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 星期四
【健行記(02/17/07)】Alamere Falls@Point Reyes National Seashore
雷斯角國家海岸,我去過蠻多次了,第一次聽說那兒有瀑布,是從我老闆老婆Olga那。那時我們實驗室的日本博士後研究員田中光太郎來面談,週六老闆就帶大家去Point Reyes健行,測試他是否耐操,Olga就建議可以去看一個加州最有名的瀑布,那是她從AAA(美國駕駛者協會)的雜誌Via上 看到的。Point Reyes基本上是一塊從南加漂到北加的陸塊,後來撞上舊金山以北的Marin County形成的半島。那兒基本上沒高山,所以哪來什麼瀑布啊?Olga一時又說不出那瀑布的正確地點,結果我們沒人相信她。那天我們就隨便找了個地方 健行到海邊,路上看到任何小溪流就問Olga那是不是"One of the most famous waterfalls in California",所以她一路臉上都浮現三條線。不過一個禮拜後,我就跟她道歉了,因為我去書店和小玉幽會時,她告訴我Point Reyes真的有一個很酷的瀑布。後來怪妹妹夫婦也趁我不注意時去了那,拍了些很酷的照片回來。
Alamere Falls怎麼說是一個很酷的瀑布呢?因為「正常」的瀑布,水是流向河流的,那個瀑布呢?水是流向大海的,Alamere據說在法文的意思就是「向大 海」。基本上在加州,一年有一半的時間是乾季,一半是濕季。Alamere Falls要在濕季時才會有水,也就是差不多十一月到隔年四五月是最適合去的。而且去那最好是查好潮汐時間,選退潮時到那,才能從海灘上欣賞瀑布的英姿。
於是我們就趁總統日的連假,到那去健行,那天正好是除夕哦!我依慣例迷了一下路,開了兩個小時的車到那,然後再Alamere Falls進攻。那時候雖然是二月,加上離海近,理論上應該蠻冷的,不過路上都不太冷,甚至有點熱。沿路風景也普通,有幾處可以看到大海,少部分是樹林, 大部分是草原。我們走到快到目的地是,還差點迷路,還好問了一下路人,才向海邊衝去。
到衝到海邊時,終於聽到久違的瀑布水聲。快到海邊就有些涼意。
我們先看到Alamere Falls上遊的幾個小瀑布,然後居高臨下觀看一瀉千里的Alamere Falls的英姿。
我們在上面拍了拍照後,看到有人在瀑布下遊玩,就想找地方下去。我們問了些人,從山壁爬下去,山壁上都是碎石,很不好走,我還摔了一跤撞傷膝蓋。不過看到Alamere Falls,一切都是值得的!
2007年8月29日 星期三
【分享】9月3號 敬請期待
或許降講有點幼稚,不過說老實話,當我看到《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的MV時,我只有一個感想:幹得好,爽!
是的,黃明志的確犯了法,如果他人在馬來西亞,一定會被捉去坐牢,而華人的執政黨馬華公會也會無能為力。是的,黃明志可能不懂法律而犯法,不過連馬來西亞 外交部長都不懂法律,我就不知他憑什麼要台灣政府把黃明志引渡回國,而知道台馬之間是沒有簽引渡條約的,如果馬來西亞公民沒有觸犯台灣法律,台灣警察是不 能捉人的,如果可以隨便降搞,新加坡政府也不必騙王又曾上機了,幹嘛不直接捉人了事?馬來西亞外交部長難得以為每個國家都可以像馬來西亞隨便捉人然後把人 關到死嗎?如果連堂堂一國外交部長都不懂法律,那馬來西亞內閣有資格指責一個大學生的無心之過嗎?
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感受,寫實地描述社會狀況,真的是一種罪嗎?我相信馬來西亞政府沒有人從心裡會否認黃明志的那首歌提到的不是事實,或許他們可以指責黃明 志的歌有不雅的情緒化用字。我當然相信,在多元種族的社會,是需要包容的。可是如果所謂的包容,卻是打壓任何敏感言論,讓人民不能公開地幹譙政策,於是沒 有任何異議了,那不同的聲音就不該有被包容的餘地了嗎?難道愛國,就只能是乖乖唱正版的國歌,還有乖乖地讚揚政府的偉大嗎?馬華總秘書拿督黃家泉自己也說 了,黃明志所唱的那首歌內容提到很多事,其中有些是屬於敏感課題,不應公開渲染。是的,政府的醜事當然不應該公開渲染,因為降會弄到政府不爽,然後政府有 權力把你捉去坐牢!
