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傳奇的賈伯斯傳(Steve Jobs)
如果說要推薦《賈伯斯傳》(Steve Jobs),那會是一件天大的怪事,因為天下文化一個禮拜前出版的《賈伯斯傳》,據說首刷22萬冊及再刷三萬冊書第一天就已全數訂購一空,腦殘媒體還宣稱什麼全台缺書(可是信義誠品明明書就多到可以擺成靈堂......)
中國的書店更超過:
由此可見賈伯斯已成了一個特殊的文化現象了。賈伯斯在iPhone 4S發表會的第二天過世,原本對iPhone 5的失望的罵聲連連(我也氣得想把冰箱裡的蘋果拿來摔...),很戲劇化地成了各種對他的讚揚和思念。
霉體常常把賈伯斯當神,我自己也不清楚有多少人真的像台灣霉體一樣腦殘,可是前陣子就有人當著我的面說「你們這些信徒...」,我糾正了一下,我雖然有用iPod、iMac、iPhone和iPad,可是我卻不是信徒,我只是因為它們好用而用。結果對方還一直指稱我是標準的信徒。我當然火大訓斥了他一頓,我是不是信徒,我自己最清楚,不要學台灣腦殘政客和媒體隨便亂扣帽子。
樹大招風,加上如果那棵大樹還會掉下蘋果的話。賈伯斯本來就是個狂人、怪人,也難怪他也遭惹了不少非議。然而,如果真的不認識這個人,甚至也不想瞭解這個人,那麼就無法理解他的作為,也只能以片面的資訊來批評他,可是這樣只會無的放矢而減損自己的威信。賈伯斯已經離開人世了,所以的確可以對他蓋棺定論了。在他過世前,市面上早已充斥一堆關於蘋果和賈伯斯的各類商管書籍,可是我一點興趣也沒有,因為它們絕大部分,不過是事後諸葛。
然而這本《賈伯斯傳》(Steve Jobs: A Biography)可能就不太一樣,因為那是賈伯斯親自授權著名傳記作家華特.艾薩克森(Walter Isaacson)撰寫的,而且他還允許後者可以不要求控管內容,也不要求出版前先看過,對受訪者也不設限。如果讀過這本傳記,就會瞭解到關於這一點有多難得,因為賈伯斯根本就是個控制慾超強的變態!是的,賈伯斯就是這麼一個怪人,他對他的公司和產品,控制慾強大到恐怖,可是對他不遺餘力地捍衛的隱私之曝光,卻表現得極為大方。
就賈伯斯的私生活而言,這我想沒什麼好討論的,好奇的朋友就自己去看書吧,我自己也是因為好奇心而買《賈伯斯傳》來看的。當然,誰都可以不喜歡賈伯斯,可是在公開批評賈伯斯之前,對他的產品和創作沒有一丁點的瞭解,就用速食的方式在網路上找資料來充塞,當然也不是不行,因為我其實也沒那麼在乎賈伯斯,他也不過是個有血有肉的天才,WHY SO SERIOUS?只要自己不怕鬧笑話,要隨便亂罵也無所謂。
這本《賈伯斯傳》和其他拍馬屁或事後諸葛的書,最大的不同是,作者艾薩克森呈現出賈伯斯比較真實和不為人知的一面(其實也沒那麼不為人知,除了不重要的隱私,這傢伙早就是媒體和部落客爆料的主角),為賈伯斯立傳的艾薩克森,也非等閒之輩,他曾任《時代》(Time)雜誌執行總編輯、CNN董事長兼執行長,他的《愛因斯坦》(Einstein: His Life and Universe)、《富蘭克林傳》(Benjamin Franklin: An American Life)、《季辛吉傳》(Kissinger: A Biography),部部叫好又叫座,雖然愛因斯坦、富蘭克林、季辛吉等大名人的傳記已經是多到爆,由此可見他寫傳記的功力有多高。
其實,看過這本傳記,會發現這個傢伙根本不可理喻到了極點,因為他的人格特質一再出現極端的矛盾。他追求禪修的靈性,可是他的脾氣極度火爆。他生活極為簡樸,看不出對金錢的慾望,卻三不五時因為股票選擇權的問題,讓蘋果電腦雞飛狗跳。他無法和大部分同儕和朋友溝通,可是他用來說服別人的扭曲力場強大到恐怖。
賈伯斯當然不是神,雖然他創立的蘋果電腦,在他回鍋重掌大權後,屢次發表讓世人驚艷之作,賈伯斯在其中的角色,與其說是開創者,還不如說他是先知。美國就有媒體把他和愛迪生(Thomas Edison,1847-1931)及福特(Henry Ford,1863-1947)相提並論,不同意的人沒用過他的產品,或不屑使用蘋果的任何產品,指稱他其實沒有改變世界,我想這是個大誤會。非洲有人一輩子沒見過電燈泡和汽車,但他們就能宣稱愛迪生或福特沒改變世界?
