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

酒的科學和藝術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

和酒有關的詩詞多不勝酒力……哦不……多不勝數。酒逢知己千杯少,過完元旦很快就要過春節了,酒是不少家庭跨年和守歲不可缺的飲料。現代人一年到頭忙忙碌碌,親朋戚友甚少見面交往,沒了酒要如何打開話題匣子?在歐美,酒吧不是單純尋歡作樂的場所,而是正常社交生活的一部分,我博士班課程有教授,嫌教室太無聊,改到酒吧上課。

當然,幾杯黃湯下肚後,人類能幹出的憾事也絕對罄竹難書,所以酒類和酒的廣告都要加上如「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成年請勿飲酒」、「禁止酒駕」之類警語。不過,酒本身並非罪過,因為喝酒誤事的,畢竟是人。俗話說,喝酒傷肝,不喝傷心,「慨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沒有酒,傷心的人要怎麼活下去啊?

酒帶給文人墨客吟詠千古的靈感,沒了酒,少了那些唐詩宋詞,我們的生活會有多乏味?酒也是不少文化古今中外社交場合必備的,許多友誼和生意是在杯觥交錯間產生的;酒也是不少文化或宗教祭祀不可或缺的,無論喜不喜歡,酒在人類文明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有些宗教故然禁酒,如佛教的五戒之一就是「不飲酒」,伊斯蘭教更是嚴禁教徒飲酒。但是有趣的是,酒精的英文「alcohol」其實就是從阿拉伯文來的,而且也要拜阿拉伯人發明的蒸餾器所賜,才產生了烈酒。

釀酒,搞不好是人類最古老的產業之一。釀酒當然是門藝術,在過去幾千年來都是個一脈相承的技藝。即使科學昌明的今天,釀酒仍有很大部分是依賴傳統的智慧。不過,我們也不需要執著於古法,我們現在能喝到的酒,不管是燒酒、黃酒、葡萄酒、啤酒、清酒、琴酒、威士忌、白蘭地、伏特加、利口酒、龍舌蘭酒、雞尾酒⋯⋯都肯定比古人能喝到的更好,因為我們不僅有經驗傳承下來的古法,還有創新突破,以及更先進的保存技術。

這本談酒的好書《酒的科學:從發酵、蒸餾、熟成至品酩的醉人之旅》(Proof: The Science of Booze),是認識酒不可或缺的良伴。說穿了,酒就是酵母菌的尿液,就跟我們尿尿一樣,你不會想要泡在自己的尿裡頭,酵母菌也是逼不得已啊。只是,我們人類實在太愛酵母菌的尿液了,所以不斷精進釀酒技術,即使在巴斯德以前,沒人知道實際上發生了啥事。時至今日,我們也只懂得箇中奧妙的冰山一角而已。

《酒的科學》從發酵、蒸餾到熟陳等工序,帶我們到世界各處遊歷,甚至還來到台灣品賞噶瑪蘭威士忌,述說台灣釀的威士忌,為何能在世界競賽出脫穎而出。作者亞當.羅傑斯(Adam Rogers)到各地實地考察先去英國酵母菌種中心,探究了酵母菌的身世之謎。

我博士班母校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有全美最頂尖的釀酒專家,甚至還有獨步全球的葡萄栽培及葡萄釀酒系,我導師就是該系教授。因為和加州釀酒業者有極為良好的關係,他們的系館是我們全校最漂亮和豪華的。來台灣工作前原本計劃用酵母菌當實驗模式,所以也多次和該系教授請益,亞當.羅傑斯當然也不例外。

酒精,不過就是把糖類作化學上的重組,而過程中因為有許許多多稱作酵素的蛋白質,所以不需要像是在工廠中那樣高溫又高壓然後超酸或超醶,才能強迫分子作重組。生物細胞裡的酵素,在常溫常壓又近乎中性的環境中,優雅地像玩樂高積木一樣變幻堆疊出各種分子。

在發酵的世界裡,人類可能是多餘的,因為即使沒有人類,發酵當然也照樣會發生。那不過是自然現象,酵母菌只要有了糖,便會啟動。連猩猩猴子都知箇中滋味,人類、黑猩猩及大猩猩在一千萬年前的共同祖先,就演化出效率不錯的酒精代謝酵素,不光可吃樹上的果子,也能吃掉在地上已部分發酵的果子。