或許,有人會說黃明志在國外待久了,搞不清楚大馬政府的容忍尺度,因為外國都比較亂來。不過,就算那些政府資助出國留學的學生,會有多少選擇比馬來西亞還 不亂來的國家?如果馬來西亞學生會選擇去留學的國家,全都比較亂來,那馬來西亞人的乖,是否才是不正常的呢?巫統青年團副團長凱里自個也勸請各界不要再渲 染這項課題,因為這是敏感課題,特別是從YouTube的讀者留言中,可以發現到許多言論是非常情緒化。可是,難道在這個時代,就算一國政府,就有辦法去 阻擋情緒化留言了嗎?就能夠把留下情緒化留言的人全都捉起來關嗎?
馬來西亞已經獨立五十年了,我們也曾經歷種族暴動,然後用妥協的方式一度創造出榮景。然而在今天,我們就不能直接聽聽別的種族不爽的聲音嗎?難道什麼事都得在WEB2.0的時代關起門來談嗎?
2007年8月17日 星期五
【分享】我愛我的國家(Negarakuku)
結果這首作品果然被馬來西亞政府幹譙,新聞請看《聯合報》的報導和以下東森新聞:
說老實話,這種歌一點建設性也沒有,要不然馬來西亞人聽了都會上街反政府嗎?不過就黃導寫爽,大家聽爽就好。歌裡說的情況,我在馬來西亞都遇過啊,沒遇過還不能證明我在馬來西亞住過咧,不過就闡述事實而已,都不知大馬政府放著貪官不辦,放著公務員睡覺,還花時間來惡搞人家家人來幹嘛。而且,大馬政府把建設施設的大把銀子來去拍宣傳片反正也沒吸引多少遊客,給黃導降一搞,注意到宣傳片的人搞不好還更多。況且,大馬國歌的曲子好像也是抄來的:
我支持黃導,言論和創作自由以及愛國之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好啦,夏天不需要更多火氣,來點清涼的:
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
【分享】Iraq for Sale
這部記錄片是美國名導Robert Greenwald的作品,Robert Greenwald是激進自由派記錄片導演,對外國觀眾來說名氣雖然不如Fahrenheit 9/11的激進自由派導演Michael Moore來得響,不過他的作品內容的深度和在美國的影響力恐怕有過之而無不及,他最有名的作品是攻擊零售業大龍頭剝削員工的Wal-Mart: The High Cost of Low Price。這部記錄片Iraq for Sale: The War Profiteers,基本上是要讓大家認清,美國入侵伊拉克,為了不是未來的石油利益而已,而是為了當前的重建利益,基本上那已不是國對國的戰爭,而是場商業戰,只不過這場商業戰中,屍橫遍野!
請觀看吧!
