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國民通常稱為柬埔寨人或高棉人,其中大部分為信奉南傳上座部佛教的高棉人,此外還有信奉伊斯蘭教的占族人以及華人、越南人和一小部分山地部落。佛教在柬埔寨除了具宗教意義外,由佛教組織興辦的小、中學和大學,都同時兼具教育的功能。而且在當地的習俗上,年輕男性大多會剃髮為僧,但1-3 個月後就可以還俗,柬埔寨人認為這是人生必須的歷程,一來可以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二則可以從中修持自己的操守和品德,而在物資貧乏的時代,剃度階段也可接受宗教的免費教育。就是國王也常暫時放棄王位,過一段出家修行的生活。柬埔寨的南傳上座部佛教與我們熟知的漢傳大乘佛教不同,他們雖然剃度出家,只要遵守「過午不食」的戒律即可,但食物卻葷素不拘,每天清早,經常可以看到成群身穿橘色袈裟的僧侶沿街托缽乞食。
佛教發展於印度,後來向國外傳播發展,分成兩大系統:向北方流傳的,經過中亞傳到中國內地及西藏,再傳到韓國、日本、越南等地,屬於北傳大乘佛教(Mahāyāna);向南方流傳的,傳到斯里蘭卡,然後再傳到東南亞的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及中國雲南傣族等地區,屬於南傳佛教。和大乘佛教經典使用梵文(雅語)撰寫的情況不同,南傳佛教三藏及注釋使用巴利語(俗語),故又稱巴利佛教。這一系統的佛教,是由印度恆河流域向南方流傳,傳到斯里蘭卡,再傳到東北南亞,這些地區都在印度之南。如就所屬部派來說,凡是信仰上座部佛法及皈依教團的,都可稱為南傳上座部佛教(Theravāda)。
南傳上座部佛教亦傳至南亞和東南亞地區,公元前3世紀已傳入錫蘭,11世紀傳至緬甸阿努羅陀王朝,其勢力使南傳上座部佛教滲入暹羅北部和中部地區。經過錫蘭於12世紀舉行第七次結集,整頓佛教教團,使上座部佛教於錫蘭臻於隆盛,期後透過比丘學習,傳返暹羅,促使當時素可泰王朝傾向上座部佛教。現今在斯里蘭卡、泰國、緬甸、柬埔寨、老撾有很多上座部佛教教徒,當中泰國的上座部佛教徒佔該國佛教徒的90%。上座部佛教基本上是佛教各宗派裡最保守的一支,也因其保守,故保留了二千五百年以來,最接近原始佛教的經典和戒律。上座部佛教還有一個特色,就是那些上座部佛教國家,如斯里蘭卡、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若因戰亂等原因導致佛教沒落,就會派出僧團到佛教發展最好的上座部佛教國家受戒和研修,再把上座部佛法完整傳回祖國。
上座部佛教固守釋迦牟尼佛的本意,釋迦牟尼創辦的佛教和西方宗教不同,不求助於神,認為神和人的區別只在於生命長短,同樣得落於輪迴,人的解脫在於自我的修煉,最終達到涅槃,由此逃脫輪迴,解脫痛苦。南傳上座部佛教根據自己的經典不允許建立佛像,而是用腳印、法輪等象徵物來表示佛陀,並且進行禮拜。不過在近世受大乘佛教的影響,也開始修造佛像。上座部佛教的主要經典(以下為以漢語翻譯名稱)包含:《長阿含經》、《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雜阿含經》,這四部佛經合稱「四阿含」,是原始佛教基本經典,阿含(梵文:आगम,Agama)乃「法歸」、「匯聚」之意,意思是說阿含經乃「萬善之淵府,總持之林苑」。現代南傳上座部佛教的主要經典就是巴利文本的五部《尼加耶》--《長部》、《中部》、《增支部》、《相應部》和《小部》,另外,還有律典、論典〔如《清淨道論》(Visuddhimagga)〕和龐大的經典注疏。對於大乘佛教的其他經典,上座部佛教多認為是後來的佛弟子發展、整理出來,只是後來皆歸於佛說,因此對於大乘經典的「經典」地位多予以保留。和大乘佛教人人皆可成佛的思想不同,上座部佛教相信修行者的最高成就是「阿羅漢」(梵文:अरिहन्त,arhat);和大乘佛教中有諸多菩薩不同的,上座部佛教承認的「菩薩」(梵文:बोधिसत्तवः,bodhisattva)只有一位,就是悟道成佛前的釋迦牟尼。
柬埔寨傳入上座部佛教,可能是在吳哥王朝闍耶跋摩八世(Jayavarman VIII)時已經開始,因周達觀於西元1296-1297年在吳哥所見的已為上座部佛教。1295年, 闍耶跋摩八世讓位與女婿, 是為因陀羅跋摩三世 (Indravarman III)。1307年,因陀羅跋摩三世捨棄王位進入佛教出家,讓位與一個親戚,稱為因陀羅闍耶跋摩 (Indrajayavarman)。因陀羅跋摩三世的出家,一定致力提倡上座部佛教,柬埔寨最早的巴利語碑文,作於1309年,作者就是因陀羅跋摩三世。這時吳哥巴利語的上座部佛教已在全國發展,印度教只在宮廷中保有象徵形式而已。柬埔寨用佛曆,至於在什麼時候開始採用,沒有明確的記載,可能是在佛教傳入以後,也可能是受泰國佛教的影響。柬埔寨至吳哥以後時期,可說是逐漸走向衰落和崩潰的時代。佛教也是同樣情況,但缺乏詳細記載。
1975年4月17日,赤柬攻入金邊,成立民主柬埔寨,佛教受到致使的打擊,許多僧侶慘遭殺害。據西方學者統計,1975年柬國原有僧侶約65,000,至1979年所剩無幾,佛寺受到嚴重的破壞。不久,越南軍隊入侵柬國,扶植韓桑林政權,政府宣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嚴格限制佛教活動,緊密控制在國家管理之下。這時國內估計約有僧侶一千人,交還或修復的佛寺二千餘所,也有些宗教活動舉行。越南的僧人也開始進入柬國,積極活動,試圖將佛教實現「越南化」。因此很多僧人及佛教徒投奔到解放區或逃亡外國。洪森政府在1985年允許五十五歲以上的人可以出家,規定必須效忠政府,青年人一律不得出家,這是違背佛教傳統精神的。1988年宗教政策又作了一些修正,國家電臺開始播放一些佛教的的節目。同年四月,國會召開會議,對憲法作了修改,第六節規定:「佛教是國教。宗教活動要遵守國家憲法,禁止利用宗教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團體和人民利益之活動。」柬國終於回歸傳統,重新確認佛教的作用和地位。
以上內容參考維基百科的資料及凈海著《南傳佛教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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