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to credit: Danny Ku@Flickr, CC BY-NC-SA 2.0
說穿了,這篇〈環保單位別把民間信仰當作空汙提款機〉只是在美化一個事實,那就是燒香和燒金銀紙,就是一個賄賂的行為,賄賂神明來幫忙喬事情。有用嗎?鬼才相信!如果燒香和燒金銀紙就能讓神明有神力來喬事情,我們還需要政府幹嘛?乾脆讓神明佔領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就好。這些神力無非只是怪力亂神,而且還培養人民賄賂的心態,是民主法治的跘腳石!
這篇是在包裝美化賄賂的行為,信不信,以我寫作的能力,我也能寫出一篇直接塞錢給官員辦事是符合使用者付費而且還是市場經濟良好運作(因為市場經濟裡,用金錢購買服務且價高者得,是正常的)的一種正當行為,可是真的是如此嗎?
我來自東南亞,不曉得大家知不知道,在東南亞各國,最常也最愛塞錢給官員、警察、黑道喬事情的,往往是華人。所以在東南亞社會,我們都知道華人為何比較有塞錢給官員、警察、黑道的習慣,那是因為在我們的民間信仰裡頭,這不僅是種被允許的行為,甚至還是被鼓勵的行為!
書讀太多,有時候就有能力寫出很似是而非的東西,不過有很多事情,擺在眼前用心觀察就好。說真的,那些去廟裡燒香、燒金銀紙是站在這篇這裡繁複辨證的角度來思考他們去拜拜的行為嗎?李家維老師的一個嗜好是收集神佛像。一開始他只是在田間路邊撿到上廟拜拜可以不靈,然後被幹走丟棄在田野的神像,他開始注意那些被去丟棄的神像,發生還真不少,單單在竹苗一帶幾乎平均一兩週都能撿到一兩尊,他收集的那些被丟棄的神像現在已多到可以蓋小型博物館。
一定會有朋友質疑燒香、燒金銀紙為賄賂說是扯太遠,這在我沒有把脈絡說清楚的情況下,這些質疑不算不合理,那容我再說明清楚。像我前段說的,有人去拜拜是為了要神明喬事情,從簽賭到詛咒仇家家破人亡都有,不過這當然是少數。
大多數人去拜拜是為了保平安、求健康、求幸福、求學業、求事業等等,我有次帶一位耶魯大學的教授去參觀台北市保安宮,我跟他解釋那些神明可以求什麼,他就說這是一個「department store」的概念,也就是民間信仰的神廟通常像是百貨公司,有多種選擇。
好的,那我們就真的相信有神明,祂們有所謂的靈力可以幫類助凡人好了。那我為何會說疑燒香、燒金銀紙本質上是賄賂呢?好,我們認知的賄賂是什麼?簡單說,就是用金錢或其他物質來收買有權力的官員或執法人員來選擇性為你服務,不管那樣的服務違不違法,塞錢要官員加快文件辦理速度,加快文件辦理速度本身不違法,但是因為有利益輸送選擇性為你加快文件辦理速度那就是違法,更甭提許多要辦的事本身就是違法,是民主法治社會不容的犯罪行為,這個大家想必沒有爭議吧。
那如果上廟燒香、燒金銀紙,要保平安、求健康、求幸福、求學業、求事業等等,那在一些人提出的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就不是賄賂嗎?那我就要問,有靈力的神明,他們的權力是不是「天道」所賜予的,不管是努力修來的,或是出身神仙世家,他們的靈力如果是「天道」賦與的,就像官員的權力是憲法賦與的,那祂們在道理倫理上,能否因為利益的輸送,而選擇性辦案⋯哦不⋯為香客辦事?
如果一個好人,奉公守法、沒有惡習,而且還是好子女、好伴侶、好父母、好公民,可是他/她不上神廟燒香、燒金銀紙,另一個人作惡多端、吸毒濫賭,是個壞子女、壞伴侶、壞父母、壞公民,那神明如果選擇性不保祐不燒香、燒金銀紙的好人,而選擇性保祐燒香、燒金銀紙的壞人,這是你們可以接受的嗎?官員選擇性辦事或辦案,和神明選擇性保祐,本質上有何不同?如果不能接受,那燒香、燒金銀紙的意義何在?