只是大約一萬年前,人類開始掌握其中訣竅,讓發酵這活依照自己喜好的方式進行,在想喝上一兩杯時唾手可得。有人類學家甚至提出,我們的祖先從四處遊蕩的狩獵採集者成了定居的農夫阿宅,就是為了要有源源不絕的酒可喝。

不過說發酵不需人類參與也不公平,和西方利用葡萄糖含量豐富的葡萄以及麥芽來釀酒不同的,東方如中國和日本,有名的酒都是用澱粉含量高的穀物如稻米、高粱等,但是酵母菌無法直接代謝澱粉,所以得要經由發酵產生酵母菌可直接利用的糖類。於是製麴成了製作中國的白酒、黃酒以及日本清酒、燒酒的特色技術。麴是麴黴菌感染穀物而得到的似絨毯密集菌絲,因此在生長過程中會分泌出各種酶,可以高效率的催化分解澱粉、蛋白質、脂肪等。製麴以不同用途的麴菌孢子作種麴,用米粉、蒸熟的米飯或熟大豆等作原料發酵製成。

因為酒是酵母菌的尿液,酵母菌當自己尿液濃到一定的程度,就會受不了而掛掉,所以人類一般是不可能得到15%以上酒精的酒,但是一項技術性的突破,徹底改變了酒的世界。蒸餾就是不折不扣的技術活,要能夠掌握火候、冶煉金屬、控制溫度高低,還要能製造出足以承受高壓的氣密器皿。有了蒸餾技術,東西方才出現了一堆烈酒,許多中國古裝片裡古人豪氣地大口喝白酒,非常不科學!因為過去古人喝的酒大多是如黃酒的釀造酒。

製作蒸餾酒,酒廠也在空氣中釋放出來出易揮發的酒精。去年參觀某家著名酒廠,看到酒廠的牆上、天花板長出的黑色、不甚美觀的黴菌,讓人有些驚訝。《酒的科學》指出,那些黑色的黴菌,其實就是靠揮發出來稱作「天使的分享」(The Angels’ Share)的酒精而活的。書中還提到有家酒廠附近的鄰居飽受黑色的黴菌的困擾,專家也束手無策。

我們都知道酒是愈陳愈香,老酒比新酒還高貴。西方的一些烈酒如白蘭地和威士忌的熟陳,還需要靠橡木桶,這些陳年佳釀如琥珀般的色澤,就是來自橡木桶。一些釀造酒,如紅酒也需要木桶中的某些特質,讓平凡、青澀發酵葡萄汁液緩慢轉化為芳醇、圓潤的葡萄佳釀。不同地區產的橡木桶也不同風味,例如美國橡木桶的威士忌有香水味,而法國橡木味道更像是香草和奶油糖。

東西方酒的熟成方法不一而且五花八門各有學問,不見得只用到木桶。有次我朋友給我喝兩瓶啤酒,一瓶平淡無奇,一瓶令人驚艷,兩瓶都來自同一批釀造,差別只是超好喝那瓶在陶土罐中熟成過,陶土有許多細微孔洞,裡頭不少成份有催化劑的效果,能夠產生許多芬芳的酯類。他朋友就靠製作陶土罐的獨門技術致富。

除了釀酒是門藝術,品酒當然也是。《酒的科學》提出不少問題,例如我們要如何說出酒的味道呢?品酒時,我們該用什麼方法將口中的主觀感受連結到我們對酒的客觀認知,包括它的成分及製造方式?品酒也非用口而已,還要觀察酒的色澤、聞酒的香氣、嚐酒的滋味,連如何吞吐都有學問。酒,尤其是葡萄酒,更講究如甜度、酸味、澀度、果味、酒體等感受。只有極少數人是天才的品酒天才,我們一般人都要透過學習來懂得體會酒的美好,是一件很有樂趣的事。

《酒的科學》指出,雖然酒被人類特意製造的歷史也有一萬年了,又經過近代科學家超過一個世紀的鑽研,然而人類至今還是無法完全明白微量酒精對身體造成的影響,只是大概知道小酌對身體健康是有益的。不過大量飲酒,尤其是喝了混酒,當下是很爽快,第二天卻有一大堆罪要受,宿醉的暈眩、頭痛、口渴、疲憊、噁心等等症狀可以讓人一整天毫無生趣和活力。每次嚴重宿醉都讓我至少一週看到酒就想吐。如果有人能研發出預防或治療宿醉的特效藥,應該會發大財吧?