當iPhone推出之前,有誰曾想像過iPhone所能具有的功能和潛力?是的,很多人可能因為賭爛封閉系統而改投Google Android的懷抱,可是一堆使用Android系統的觸控型智慧手機,有哪個不是抄襲iPhone的創意?當iPhone吃了威而剛成了iPad之前,有哪家電腦公司有能力先推出類似的產品?雖然iPad的點子已經是顯而易見到可笑的地步,結果iPad推出後一年,都還沒有任何一家電腦公司能夠推出像樣的產品,害我只好在嘲諷過iPad後,尷尬地又重投蘋果的懷抱。一直到iPad出了第二代,才勉強有幾家電腦公司推出像樣一些的產品。
就算是MacBook Air在2008年推出後,要等到整整三年,ASUS才能推出類似的ZenBook的所謂ultrabook,而且在外觀和配製上,簡直就是很大方地大抄特抄。別說蘋果的點子是創新的,連他們製造產品的能力都是其他大電腦公司望塵莫及的。當蘋果推出iTune時,連一向愛唱反調的比爾‧蓋茲都要稱讚蘋果又做對事了,雖然當時市面上早已充斥一堆MP3播放軟體和服務,大公司如SONY也握有極難得的先機。而其他大電腦公司,如SONY、Dell、HP、ASUS、Acer、HTC、Samsung、Nokia養的盡是笨蛋嗎?當然不是,能在一群天才中出殺出重圍,你能稱他什麼?
精彩的傳記中,總會有正反派,在《賈伯斯傳》中,賈伯斯一個人就能夠唱雙簧,一個人分飾正反派,因為他一個人就能把人格的光明和黑暗面的輪廓磨得非常銳利,對世人而言,他是帶來創意、品味和夢想的布道家;可是對他們親友而言,他卻是個不折不扣的渾球!要下定論說他是好人或壞人,是膚淺的。
《賈伯斯傳》中,另一個也分飾兩角的,是他亦敵亦友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他是個鮮明的對比。對世人而言,他是個保守、膚淺和耍賤的企業家;可是對他的親友及慈善團體而言,他是友善親切的好人。比爾‧蓋茲在《賈伯斯傳》是個丑角,但他笨得可惡卻又可愛。可惡的一面是視窗的耍賤,可愛的是他相對賈伯斯的先知,一再鬧笑話。
《賈伯斯傳》還有個有趣之處,比爾‧蓋茲不僅品味不如賈伯斯,而且每當賈伯斯創造出一個新產品或重大決策時,比爾‧蓋茲就要看衰,可是他對媒體的預言,多半在幾個月後,就再度證明他是個笨蛋。他們另幾個鮮明的對比是,比爾‧蓋茲熱衷慈善事業,而賈伯斯卻對慈善工作完全不感興趣。然而,賈伯斯的生活卻相當簡樸,他住的房子在矽谷不算豪宅,也沒有聘請警衛保全(我們實驗室有位前助理在史丹佛大學念書時,去偷採過他家院子的蘋果,而且就是麥金塔品種的蘋果XD),而比爾‧蓋茲的高科技豪宅就有兩千多坪。
看過了《賈伯斯傳》,我想賈伯斯其實根本就不算個發明家,也不算個企業家,更不是工程師。賈伯斯其實只有一個身份,他是個瘋狂的藝術家,他把電腦和電子產品當作藝術來玩。他痛恨電腦公司為了獲利,對產品的創新漠不關心,一心就在行銷上抄捷徑,而非真正的創新。賈伯斯不僅把電腦產品當藝術品,他也把因為熱愛音樂,而創造出iTune及iPod這麼好用的產品,還大力推動了數位音樂的行銷,只因為他痛恨盜版。
我想,如果把賈伯斯當作藝術家來看待,他的許多瘋狂變態的作為,就變得可以理解了。我們痛恨一個企業家目中無人,可是對藝術家的目中無人,卻比較能夠接受吧。如果看到《賈伯斯傳》中,賈伯斯不僅對產品的設計有強烈的執著,他對新產品發表會的上台表演,也要求盡善盡美到會讓周圍的人起笑。
可是,相對比爾‧蓋茲三不五時要在台上面對微軟視窗當機的藍螢幕,賈伯斯的表演,簡直就是完美!尤其是他發表MacBook Air的表演,很快地就成了商學院的教材:
他發表iPod Nano時,從牛仔褲小口袋掏出iPod Nano的表演,也是經典:
我不算是蘋果迷,過去甚少注意蘋果大會的發表,但是iPhone的首次發表,馬上讓我折服了:
除了產品發表,賈伯斯處理iPhone 4的天線門事件的不按牌理出牌,其公關手段也成了商學院教材。《賈伯斯傳》提到這點,就表示連危機處理這種高難度公關手法,成天得罪週遭親友的賈伯斯,不僅不遵從遊戲規則,甚至還自定遊戲規則。