有人去廟宇燒香、燒金銀紙可能不是為了求什麼,只是為了解決人生的疑問,這不功利了吧?但是,別忘了,所謂天機不可洩漏,神明因為燒香、燒金銀紙就向當事人洩漏天機,這和塞錢給官員探聽內情或消息,官員即使沒有去辦事,那就不算賄賂了嗎?這兩者又有何本質上的差別?
民俗儀式中還有其他奉獻或供俸行為,為何我們特別挑燒香、燒金銀紙來作文章呢,因為奉獻或供俸,不管是水果、仙草蜜、神豬,或者甚至是電子花車,最後是被人吃掉或觀看,可是香和金銀紙,除了被燒掉,燒掉前燒掉後,人都用不到,就像為何塞錢給官員是賄賂,可是傳長輩圖給他們就不是,因為錢有排他性,塞給了官員,你就再也用不到了,可是傳長輩圖給官員,你和他還可以再傳給長輩。
當然,我們可以再理性思辨一個問題,如果有人燒香、燒金銀紙,不是為了自己,不是為了私利,是為了為國家、社會祈福消災,是個利人的行為呢?這算不算賄賂?如果是這樣,那麼就很難算是賄賂,這更像是為了公共服務而繳的稅。不過,如果是如此,那就要問問,我們的整個社會共同體,接受有人把錢花去燒香、燒金銀紙,而不是直接花在更大的公益上嗎?
如果有人說,他天龍國大馬路當街殺雞向路人灑雞血是為了世界和平,那是他信仰的自由,這能被接受嗎?這很難被接受,因為他的行為影響了和他信仰不同的人,那麼同理我們也可以合理質疑會造成空汙的燒香、燒金銀紙行為,是否影響了不同信仰的人,如果有那是否就該用公共政策來討論,而非強辯是信仰就能為所欲為。
沒錯,百貨公司是外面的廟,另外有拜自家祖宗的燒香、燒金銀紙,後者本來就是自家人保祐自己人,講成賄賂的貶意會讓很多人不能接受。對啊,給爸媽錢要他們去幫你一些忙,錢給再多也當然不算賄賂,除非你要他們做的是違法的事,或者是濫用他們的職權圖利自家人,那即使不是賄賂,也是犯罪行為。所以在家廟或清明節燒香、燒金銀紙給祖先不在賄賂範圍內。
是的,有朋友當然可以再質疑說,不要去管什麼靈不靈力,有人燒香、燒金銀紙是為了精神上的力量,我們不能去否定那樣的行為。那我又要說,這種以人為本,而非以神明為本的想法更進步,但是如果以人為本,那人的拜拜方式就得一成不變嗎?別忘了,商朝時還拿活人獻祭的。我們不能換個方式去祈求心靈上的安定,而一定得燒香、燒金銀紙?不能換成供水果或禮品嗎?如果有人說女人當總統,或者同性戀可以結婚等等,他們心靈終生不得安定,那公共政策就得照這些人來制定嗎?
我去神廟拜拜嗎?有啊,很不科學的說,我甚至可能能通靈。可是我絕對不燒香、燒金銀紙,我拜拜只是對神明的一種尊敬,不管祂們做的是好是壞,祂們曾經給予人民精神的力量,這是值得尊重的,可是我絕對不賄賂祂們,那些只需要燒香、燒金銀紙的神明,只保祐燒香、燒金銀紙的香客的神明,也不值得我們尊敬!
另外,有趣的是,我有很多朋友在臉書轉這一篇,評語有不少是什麼「原來如此」、「長知識了」、「見解很棒」⋯⋯由此可見,大多數朋友是第一次看到文中的解釋,所以自己過去為何燒香、燒金銀紙顯然非文中所述,否則怎麼一幅初次見面的感覺呢?這篇更像位文青知識份子獨到精闢的見解吧,不見得是所有拜拜的人都知曉的。
我並不是批評那篇〈環保單位別把民間信仰當作空汙提款機〉完全沒道理,可是信仰是要符合時代的,神明也會演化,我們要區分出為何傳統社會會有一些這樣的行為,這些行為是否讓我們要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法治社會有所阻撓。我聽說不少廟方已樂意配合,改用其他方式來拜拜,與時並進是民間信仰能否更被社會包容的關鍵吧。
除了空汙,香和金銀紙,也是要砍樹來製作的吧?製紙過程就會有汙染,可是這些紙存在的目的只是被燒掉,這和我們社會節約資源的美德沒有抵觸嗎?而且這和現在的環保意識真的沒有抵觸嗎?廟方能否把這些燒掉的資源用在公益上?這應該是神明也樂見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