《酒的科學》也談到,為了理解酒中玄妙,人類撬開了酵母與相關微生物探究生物之謎,原本粗率難控的馴化農活,演進成為擁有基因工程的精準模式。在實驗生物學,酵母菌是好用的模式,因此在1996年成了第一個有全基因體定序的真核生物。

小酌品酒是件有益身心而充滿生活情趣的事,但能懂酒的科學,又是更上層樓的樂趣,一邊小酌的同時,也來翻翻令人有很多驚喜的《酒的科學》吧!




本文原刊登於閱讀‧最前線【GENE思書軒】

2018年2月12日 星期一

生命的穩健創新力










 創新,是近年相當火紅的名詞!教授、官員、名嘴都能朗朗上口。

 他們告訴我們,國家經濟的成長需要創新、社會進步需要創新、生活品質提升也需要創新,但什麼是創新?一個存有的事物如果能夠源遠流長,不就代表歷經時間考驗的老東西更好用嗎?

 在我們的社會中,追求穩定和不變的保守分子,與追求變化和創意的創新分子,看起來是對立的。然而,一味求新求變,就不可能有足夠的積澱,也叫人無所適從,單單為了應付朝令夕改的政策就疲於奔命;可是以不變應萬變,故步自封、墨守成規,可能無法因應環境瞬息萬變的趨勢洪流。

 那究竟要如何取得平衡呢?關於這個大哉問,我們還是虛心向演化了幾十億年,歷經各種驚濤駭浪、龍潭虎穴的生物來學習吧!

 正好有兩位深入探索演化如何創新的大師級科學家都姓華格納,也剛好都是奧地利維也納大學的校友,都在美國耶魯大學待過,所以不瞞大家說,我剛開始有時候也會搞錯對象。根達.華格納(Günter P. Wagner)是現在美國耶魯大學生態及演化生物學系的講座教授,曾擔任過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的學術評鑑委員,對台灣文化深感興趣,我還帶他去參觀過台北孔廟及保安宮。

 本書作者安德里亞斯.華格納(Andreas Wagner)則是瑞士蘇黎世大學的教授。他曾在維也納大學主修生物學,於一九九五年在耶魯大學生物系獲得博士學位,師事根達.華格納。然後他到德國柏林高等研究院當研究員,接著在美國新墨西哥大學生物系、後來到了蘇黎世大學生物化學系任教。自一九九九年以來,他同時也是複雜科學的聖地——新墨西哥州聖塔菲研究所的外部教授。自二○一六年起,他擔任蘇黎世大學演化生物學與環境研究系系主任。




 自從達爾文發表了《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他的天擇說有個大問題,就是他假定族群中存在可遺傳的變異,天擇從中挑出適應環境的存活者。可是達爾文並不知道孟德爾的發現,儘管他們曾經生活在同一個時代,所以前者無法解釋變異從何而來、從何而去。孟德爾的發現一直要到二十世紀初才被三位歐洲科學家「再發現」。一九一八至一九四○年,演化生物學界興起了一股運動,就是把孟德爾的遺傳學,加上分類學、古生物學、動植物學、族群遺傳學等學科的理論和知識與演化論整合在一起,史稱「現代演化綜論」(modern synthesis)。

 現代演化綜論讓演化論成為科學中一個有完整架構且嚴謹的理論,尤其族群遺傳學更是使用嚴謹的數學作運算,並且有紮實的實驗能夠多次精準地作出預測。然而族群遺傳學家關注的是微觀演化的現象,也就是性狀在代代之間的改變,基本上是量變而非質變,雖然他們相信質變不過是巨大的量變而已。事實上,族群遺傳學家根本不太關注所有「新性狀」是如何產生的。例如,利用族群遺傳學的方法,可以解釋某種鳥類身上某幾根羽毛的平均長度在一代一代之間變長了多少,可是對於解釋羽毛是如何憑空演化出來,卻是無能為力、也不是族群遺傳學家想去探討的。

 族群遺傳學家把持演化遺傳學的話語權維持了好幾十年,直到約三十年前出現了演化發育生物學(evo-devo,evolutionary developmental biology)這個學門,演化生物學家才開始重視從胚胎發育以及表現型和基因型間的關連,來研究生物是如何演化出前所未見的新構造或新功能。根達.華格納本人就是試圖用演化發育生物學的方法解釋演化創新的一員大將。

