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普•索恩是加州理工學院的費曼理論物理學教授,是當今世界上研究廣義相對論下的天體物理學領域的領導者之一,他的主要貢獻在於重力物理和天體物理學領域。很多活躍於相關領域的新一代科學家都曾經過他的栽培和訓練。索恩和英國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Stephen W. Hawking),以及美國天文學家、科普作家、科幻小說作家卡爾•薩根(Carl E. Sagan,1934-1996)保持了長期的好友和同事關係。書中還透露了他和霍金打的賭,以及薩根在創作《接觸未來》(Contact)時,他給的建議。
索恩在《星際效應:電影幕後的科學事實、推測與想像》提到他和好萊塢的好友是如何產生一個用紮實的科學理論拍攝電影的構想。一位了不起的偉大科學家,本來就不會畫地自限地把自己鎖在象牙塔裡。像英國傳奇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Stephen W. Hawking)於1988年的科普書《時間簡史:從大爆炸到黑洞》(A Brief History of Time: from the Big Bang to Black Holes)就是出版界的奇蹟,共被翻譯成40多種語言,全球銷售超過一千萬冊!他傳奇的愛情故事,去年也被搬上大銀幕,拍成叫好又叫座的電影《愛的萬物論》(The Theory of Everything)。無獨有偶,去年電腦之父艾倫•圖靈(Alan M. Turing,1912-1954)的傳奇一生也被改編成電影《模仿遊戲》(The Imitation Game)。
另外,還有比較有腦的推理劇《鑑識英雄》(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 Center/i Hero),雖然顯然就是模仿美劇CSI和日劇,演員的演技和劇本都很不成熟,但也算是少數的「職人劇」和「知識劇」了。還有一部也頗受好評的《出境事務所》(Long Day's Journey into Light)以生命禮儀從業員為主題,還有《哇!陳怡君》(Youth Power)以政治為題材。
直到讀了這本好書《好人總是自以為是:政治與宗教如何將我們四分五裂》(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才找到問題的部分答案。我曾說過,一本好書可以改變你我的世界觀,讓事物的有了新面貌。《好人總是自以為是》就是這樣一本好書,尤其是在政治紛紛擾擾的台灣,也來得非常是時候。
在哈佛政治哲學家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的通識課程「正義」(Justice)和《正義:一場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中,他提出電車問題的好幾個版本,雖然結果是一樣的,同樣是讓一個人死亡來換取五個人的生還,可是有些作法就是怪怪的,我們很多人可以接受變換軌道撞死一人好過撞死五人,卻無法接受從天橋上推一個胖子下去擋車,講白了就是認定後者是錯的。至於為何是錯的,哈佛的學生或聰明人當然可以拗出一堆理由。其他怪怪的感覺的還有,如果家裡的貓狗意外死亡,把牠們吃了有問題嗎?和超市買回來的雞做愛呢?和親兄妹在避孕的情況下呢?
在《好人總是自以為是》第三部,強納森.海德特比較展開他的論述,證據不如前兩部強,有些純粹是推測,或者有趣的觀察。他用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1809-1882)的天擇理論討論我們為何有強烈的團體感。當炮口一致對外時,最能夠萬眾一心,這點政客深知,所以美國在小布希這混蛋的誤導下,打了兩場不義的戰爭,就因為911恐怖攻擊,中東死傷更慘重。在911恐攻後,美國人似乎更團結了,但也更盲目,尤其是入侵伊拉克時,就連法國的不配合,美國都有人主張把自由女神像退回給法國,還有把薯條(French fries)改名。《好人總是自以為是》提到天擇是在個體層次還是群體層次的問題,這頗學術。基本上,我還是仍為群擇的證據真的頗弱,不過這是演化生物學上的問題,在此不展開討論。
美國許多自由派學者對宗教極為不客氣地攻擊(針對一神教尤其是基督宗教,他們大多不認為佛教是宗教,而是哲學),像史丹佛大學的神經科學家山姆.哈里斯(Sam Harris)有本書《道德風景:穿越幸福峰巒與苦難幽谷,用科學找尋人類幸福的線索》(The Moral Landscape: How Science Can Determine Human Value),簡單來說就是主張演化就能解釋我們人類對意義和幸福的追求,宗教閃邊去吧!不過強納森.海德特這位自由派學者,卻主張人類有雙重性,認為快樂也來自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團體歸屬感。他認為宗教可以促進團結,抑制不良行為,所以在演化上是有利的。
當初我念生命科學時,有朋友問我是因為當時最紅的桃莉羊嗎?我的答案是,不是,是因為看了科幻電影《侏羅紀公園》(Jurassic Park)的原著小說。曾身為醫生和科學家的科技驚悚小說之父麥可‧克萊頓( Michael Crichton,1942 -2008),在原著小說中加入了不少紮實的科學知識,讓我一賭生命科學的奧妙。
鳥繼承了恐龍的羽毛,從此外觀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大到沒人會把鳥當作爬蟲動物,雖然生物學上牠們是,也不會有人把鳥當作恐龍。恐龍變成鳥,也非沒有爭議,《羽的奇蹟》(Feathers: The Evolution of a Natural Miracle)這本好書,讓我們去探索科學家們,是如何看待恐龍演化成鳥這回事。雖然獸腳類恐龍成鳥,算是學術的共識了,可是仍有一派BAND的學者,堅持「Birds Are Not Dinosaurs」XD