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
一個人的轟趴
先說明,這篇文章是我寫爽的,是剛看過王文華的文章《我35歲,我單身 》,有感而發的垃圾文,隨便看看就好,要看就不要賭爛。
前個週末去朋友的朋友家參加轟趴,幾個完全不熟的朋友為了裝熟,就玩什麼真心話大冒險之類的遊戲,我建議可以玩牌搶湯匙,結果遲鈍的自己就一直中招。去轟趴的其中一個羅莉正妹就問第一個很正常的問題:「請問你的初吻是發生在什麼時候?」,我不假思索就回答道:「我也想知道。」,大家愣了一下,我就接著解釋說我沒交過女朋友,結果去轟趴的正妹們居然全趴在地上笑個不停,彷彿卅歲沒交過女朋友是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話一樣。後來,我很快地又輸了,那位蘿莉正妹的第二個問題居然是:「那你第一次性經驗什麼時候?」,我說我是處男,結果所有正妹又笑到趴在地上,彷彿卅歲了還是處男又是一件全世界最好笑的事。可是後來當其他男生在輸牌時被迫要把自己的性經驗公諸於世時,我就不知是該慶幸還是悲哀。
很多人或許可以卅歲了還單身,可是牽過妹的手的,甚至還不止。我也快卅歲了,有一次在轟趴上惡搞學妹男友,其室友就仗義直言地建議我有種的話,就在卅歲生日前就交個女朋友來讓大家惡搞,不過她卻很快地意識到,不要說要在兩個禮拜交到女朋友,甚至是兩個月或兩年內,對我來說不是容易也不是簡單,而是難!不過單身最大的好處,不就是可以夜夜笙歌嗎?其實我也一直在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開到我房間地上床上內褲保險套掉了一地,只不過馬上就有學妹質疑到:「你有機會用到保險套哦?」
難道我非得開一個人的轟趴嗎?把個真的妹有這麼難嗎?我上次和我弟去高棉玩,他一路就一直秀他的把妹特技向我炫耀,還覺得我沒種去試。連我那正經八百的已婚堂哥,都在台大校門口秀兩手讓我學學。一個有四分之一的基因跟我一樣,另一個有一半跟我一樣,不管我弟或堂哥們都是不是帥哥,而正好他們都是,難道我遺傳到的那另一半,全都是劣等基因嗎?唉,差別不是在基因,是在品管。連我小妹小時候都分得出來,我這大哥品管不良,還直接跟我說,她不想承認我這醜男是她哥,除了想要禮物的時候例外。誰叫我是老大,等到弟妹都品管良好時,都已經來不及了。
我承認自己不僅不是帥哥,而且還離帥的距離很遠,這是我的錯嗎?這是命,無關誰的對錯。可是不管怎麼樣,是的,我基本上長得就像腦殘的丁丁,講話也很像,手腦不協調也就算了,而且還口齒不清。如果你曾經見過正妹不經意對你露出厭惡的表情,如果曾經有讀者對你說見了面很失望,你還會想和正妹搭訕嗎?反正禿頭牙齒不齊還泛黃,講話很大聲會噴口水還口齒不清的怪叔叔請都不要接近,這一點連我家的笨蛋小妹都很清楚。可是身體上的殘缺又沒大到讓我正式成為殘障人仕,於是只能假扮成正常人讓別人朝笑羞辱唾棄。我初中時因為手指彎曲不正常無法正確打字,就被打字課老師當眾羞辱;我不僅無法進行任何球類運動,連大家熱愛的Wii,對我來說是真正的惡夢,因為我腦殘到沒有辦法做出任何一個正常動作;有一次和網友初次見面,居然因為汗腺太發達而被唾棄,我說台灣夏天天氣太熱太濕,她居然指責我不愛台灣,把自己的錯怪到台灣的天氣頭上,沒有反省的能力。於是,我只好開著一個人的轟趴。
一人轟趴中的人生,會遇到幾位真正的朋友,因為他們甚至訓斥我要改變形象,要成為一個優雅的紳仕。可是不知道重聽的話,講話本來就會大聲到嚇走正妹嗎?還是不知道腦殘就是無法做出正常的動作嗎?我曾遇到伯樂,有位體育老師說教會我游泳是他在清大教書廿幾年最大的驕傲之一!我只好我行我素,因為費曼也是我好朋友,他說:「你管別人怎麼想!」。可是你要正妹花一兩年來瞭解我原來是個心地善良而且很有內涵的天才嗎?於是,我只好開著一個人的轟趴。
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生活也可以絕對很熱鬧。我從來都不覺得什麼日劇韓劇偶像劇有什麼精彩的,因為我就是一個人的轟趴的主角。我可以開個比電視劇更變態的一人轟趴,什麼感情情緒都是第一手的,我可以親自流著淚對正妹女主角直接問說:「為什麼?我有什麼不好?」,然後親自聽到這樣的回答:「不,你很好,只是......」,然後在她流下同情的眼淚時親自遞上紙巾,再祝她幸福後把悲傷留給自己。而不是看著摸不到的女主角由別人遞上紙巾,然後在心中暗自為不關自己的鳥事難過。