 然而,演化發育生物學卻又有其局限性,因為親緣關係遙遠的物種無法交配進行孟德爾式遺傳實驗,所以發育生物學家只能用已知的知識去猜測是哪些基因起了作用,再用胚胎去做基因表現的染色圖譜,探究某些基因在胚胎發育時發生了哪些時空變化。我在念博士班時,母校一些族群遺傳學大老就戲稱我們使用的這種方法是「在胚胎上劃線」而已。還好,近年除了演化發育生物學,分子演化學、基因體學等領域也拜DNA定序愈來愈價廉物美所賜而突飛猛進,加上一些生物化學和生物物理學的知識也被用來解釋更多生物演化的現象,讓演化生物學百家爭鳴,綜合起來有更強大的解釋力!

 根達.華格納的弟子安德里亞斯.華格納同樣是位很有創造力的科學家,頗有青出於藍之勢。他精通分子演化學、基因體學、生物化學,並且有良好的數學能力,於是他大膽地挑戰過去被忽視近百年的大哉問:演化是如何創新的?他的研究興趣和工作圍繞著生物系統的「穩健性」(robustness)以及創新力,探討生物如何創造出新的特性,幫助生存和繁殖。他認為,要解釋演化上的創新,單單用隨機的運氣是不夠的。他認為天擇能夠解釋適應性的存活,但無法解釋適應性的出現。打個比方,解釋智慧型手機戰國時代品牌的演替是一回事,解釋iPhone的橫空出世、引爆智慧型手機熱潮又是另一回事。

 安德里亞斯提出穩健性是創新力的關鍵。在他的理論體系中,穩健性是生物系統承受微擾動(如DNA突變和環境變化)的能力。他曾開發了一個針對基因調控線路的數學模型,並使用這個模型來驗證天擇可以增加這種線路在發生DNA突變時的穩健性。我們可以想像基因調控線路就像電腦的主機板,上頭有各種電路。他的模型顯示,天擇會篩選出更耐受突變的基因調控線路,不會一丁點小突變就掛點,動不動就要砍掉重練。就像優秀工程師設計的電腦主機板會更穩定,不會裝了新程式就三不五時頻頻當機。

 他的研究也顯示耐受突變干擾的穩健性,其中一種方式是來自冗餘的重複基因。天擇可以保持其冗餘度和隨之而來的穩健性。所謂狡兔三窟,有備而來的高手是不會把雞蛋全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總是有B計畫,因此可立於不敗之地。然而,他也認為比冗餘更重要的是複雜生物系統的「分布穩健性」,這是由於多個不同部分(如調控網絡中的蛋白質)的協作而產生的。這就像一家有多據點的跨國大企業,不會因為一些員工多休幾天假就喪失競爭力。

 安德里亞斯提出穩健性可以加速生物演化的創新,因為有助於生物體抵禦其他有害的突變,更能夠創造新的和有用的特徵。這是比較反直覺的,穩健和新穎似乎是天秤的兩端。但他的理論提出DNA上穩健的轉錄因子結合位點可以促進新基因表現的演化。因此穩健性的另一個後果是,演化中的生物族群可以積累隱蔽的遺傳變異,這種變化在另一些環境中可能會帶來好處。這就像是一個成熟且有包容力的民主社會,不會因為政黨輪替等就被搞得七葷八素。

 安德里亞斯認為,穩健性還可以幫助解決分子演化長期以來的爭議,這個爭論圍繞著頻繁的中性突變在達爾文演化中是否為重要的問題。中性突變指的是不好也不壞的突變,他認為中性突變就是穩健性的結果。因為暫時不會對表現型造成影響,中性突變成了後來的演化適應和創新的重要墊腳石。穩健的系統也讓一些性狀能夠擴展其功能。就像是穩健的大企業,可以更能無後顧之憂地擴展新業務。

 安德里亞斯在二○一一年提出了一個創新理論,其中「創新力」(innovability),也就是生命系統創造創新的能力,是其穩健性的結果,而穩健性反過來又是由於曝露在不斷變化的環境中所造成。他提出,許多基因型網絡會有相同表現型,所以這些生物族群可以通過DNA突變進行探索,並且有助於創新的起源。這像是現金多到幾世花不完的資本家,可以更放膽去進行高風險投資,因為幾次的虧損基本上不痛不癢。

 除了學術上的大哉問,在《生命如何創新: 大自然的演化創新力從何而來?》Arrival of the Fittest: How Nature Innovates)中,華格納要面對一個很具挑戰性的問題,那就是他非得把抽象的概念解釋得清晰易懂,所以他用一個包含所有蛋白質序列可能性的超大宇宙圖書館來比喻。因為圖書館實在太龐大了,所以大部分都是垃圾文字,但仍有可能出現經典名著。蛋白質圖書館也是一樣,大部分序列毫無任何功能,但極少數序列能夠作為酵素等等。但問題是,在這龐大的圖書館中,一本書要演化成另一本書的機率實在太太太低了,那要怎麼辦到呢?