有朋友可能會好奇,為何鳥類會長出這麼多樣的羽毛來把妹,其他動物卻不是如此?這是個好問題,原因有很多,一樣羽毛夠複雜,能產生變化,不是我們哺乳動物簡單的毛髮能相提並論的。而且鳥類的視覺一般上來說頗好,有興趣可以參考這本好書《鳥的感官:當一隻鳥是什麼感覺?》(Bird Sense: What It’s Like to Be a Bird?)(請參見〈鳥的超強感官〉)。所以訊號(羽毛)和感官(眼睛)對上了,就能變幻無窮。
卅幾年前,鍾院士忙碌地在紐約洛克菲勒大學的傑拉爾德•艾德曼(Gerald M. Edelman,1929 – 2014)主持的分子發育生物學實驗室裡進行博士研究,他在回家的路上,和掉在地上的鳥羽邂逅,靈光乍現地想到鳥類每逢春秋季都要換不同的羽毛,高調艷麗的春羽用來把妹,低調暗淡的秋羽保暖過冬,無論是高調還是低調的羽毛,都可以來自同一個毛囊,那究竟是哪些分子機制在調控呢?鳥羽形態夠複雜,不僅能夠產生多端的變化,也容易分析研究,於是他決定以羽毛為研究模式。
中興大學更在陳志峰老師和鍾正明院士的領導下,成立鳥禽類演化與基因體研究中心,英文縮寫就叫作「iEGG」。這是陳老師和鍾院士一次聚會時,鍾院士提議不如也趕個流行,加個「i」來孵顆稱作「iEGG」的蛋,英文全名是「Integrative and Evolutionary Galliformes Genomics」,整合各種資源和領域,用以研究孔雀和鴛鴦春秋羽變換的分子和細胞機制等等。
能和伯讓兄同台,真是小弟三生有幸。我長期訂閱《科學人》(Scientific American)雜誌,常讀到伯讓兄的譯文,還有在泛科學他的專欄、臉書粉絲頁「謝伯讓的腦科學世界」和部落格「The Cry of All」讀到他的腦科學科普文章。在忙碌無比的留學和研究生涯,他還很用心地譯有《用心,讓你看見問題核心》(Mindfulness)、《糧食戰爭》(Stuffed and Stavred)、《瞎吃》(Mindless Eating Why We Eat More Than We Think)、《哲學是什麼》(What is Philosophy?)、《謊言實境秀》(The Liar in Your Life : The Way to Truthful Relationships)、《水資源戰爭》(Blue Gold: The Fight to Stop the Corporate Theft of the World’s Water)、《人體解剖全書》(Trail Guide to the Body)、《用物理學找到美麗新世界》(Critical Mass)等書。
我不是語言專家,我不懂語言的使用有沒有優劣之分。可是,我們在學習英文時,老師不是會教導什麼樣的句子是比較好的句子,怎麼樣的文字使用是比較優異的。還有經典的英文寫作聖經如《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The Elements of Style),指出什麼樣的用法比較好等等(請參見〈沒讀過《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中英完整版)》(The Elements of Style),別說你懂得英文寫作!!!〉)。 美國要念研究所要考的GRE,都還考很難的語文能力,這是我們外國人考GRE最吃力之處,對老美也不輕鬆。寫古文和學那些艱難的英文詞彙一樣不輕鬆,可是文化的學習和保存本來就不是輕而易舉的事,語文本來就不僅是要用在日常溝通而已。任何一個正常的文明社會,被不會把語文教育降到只能用在「俗」而不能理解「雅」的地步。
現代社會中,對社會國家有害但對家族有利的事不僅不被鼓勵,還會被禁止。家族的重要性也崩解,我們化為更小的單元直接面對國家社會,所以在這個時代,倫理道德的教育,不該是靠讀死書,而是透過思辯,就像邁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在《正義:一場思辨之旅》(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那樣,思索各種行為和思想在這個時代產生的意義(請參見〈一場思辨之旅的正義〉)。就算是古人,他們也有思辯,尤其是先秦諸子百家,只是後來倫理道德的價值才比較被固定下來。我們面對現代各種衝突,根源並非是因為讀太少古文,而是太少去思索辯證。
黃仁宇的《萬曆十五年》(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指出「光講道德習慣,不能解決國家治理技術落後的問題」、「當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各人行動全憑儒家簡單粗淺而又無法固定的原則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創造性,則其社會發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補助技術之不及。」
這個問題,十幾年前有人試圖從化石中粹取少量的尼安德塔人DNA來檢驗,可是風波還是不斷,因為很可能有污染的問題。至到最近萃取古DNA的技術較成熟了,DNA定序的價格也便宜了,科學家反覆檢驗,才比較相信亞洲人和歐洲人有4%的DNA來自尼安德塔人,而大洋洲的美拉尼西亞人和澳洲土著有6%的DNA來自丹尼索瓦人,連藏族適應高原氣候的基因EPAS1,都有可能來自丹尼索瓦人(請參見〈青稞讓藏族往高處發展〉)。對學界吵翻天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讀這本《尼安德塔人:尋找失落的基因組》(Neanderthal Man: In Search of Lost Genomes) 。
扯了這麼多科普,其實這是一部科技驚悚小說《亞特蘭提斯.基因(亞特蘭提斯進化首部曲)》(The Atlantis Gene)的部分內容立論根據。《亞特蘭提斯.基因》作者傑瑞.李鐸(A. G. Riddle)在這部科技驚悚小說中,把人類的起源,編織得撲朔迷離,故事人物之間關係也錯綜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