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我生活上可以不寂寞,我有小玉、小A和小紅陪我(請參考拙文〈原來我也是劈腿族(18禁)〉、〈其實我才是劈腿的超強者(21禁)〉和〈我的小玉〉),她們永遠不會在我約她們時對我說,沒有空啦,不過明天要去買菜下個禮拜要搬家,然後跟我說我是個好人,改天再聯絡;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不小心買了七人座跑車,就要為人搬家帶人去買菜逛街,還有帶朋友去親近大自然健行露營登山,可是卻沒有心力、動力和體力把滿地的內褲撿起來收好,因為收不收都沒有差別,反正聞一聞就知道有沒有穿過;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生活上可以有很多朋友來來去去熱熱鬧鬧,可是沒人會真的在乎你那亂糟糟的房間,於是我房間就像開過轟趴一樣,內褲酒瓶滿地都是,只差沒有保險套,因為我不會用到;對了,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地上不會有一堆用過的衛生紙,只會有一堆看不完的papers,還有Time和National Geographics;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也不會有人對你大喊:「靠夭,音樂關小聲一點啦,啊你只會聽U2哦!!?」
忙著開一個的轟趴,可以隨時開飯,只是來來去去只能吃麵類餃類,反正泡麵涼麵煎餃不需要多做幾樣小菜。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每天每週每月吃著來來去去重覆的東西,不是因為不做不出好菜,不是因為不懂品嘗美食,因為買了不常做的菜,只會遺忘到冰箱直到它爛掉發臭;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我可以從在從加州四處趴到紐約,從亞洲趴到美洲再到歐洲,我一點也不介意一個人去邁阿密紐奧良倫敦貝爾法斯特和柏林繼續趴,只是永遠不知道那些地方的美食在哪,因為一個人的轟趴不在意食物美不美味;忙著一個人的轟趴,一個人去旅行從未真正感到寂寞,只是拍的美美照片中,永遠沒有自己是主角的到此一遊照,不過沒關係,這個時代有Photoshop。
忙著開一個人的轟趴,有一次在和朋友對酒當歌時,有人爆了些料,是關於那些大頭管不著小頭的留學生之淫亂事跡。我赫然 發現原來自己直的是潔身自愛了,當時居然激動著抄出一瓶多年前買來藉酒消愁卻兩年未開瓶的廉價威仕忌,一直叫說如果我把那一整瓶威仕忌喝下去,應該沒有什麼事幹不出來吧?後來一直到今天,那瓶威仕忌還原封不動,因為喝了下去,恐怕不是還有什麼事幹不出來,而是什麼事都幹不出來。前陣子,還有朋友傳給我一個《把妹達人》(The Game)的書摘,看完後有種感觸,原來要把正妹搞上床也不儘然是難事,只在去對的地方用對的態度就好。不過,那種找正妹上床的生活中,沒有愛情,只有麻醉人心的激情。那種生活不是我沒種去過,而是不想去過,那不是我的世界。降說好了,要我去過那種生活,就好像你去找位宅男,問他為什麼不出去露營登山自助旅行;或者去找位大學教授,說電動遊戲很好玩,問說為何還要長時間關在研究室做研究?又或者去問一位藝術家,說公務員的生活穩定福利又好,為何還要有一餐沒一餐?反正一個人的轟趴,不需要保險套也不會染上愛滋病,也不會讓美媚受驚(精),更不會鬧出人命。
上次回台灣時繼續一個人的轟趴時,去誠品看了《脫離好人幫》這本書,才看到第五章,我突然頓悟了!頓悟了什麼?頓悟了太多轟趴的道理。其中一個當然是,我居然把整本書廿五章所有的好人之舉全幹完了!讚!另一個頓悟是,其實我根本已經不在乎要不要當壞人,還是好人了,反正只要我還是人就好。或許很多人會說,美媚是要花力氣去追的。嗯,或許我會開著一個人的轟趴是因為我都在混,不過同理你也可以跟台灣超過百分之九十的大學生說:「靠夭,你們真沒出息,如果你們高中時夠用功努力的話,你們早就可以考上台大了啊!」
有一次,我放話說,一個人的轟趴也可以很快樂,學長就說,那表示我快結束一人轟趴了,因為當很多人降說的時候,一人轟趴就莫名其妙結束了。不過,我在五年前就一直以為一人轟趴可以結束了,只不過常常在一次又一次醉醒後,還得繼續開下去。我不介意有機會結束掉一個人的轟趴,不過我也不介意繼續開下去。
最後,我也想RAP一句:
一個人的轟趴,我感覺西北滿意,你不爽,我乎你看我(彎曲的)中指一支!