 還好,我們要表達同一個意思,同一種語言中就有千百種說法。就和我們人類的文字一樣,要達成同一個功能,蛋白質的序列也可以是不同的。所以在圖書館中,可以找到內容概念相近的書,那也就能找到序列不同但功能相近的蛋白質。一本書不會因為幾個非關鍵字出現了錯別字就有完全不同的意義,一個蛋白質也不會因為幾個非關鍵胺基酸的差異而有不同功能。這使得遺傳變異能夠大量累積而不致於發生損害。

 他用圖書館來比喻,如果圖書館以字詞相似度來分類而非書籍屬性來分門別類的話,讀者可以於分散在圖書館不同處的房間裡讀到類似概念的書,可是隔壁架上字詞相似的書,卻可能呈現不同的概念或學科,因為關鍵字詞的改變,整本書就可能可以出現不同的意思。當網路愈大,也就是書籍愈多,讀書的人口也愈大,就愈容易發生該狀況。同樣的概念也適用於代謝和基因調控的網絡,他甚至相信能夠適用到所有複雜系統中。

 博學多聞的安德里亞斯.華格納在書中列舉了許多五花八門的生物分子和功能為例子,大大增加了可讀性。另外,歐洲科學家和美國科學家有一個很大的不同,就是前者更傾向做更哲學性的思考,這就是為何他會在書中提到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本質論(Essentialism)。原本視物種為具有永恆不變本質的柏拉圖思想是演化論的大敵,但安德里亞斯卻為本質論辯護,指出二十一世紀的本質論並沒原先那麼簡單。不同生物趨同演化產生出功能上殊途同歸的蛋白質,就是因為它們有相似的本質,而序列只是投射進地穴中的光影。

 雖然在《生命如何創新》一書中,安德里亞斯使用的例子都是數學、生物學或科技的,但由此可見,許多複雜的系統都有相似的結構與行為,這也是複雜科學的魅力所在。上述段落中,我用社會和企業的例子來比喻,並不見得完全恰當,但大自然能否為師,端看有沒有天才能有所悟。科技趨勢專家凱文.凱利(Kevin Kelly)在《科技想要什麼》What Technology Wants)中也揭示了人類科技也出現類似趨同演化和反熵等等類似生物的現象,例如不同文明為了解決類似的問題而創造出相似的技術或工具等等。因此,書中提到的創新力奧祕,或許在我們身處的經濟和社會中,說不定也會有異曲同工之妙,非常值得我們再深入探究!




◎ 「Life & Science」書系.選書者序 ◎

整個網際網路,是一本超大的書本,所以何必再讀書呢?

我們這個資訊和知識爆炸的時代,怕的不是能讀的東西不夠多,怕的是堪讀的東西實在太多,但能稱得上精彩絕倫的,卻仍舊十分有限。我們不僅要耗費更多時間面對爆量的文本,更要虛擲光陰精挑細選。

人生苦短,為何要浪費在平庸的事物上呢?

為此,我們為你嚴選出這系列出類拔萃的好書!讓最富才華的科普作家,來為你說一個完整且優異的科學故事。

「Life & Science」,是與生命,也與生活相伴的科學,用感性的方式,遨遊理性的科學世界。

我們不僅引介了國外最富盛名的科普書,還要讓你認識努力不懈的本土科學家們的心血結晶。

這一本本好書都濃縮了知識和智慧的精華,還原科學最初的感動,讓你心無旁騖地遠離網路的塵囂,體驗心流的幸福感受,進入這紛亂世界中的寧靜綠洲,飲用知識的甘泉滋潤好奇的心。

你泡好了杯好茶或咖啡,來和見識不凡的科學家們天南地北地暢談了嗎?




本文為《生命如何創新: 大自然的演化創新力從何而來?》Arrival of the Fittest: How Nature Innovates)導讀。

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攀樹人的生態大探險






身處水泥森林中,有誰爬過樹呢?

