年封鎖廣州十三行,銷毀了價值高達六百萬美元的鴉片。維多利亞女王(Queen Victoria,1819-1901)為保住鴉片換茶的大好生意,遂派軍宣戰,中國不敵英國的船堅炮利,被迫簽訂不平等條約。不過英國政商界仍擔心,中國為了挽回面子,恐將准許國內合法生產鴉片。對英國而言,又要發動戰爭也是苦不堪言的,畢竟他們也只是想撈錢而已。
於是英國為了享盡所有好處,他們開始意識到必須有能力確保茶源。英國殖民的印度喜馬拉雅山區山海拔高,土壤肥沃,終年雲霧繚繞,茶樹不僅可獲水氣滋潤,也能避免驕陽炙曬,常結霜的氣候更能使茶湯清甜芬芳、層次分明、甘美飽滿,與中國頂級茶區頗相似。
英國東印度公司決定在印度喜馬拉雅山脈的地盤上自行種茶。若想在印度製茶,英國必須取得頂級茶樹的健康標本、數以千計的種子,及中國茶廠流傳數千年的知識 。過去英國人搞不清楚綠茶和紅茶是否是同一種茶樹,職業植物獵人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竊取製茶的機密。為了取得中國的茶樹,職業植物獵人要能深入產茶與製茶區。福鈞要在面臨海盜、不懷好意的當地人、險惡的環境,及不靠譜的旅伴等種種挑戰下,執行竊取茶樹及其相關知識的危險任務,為英國在印度打造茶葉霸業。
在當時長期閉關鎖國的中國,對外國人不友善的氣氛下,福鈞得先學會一些漢語,假扮成中國人,雇用不知靠不靠譜的當地人,冒著被識破乾洗的危險偷到茶樹種子後,仍要歷經種子報銷的風險把它們運到印度去。在過程中,福鈞也發現中國人居然會為綠茶染色,這消息傳回英國後,英國人就吃喝紅茶了,順便加糖消費來自美洲殖民地甘蔗園的產品。
《植物獵人的茶盜之旅》用小說式的筆法,把福鈞在中國的歷險記寫得出神入化,結合知性和娛樂的旅程於一身。故事從1845年開始一直到1852年,故事場景就電影一樣從中國閩江、倫敦市東印度大樓、切爾西藥用植物園、上海、杭州、揚子江的綠茶廠、安徽省王家、加爾各答植物園、印度西北省薩哈蘭普爾、寧波、武夷山、浦城、喜馬拉雅山、恩菲爾德皇家輕武器廠作切換,帶領讀者從英國鄉間一路逛到中國和印度。
《植物獵人的茶盜之旅》讓讀者用一種輕鬆愉快的心情來認識當時英國、中國和印度的風土民情,認識到國際貿易對歷史走向的巨大影響力,是本寓教於樂的歷史好書!讀了《植物獵人的茶盜之旅》,想必下次喝茶時,會對扭轉世界歷史的茶葉刮目相看了吧。
2014年8月4日 星期一
到底是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
這本心理學好書《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從食物、性、消費、藝術看人類的選擇偏好,破解快樂背後的行為心理》(How Pleasure Works: the New Science of Why We Like What We Like)的中文書名頗長,雖然其英文原名頗簡潔。近來談「快樂」的科學書籍不少,可能是因為經濟實在太悶了吧,不過這本書通篇談到的,其實不是「快樂」(happiness),而是「愉悅」(pleasure)。
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保羅‧布倫(Paul Bloom)在《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試圖揭開人類愉悅感受的運作原理。為此,布倫援引了兒童發展、哲學、神經科學,以及行為經濟學的知識。布倫的目的是要理解愉悅的本質,考察愉悅在個體的發展起源,以及愉悅在人類的演化起源。
其實,要理解布倫的主張並不難,因為整本書的主旨,基本上就是「人是本質主義者」,也就是說人類愉悅的根源,是來自認定任何的實體(如一隻動物,一群人,一個物理對象,一個觀念)應有一些必須具備的本質,我們對人事物的感受,不是單純來自表象的所聞、所見等等,其潛在特性以及所代表的社會地位意涵,其實才是我們更在乎的。
「愉悅」看似頗膚淺的,甜食、咖啡、酒精飲料、性等等,都是許多人無法抗拒的愉悅來源。愉悅,其實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根本,因為演化把人腦塑造成對我們生存有利的狀況,就會產生愉悅,這就是為何高熱量食物和性高潮就讓人愉悅,因為這些在過去就是把我們基因傳下去根本之道。然而食色性也,卻是宗教家要抑制的人類本能,「愉悅」這件事在許多宗教成了低俗的玩意兒,甚至是要消除的。可是,布倫在《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要告訴我們的卻是,「愉悅」本身其實也是有其深度的,是來自於心理深層的直覺。
愉悅其實是深層的。我們希望擁有一樣東西,或者珍愛一樣東西,並非是因為我們在生存上需要而已,而是心理深層的滿足,而為了滿足這些深層的愉悅,有些人可以花大錢去購買藝術品,去音樂廳聽音樂、看表演,甚至還有購買一堆別人嗤之以鼻的廢物,還有玩別人視作自虐的變態遊戲;我們有時候吃的一些東西,並非單純為了營養和口味,也為了把自己化作某物,就因為相信吃下去的東西之本質能夠轉化我們;相信大家可能都有降的經驗,就是還保存初戀情人首次交給我們的東西,那怕只是一個銅板或一張紙巾。我有位朋友的爸爸在當內閣部長時和總統握了手,回家和他握手前,就不曾洗過手(還好不是死亡之握XD),只是為了讓他也和總統間接握手。
布倫在《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第一章介紹本質主義的理論,並論證這個理論有助解釋日常生活中神祕的快樂。隨後,他在六個章節探討不同的領域;第二和第三章考察食物與性;第四章是關於我們對日常生活中各種物品的依戀,包括名人的收藏品以及安全毯;第五章是關於藝術與其他表演;第六章與第七章是關於想像世界的愉悅;最後一章探討愉悅一些比較廣泛的意含,並且思索與科學和宗教有關的訴求作為結束。
《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不會真的告訴你,要如何選購一瓶物超所值的紅酒,可是讀了這本好書,或許你會更清楚自己心底深處的渴望和需求,原來滿足自己的愉悅,也不是件簡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