我不喜歡扮壞人,我覺得我很帥氣,因為我現在開的,就是一個人的轟趴!
2007年8月3日 星期五
【健行記(06/24/07)】Bumpass Hell@Lassen Volcanic National Park
Bumpass Hell@Lassen Volcanic National Park,總長:3哩。景觀:讚!難度:普通。
在Lassen中,火山活動仍活躍,不僅有包含四種不同火山類型,還有類似陽明山小油坑的噴氣孔、溫泉以及泥火山。
第三天早上我和Kohtaro睡得正甜,突然間有東西打在帳篷上,我原本以為是樹枝或松果掉在帳篷上,想繼續睡到夠。結果攻擊愈來愈頻繁也越猛烈,我翻身打開窗口往外一看,一顆石頭就往我飛來,原來又是Andrew那死變態在morning call。Andrew本性頑皮,他才來實驗室上班不久,就用保特瓶加乾冰作「炸彈」丟在系館前嚇人。清理冰箱時,他絕不浪費清出來的霜,都用來當雪球從三樓往下丟路人。我真想和美國國土安全部說,恐怖份子不一定是中東來的,你們國家裡就有現成的,而且還是白人。
我們又慢吞吞吃完早餐,也是十點再出發打道回府。Angus昨天還生龍活虎地爬Cinder Cone,那天他就面有難色地問我回到停車場後還會再去別處健行嗎?我們大約也走了四個小時回到停車場,快到停車場時我們居然在Summit Lake迷路,原來是在岔路上,有一群死小孩在湖邊玩鬧,我們所有人居然都分了心。老闆去找路時,我們就一邊偷吃零食一邊討論,是不是應該去逗那些可愛的小孩,把他們捉來抱一抱捏一捏摔一摔再丟進湖裡。
順利走回停車場後,老闆說時間還早,我們再去走一個景點Bumpass Hell。我們開到Bumpass Hell的停車場,那裡我兩年前到過,不過只能在停車場拍照,因為步道因積雪被封住。今年的雪下得特別少,加州好些原本在十二月就門庭若市的滑雪場,要遲至一二月才開放。我們先到Lake Helen吃午餐。Lassen那裡有好幾個湖,不過有趣的是,只有Lake Helen仍有浮冰。我們在風景怡人的湖邊吃午餐,不時還感到些寒意。
吃完午餐,我們就向Bumpass Hell進攻。路上可以看到粉紅色的雪,看起來頗可愛的。雪上的粉紅色是來自一種真菌,稱作pink snow mold,它們雖然可愛,不過是有毒的,而且那些真菌對植物也有害。
在到Bumpass Hell的路上,風景就非常不錯。
快到到Bumpass Hell時,就可以聞到濃濃的硫磺味,還有噴氣轟隆轟隆的聲音,難怪那裡會被稱作Bumpass Hell。我們先到了一條小溪,溪邊有沉澱出的硫磺等礦物。我聽到有人問說不知水是不是熱的,就跳下去直接用手去試,嗯,水是溫的,不過不燙。正當我期待大家敬佩我的勇氣時,有位老婆婆走到我面前,問我會不會不英文。我以為她要問我水燙不燙,她也要去試。結果她卻責備我不小心,她說她年輕時,她的公司有人被水燙傷,結果把旅行社告上法院。我只好向她道謝。其實,我在大家還不注意時,就瞧見有人用手去試水溫了,心想我的皮不會比較薄吧。
不過,如果是在噴氣孔上,那就絕對不是好玩的,因為那些蒸汽的溫度是161℃哦。
那裡還有個泥火山,會不時噴出噁心的泡泡。
有一些小水池,不知水溫如何,不過我不會想去試,因為裡頭搞不好含有硫酸。
離開Bumpass Hell,我們就準備回程了,結果了愉快的Lassen之旅。