小時候,我馬來西亞老家裡院子有棵大樹,我和弟弟常趁著爸媽不在家、阿嬤沒注意時偷偷去爬樹,不小心被阿嬤發現就會被捉去打屁股,但這之前會先被樹上的紅螞蟻給咬傷。

很多城市人一輩子都沒有爬上樹的經驗吧,甚至這是大多數時候連想都不會想到的活動吧。讀了這本《攀樹人:從剛果到祕魯,一個BBC生態攝影師在樹梢上的探險筆記》The Man Who Climbs Trees),作者艾爾德里德(James Aldred)小時候對樹產生特別的興趣,原先感覺是個好陌生、好罕見的愛好,可是讀完後卻有種不攀樹才是不正常的錯覺。

艾爾德里德開頭就描寫了在好幾十公尺上空的吊床過夜,一直讀到後頭的章節,一再體驗高潮迭起的劇情,彷彿和作者一樣在樹上經歷各種出生入死的奇遇後,我甚至感覺在地上的生活好空虛、虛幻,而在樹上的可能才是踏實、真實的。

他是專業的攀樹人,過去三十年到過世界各地進行攀樹工作,執行極為嚴峻的任務。他和國家地理頻道和BBC合作,協助製作了不少精彩絕倫的生態紀錄片,其中幾部是和大名鼎鼎的博物學泰斗大衛‧艾登堡爵士合作的。除了協助拍片,他也被委託搭建樹屋。




艾爾德里德挑了十個最難忘的經驗和我們分享,這些故事的場景遍布各大洲,從故鄉英國出發,到了婆羅洲、剛果、哥斯大黎加、祕魯、澳洲、加彭、巴布亞新幾內亞、委內瑞拉、摩洛哥。這些經驗一個比一個離奇,他的文筆非常精彩,讓人感覺到那些黑猩猩、吼猴、大象、犀鳥、金剛鸚鵡、馬蠅、蟻群、蜂群、角鵰等等都能迎面而來。

在他描述馬蠅蛆生活在他血肉裡時,他每次擠出一條蛆噴出皮膚,都讓人感覺蛆原本也長在自己的血肉裡。他也被蜜蜂和子彈蟻搞得七葷八素、痛不欲生,後者毒素超強,在施密特刺痛指數(Schmidt Sting Pain Index)上排名首位!不僅是毒蟲猛獸令人膽顫心驚,突如其來的暴雨、雷電、狂風和巴西果也很要命。原來在令人嘆為觀止的紀錄片背後,有完全不輸優美鏡頭的驚悚故事!

他愛上攀樹,不以為苦地執行一次比一次更險象環生的任務,在驚心動魄地歷劫歸來後,在他倫敦舒適的公寓住宅待不久,仍然忍不住要回到森林去過以天為被、以地為床的克難生活來充電。儘管那些兇險的遭遇差點要了他的命,那不過都是大自然中天天上演的劇碼,只不過我們躲在城市裡頭不必面對而已。

艾爾德里德並非把樹木當作工具而已,他就是想要和老朋友近距離接觸,並聆聽森林的歌唱。他敬重那些參天大樹,並且欣賞它們的美麗,以及思索我們和樹木的關係。和樹木的長壽相比,我們的人生不過是蜉蝣在世,和它們的堅韌不拔相比,我們人類的血肉之驅也不過只能蜉蝣撼樹。

這位勇敢的英國攀樹人為我們描述了好多活靈活現的親身經歷。其實,我們身旁也有像他這麼熱愛大自然的攀樹人。台灣國內就有一群植物學家,在辜嚴倬雲植物保種中心執行長、清大生科系特聘教授李家維老師和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研究員楊宗愈博士,以及植物學者許天銓和植物獵人洪信介的帶領下,與國家地理頻道攝影團隊遠至索羅門群島尋訪珍稀植物。

他們曾在二十五公尺的高樹上摘下巨大的石松,還有攀索上到約二十公尺高的樹冠層,考察葉長三公尺的霸氣英聖龍爪蘭。接下來幾年,原班人馬還會到因越戰美軍未爆彈而完整保留森林的寮國繼續探險,他們一定也有許多精彩的故事可說,我們拭目以待吧!




木文為《攀樹人:從剛果到祕魯,一個BBC生態攝影師在樹梢上的探險筆記》The Man Who Climbs Trees)推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