嗯,沒錯,這麼多這麼酷的產品背後,有許多天才的心血結晶。蘋果的圖形介面的點子其實是來算全錄(Xerox)的PARC,可是《賈伯斯傳》說的也沒錯,除了好的點子,執行力也是很重要的。全錄沒有好好用心地發展自己的創意,這點怪不了誰,畢竟當時全錄是大公司,賈伯斯不是大吃小,而是相反。《賈伯斯傳》也提到蘋果設計總監艾夫(Jony Ive)對賈伯斯常把他的點子當作自己的創作來談很不是滋味,但他也承認如果沒有賈伯斯,他的才能和創意一定會被其他沒品味的主管埋沒。
賈伯斯人生最精彩之處,是他讓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給掃地出門,結果在離開後,不僅沒有一蹶不振,還讓他創立的公司NeXT被蘋果買回,使他又再度重掌大權,然後再用一個又一個佳作創造出蘋果最輝煌的成績。那也就算了,他還用皮克斯(Pixar)創下美國動畫史上一個又一個經典和突破,甚至讓迪斯尼相形之下,十年毫無任何建樹。創造優異的產品,許多企業家都有辦法,但是能傳奇如賈伯斯的,又有幾人?我覺得那十年才是賈伯斯人生的關鍵,《賈伯斯傳》很完整地描寫了他的創業和重回蘋果後的經歷,那十年反而顯得太單薄了。《賈伯斯傳》應該用更多的篇幅來描寫他在那十年的心境,可惜這點卻令人失望。
也因為他的人生特別精彩,他在史丹佛大學的畢業演講,成了經典,也激勵了不少人:
有人批評賈伯斯只是創造出讓世人慾求不滿的科技產品,可是試想如果沒有iPod,就沒人去買MP3隨身聽?沒有iPhone,就沒有人去用手機了?我是個粗心大意的人,過去弄丟了好幾個MP3隨身聽,手機很少有能用上一年的,不是摔壞就是泡水。可是我五年多前買的iPod現在還在也還能用,iPhone也用了兩年多從沒出過大問題。蘋果的產品是工藝品,就算過時了,我也捨不得把它們扔掉。可是那些沒質感的MP3隨身聽、手機或筆電,當它們壞掉時,我心中還慶幸又能用更新的3C產品了咧。況且大部分同品牌的3C產品一年還不斷推陳出新,相對蘋果產品種類屈指可數,更新頻率是用年來算的。如此一來,蘋果產品的設計和製作精良,還有更新相對緩慢,其實才不會讓人養成把3C產品當作隨用隨扔的習慣。
是的,賈伯斯不是神,雖然對蘋果電腦而言,賈伯斯像足了神。不過賈伯斯對蘋果電腦來說,是個雙面刃,姑且不提蘋果電腦如何面對沒有賈伯斯的世界,蘋果電腦也因為賈伯斯一味打造完美的產品,加上現任執行長庫克(Tim Cook)的鋼鐵意志,讓蘋果的代工廠成了血汗工廠。而且,蘋果電腦也沒有捉住成為一個更偉大的電腦公司領頭改變世界的機會,來注重生產過程的環保。蘋果電腦在賈伯斯在世時,可以藉由他的光環成為偉大的公司,雖然他們可以更偉大地讓其他電腦公司在人權及環境問題上跟進。可是如果蘋果繼續漠視代工廠的人權,以及生產過程的環境問題,在後賈伯斯時代,蘋果電腦恐怕不僅無法再真正地改變世界,而且沒多久就會不再偉大!
犀利,人死后还能大赚一笔。
回覆刪除所以要燒本《賈伯斯傳》給他讀嗎?
回覆刪除期待繼任者的出招~
回覆刪除賈伯斯太難被取代了,希望繼任者不要胡搞瞎搞就好XD
回覆刪除好酷喔!各式各樣的賈伯斯靈堂!!!
回覆刪除NeXT 這件事情的前後經過就複雜多了,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完相關書籍,再思考一下作者提出的 "...賈伯斯人生最精彩之處,是他讓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給掃地出門,結果在離開後,不僅沒有一蹶不振,還讓他創立的公司NeXT被蘋果買回,使他又再度重掌大權,然後再用一個又一個佳作創造出蘋果最輝煌的成績..."
回覆刪除建議思考的時候包含幾個客觀面向:財務、市場;與主觀面向:個人特質、行銷
@Eric: 是賈伯斯給的靈感吧:p
回覆刪除@Amigo 阿米哥: 相關書籍?有書單嗎?我應該是沒時間去研究:p 不過可以留給有興趣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